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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95世妇会的“后效应”
——中国妇女十一大代表展望北京+20
中国妇女报  2013-11-01

龙江文

郭翠芬

潘玉兰


  弹指一挥间,距离在北京怀柔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已经过去18个年头,2015年我们将迎来北京世妇会20周年。
  那年怀柔,盛况空前。中国政府提出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性别意识纳入主流决策”等先进理念,增进了国际社会对我国发展和妇女进步的了解,为营造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作出了贡献。
  北京世妇会后,中国的妇女事业发生了怎样的显著变化,北京世妇会20周年又将给中国和世界的妇女事业带来什么新的契机等内容也成了中国妇女十一大代表热议的话题。


  北京+20不仅会对性别平等伟大事业产生进一步推动作用,也是对国家发展进步的纪念

  “现在我们在谈论推动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这些问题的同时,回过头去看1995年世妇会,便会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它的历史意义。”作为亲身经历过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资深妇女工作者,中国妇女十一大代表、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全国妇联国际联络部原副部长龙江文谈起这次盛会给中国妇女运动带来的变化感触良多。
  龙江文告诉记者,1995年在北京怀柔召开的那次大会,不仅让各国妇女充分认识了中国妇女运动,认识了中国,也打开了我们的眼界,深刻改变了一个拥有两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在妇女问题方面的意识和观念,让中国的妇女运动和国际接上了轨,更迅速地融入世界妇女运动的进程中。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是世界妇女运动史上的一次里程碑式的盛会,随后的‘北京+5’‘北京+10’则是对它所提出的理念的落实和推进过程。”龙江文表示。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开幕式上,江泽民同志代表我国政府庄严承诺:“我们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在世界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联合国及国际社会的支持,被誉为推进妇女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
  “性别平等不是一个只关系到妇女的问题,而是一项属于政府的工作。‘北京+10’纪念会议的时候,胡锦涛同志在开幕式上发表了讲话,再一次重申中国把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龙江文提到,以前她们出去做性别平等培训,来的都是女同志。但随着基本国策被更多的人知晓,社会性别平等的理念一步步深入人心,有许多男性也渐渐地参与到培训当中来,有的地方上的一把手也积极来参与,这让她们很高兴。
  龙江文表示,这些年来,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还在持续地发挥着它的影响力,“北京+5”“北京+10”等一系列活动也有力地在世界范围内推动了社会性别平等的进程。比如国家机制的建立,许多国家成立了妇女部,我国也充实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组成。在妇女参与经济决策方面,1995年以后,中国女企业家群体成长迅速,女性在经济决策领域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这与世界妇女大会的推动不无关系。此外,我国对于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落实,中国女性接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让世界有目共睹。
  龙江文告诉记者,北京世妇会之后,我国妇女事业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妇女参政比例提高缓慢,特别是女性担任正职领导的人数还太少。女性在就业时遭受歧视现象依然存在等。
龙江文认为,北京+20是一个落实《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的过程,它的到来,正好是中国执行2011-2020年妇女发展纲要的中期,到时候应该会在全社会掀起一个推动社会性别平等的行动。“1995年的北京世妇会让世界了解中国改革开放的真实情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北京+20不仅会对社会性别平等伟大事业产生进一步推动作用,也是对国家发展进步的纪念。”龙江文说道。

  我国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加强,保障妇女民生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北京世妇会那年,我是以工作人员的身份参加的,那时负责文化产品的展销。”中国妇女十一大代表、山东省妇联副主席郭翠芬回忆起当时的盛况,仍然记忆犹新。“北京世妇会之后,我国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加强,保障妇女民生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妇女事业大发展,成就令人瞩目。”
  谈起北京世妇会后山东妇女事业的发展情况,郭翠芬向记者娓娓道来:“自1995年以来,山东省政府将妇女发展的重点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颁布实施了三部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县以上全部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先后颁布实施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议等专项法规。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对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作出明确规定。2010年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明确规定妇女优先当选、专职专选,实现了立法保障农村妇女政治权利的重大突破,全省女性进村‘两委’的比例达到100%。同时,围绕妇女参政、就业、妇幼卫生保健、儿童教育、妇女儿童福利救助等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相关落实措施。”
  郭翠芬告诉记者,近十年来,山东省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解决了一系列事关妇女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2012年省政府承诺的35件民生实事中有7项直接惠及妇女儿童健康和教育。今年,省政府又将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等10项实事写进工作报告。自2009年以来,全省积极推动对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目前,有12个市74个县(市、区)政府共投入近4亿元资金,为400多万农村妇女免费进行了“两癌”检查。
  2006年,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课程。今年,省委组织部决定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山东干部学习网”,加大对党政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成立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师团,建立了妇女理论研究基地,在部分高校开设男女平等国策、社会性别理论讲座和课程。
  郭翠芬说:“在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党中央祝词、妇联章程(修正案)、工作报告都对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工作报告对推动落实国策的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我对今后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非常有信心。”

  妇女“NGO”凭借其草根性和亲和性,将对妇女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加过1995年世妇会的中国妇女十一大代表、江西省妇联主席潘玉兰告诉记者,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北京世妇会上来了许多妇女“NGO”(非政府组织)。
  “如此集中的妇女‘NGO’组织来到这里,在以前是没有过的。国外社会组织在会上活动的方式,使中国人长了见识,开了眼界。”潘玉兰说,在这之前,虽然也有人把妇女“NGO”介绍到中国来,但大多停留在书本上。从北京世妇会以后,妇女“NGO”在中国广泛传播开来。人们在思考妇女“NGO”的功能,妇女“NGO”与政府的关系,妇女“NGO”发展的趋势。
  北京世妇会为中国妇女非政府组织与国际非政府妇女组织的互动、交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潘玉兰认为它的意义,也远远超出了人们当时的预想。对于如何发挥世妇会的“后效应”,潘玉兰告诉记者,具体到江西,今年7月,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正式成立,潘玉兰当选该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该基金会将通过组织募捐、接受捐赠等方式筹集基金,业务范围包括特困妇女儿童救助、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等活动,设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基金项目,如实施贫困母亲健康保健工程,免费为贫困地区母亲体检,救助部分特困患病母亲;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行动,为其提供医疗救助和免费健康体检,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此外,该基金会还将开展春蕾助学、资助贫困和残疾儿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行动。
  “事实证明,妇女‘NGO’凭借其草根性和亲和性,将对妇女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潘玉兰告诉记者,她对未来中国妇女“NGO”的发展充满期待。(本报记者 宋利彩 姚鹏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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