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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新华日报  2013-11-01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1日下午在中南海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做好党的妇女工作,关系到团结凝聚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关系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发挥我国妇女伟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参加谈话。
  习近平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开展工作,这是妇联组织发挥作用的根本遵循,是妇联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保障。妇联组织要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部署、去开展,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也是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要牢牢把握这一时代主题,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历程同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历程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使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具有更丰富的时代内涵,使我国亿万妇女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担当。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这是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正确道路。
  习近平指出,要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这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关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长。广大妇女要自觉肩负起尊老爱幼、教育子女的责任,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发挥作用,帮助孩子形成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长大后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广大妇女要发扬中华民族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追求积极向上、文明高尚的生活,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习近平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重视、关心、支持力度。要抓好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改善发展环境,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和改进对妇联工作的领导,为妇联组织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更好条件,把党和政府所急、广大妇女所需、妇联组织所能的事情更多交给妇联组织去办。(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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