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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第四次、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思晓  2013-09-10


 

  中国妇女四大于1978年9月8日至9月l7日在北京召开。当时虽未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但打倒了“四人帮”,结束了十年浩劫,全国人民迸发着向往正常的社会生活环境,渴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极大热情。
  全国妇联副主席康克清在会上作《新时期中国妇女运动的崇高任务》的工作报告,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是建成社会主义强国的必由之路,四个现代化需要妇女,妇女需要四个现代化。
  会议通过新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四届245名执委和55名候补执委。四届一次执委会议上选举宋庆龄、蔡畅、邓颖超为名誉主席;康克清为主席;史良、罗琼、吴贻芳、曾宪植、雷洁琼、林巧稚、李宝光、郝建秀、黄甘英、林丽韫、关建、阿沛·才旦卓嘎、玛依努尔·哈斯木为副主席。选举49人为常委。 书记处第一书记:罗琼1978—1982、郭力文1980年任书记,1982年任第一书记。书记处书记:李琴(未到任)、李宝光、黄甘英、吴全衡、田秀涓、李淑铮(未到任)、董边、林丽韫、王云(1979年任职)、张洁王旬(1980年任职)、柳勉之(1980年任职)、梁柯平(1980年任职)、胡德华(1981年任职)、于淑琴(1982年任职)、王立威(1982年任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路线,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经济社会事业出现生动局面。同时,由于十年浩劫对社会生活秩序和公众道德观念的深刻影响,妇女在就业、婚姻家庭、生育、人身安全等领域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指出:“妇联应当成为代表妇女利益,保护和教育妇女,保护和教育儿童的有权威的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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