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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虹:为迷途少年点亮人生路灯
中国妇女报   2013-10-30
  “尊敬的法官,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鼓励,是您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现在已经重返校园,今后一定会好好学习,用我的实际行动回报所有关心和支持我的人。”每当看到小郭的这封信,马虹都感到很欣慰。提起小郭,中国妇女十一大代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未成年庭庭长马虹说,这孩子本质不坏,只是因为年龄小、不懂事,因一时冲动、讲哥们义气,参与了抢劫。
在十九年的审判工作中,马虹不仅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心理医生”,在她心里,公正的审判只是工作的一部分,而帮助这些孩子迷途知返,重回社会和家庭,健康的成长才是最重要的。

  找准“感化点” 让孩子迷途知返

  自担任未成年庭庭长以来,马虹工作上大胆创新,探索出的“五四三二一”的审判模式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登,并在全国法院予以推广。最高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指导小组到马虹院检查少年法庭指导工作,并现场观摩马虹主审的被告人马文超、王磊抢劫一案。
  在审理该案中,马虹了解到被告人马文超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民家里,父母均有不同程度的疾病,生活条件较差。案发前其就读于西安三和学院酒店管理专业,在校期间被告人马文超学习刻苦,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委、担任过班长,还被评为中国青年志愿者。这次是准备到南方实习,回家看父母,在路上被抢劫后,身无分文,受网上不良思想影响,也想到了抢劫,便伙同在网吧打工的同乡王磊,实施了抢劫。在法庭教育阶段,马虹将马文超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给父母带来的伤害以及他以往在校的良好表现作为“感化点”进行教育,让他了解父母养育的不易,触及他的内心深处,增强了他的自信心和新生的愿望。通过教育感化,被告人马文超失声痛哭,称他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并表示一定要重新做人,以后好好报答父母。
  指导小组对少年法庭“圆桌式”的审判方式十分赞赏,充分肯定了马虹的少年法庭整体设计温馨而不失严肃,既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又有利于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

  帮教和挽救一个孩子更重要

  马虹总说,帮教和挽救一个孩子比审判更重要。
多年来,她定期到少管所与未成年罪犯座谈,聘请老师介绍就业政策指导,帮助未成年犯重新走上社会。
  在未成年庭受理被告人禹某某盗窃一案中,为了解禹某某在社区、家中的表现,马虹和未成年庭的法官专程驱车400余公里前往泾源县新民乡,向乡司法所及家长了解其生活、思想情况,并与禹某某进行了两个多小时面对面的谈心,努力修复犯罪对其造成的心理创伤。禹某某所在的司法所也表示愿对他进行社区矫正,最后法院对他判处缓刑。令人欣慰的是,目前,禹某某在银川市的一家餐馆打工,已经过上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为加强对判处缓刑未成年犯的管理,马虹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逐一建立档案,推行“一制度、四结合”的工作方法,在宁夏全区法院首次引入心理咨询,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进行判前判后的心理疏导,促使他们改过自新、重树信心。2009年的一天,家住银川的小枫和同学在操场上踢足球发生纠纷,便伙同他人将同学小亮打成重伤,案发后小枫的家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小枫本人也悔恨不已,马虹了解到小枫是一名即将高考的学生,并且学习成绩优异,但发生此事后情绪沮丧时,立即安排心理咨询师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并针对小枫失落的情绪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使他的情绪得以缓解。考虑到他的具体情况,对他施以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又多次对小枫进行回访,鼓励他放下包袱,专心备战高考。终于在八月的一天,拿上录取通知书后小枫高兴地给马虹打来电话说:“法官阿姨,我考上大学啦。”听到电话中他欢快的笑声,马虹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同时也感到十分的欣慰。
  在一次回访少年犯的座谈会上,当问到在少管所改造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在思想上有没有新的认识和感悟时,一位曾因犯入室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少年犯说,自己因家庭经济困难来银打工,但打工的收入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遂走上了抢劫的犯罪道路。经过改造,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因自己的家人很少来探望他,让他觉得社会已经抛弃了他,但审判人员的回访让他觉得社会没有抛弃他,他表示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五年中,马虹所在的未成年法庭被判处的未成年犯235名,其中58名获得减刑。在对判处缓刑少年犯定期回访帮教,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情况,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到目前为止,未成年重新犯罪率低于1.5%。

  把法制教育延伸到社会中去

  尽管作为中心区,每年案件逾百件,但马虹坚持“法官不仅要执行法律,更要做法律的传声筒。”
  在审理案件的同时,马虹还担任着辖区部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结合审判工作中生动案例为中学生现场开观摩庭、讲法制课。今年还先后带领银川五中20名“问题学生”前往银川市少管所参观并组织学生们聆听少年犯讲述他们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故事,教育孩子们珍惜在校的美好时光。
  此外,马虹的未成年庭还积极参与妇女儿童维权活动,先后参加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对青少年就业创业、劳动权益保护、社会福利保障、校园暴力、心理健康方面进行面对面交流;参与了宁夏“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开通四周年成长与发展论坛;与宁夏团委联合就“青少年网瘾导致青少年犯罪”主题举办专题讨论。这些活动有效地宣传了法律,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十九年来,马虹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宁夏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被全国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她所在的未成年庭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而在接下来更多的日子里,马虹还将继续探索涉少刑事审判工作新途径,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马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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