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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 工作报告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为夺取改革攻坚阶段的胜利建功立业
中国妇女网  2013-09-12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康克清主席委托,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我们这次代表大会,是在党的十三大之后,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大会的主要任务,就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总结新时期妇女运动的经验,确定妇女运动的任务,加快妇联的改革,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同全国人民一道团结奋斗,共闯难关,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建功立业。
  报告共分四个部分。 
  一、改革开放形势下妇女运动的新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时代。近十年来,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开拓前进,使我们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面貌发生了举世瞩目的深刻变化。 
  改革开放给新时期的妇女运动注入了新的活力。从中国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开始,经过第五次代表大会,到这次代表大会,妇女运动不断清理“左”的思想影响,在改革开放中探索前进,开拓出一派蓬勃发展的新局面,显示出无限生机。
  中国妇女在改革浪潮中急流勇进,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 
  投身改革,为发展社会生产力作出重大贡献。改革开放冲破了僵化的经济体制,为妇女提供了施展才能的广阔天地和发挥优势的良好机遇。广大妇女以极大的热情和气魄投身社会大变革,拓展了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深度和广度。在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妇女劳动力开始了战略性转移。她们从种植、养殖业跨入到加工、服务、纺织、电子和传统工艺等多种行业,从生产领域迈进到流通领域,在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和外向型经济中大显身手,成为商品经济发展中一支活跃的生力军。目前我国农村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占专业户总数的三分之一;进入乡镇企业的妇女已有3500万,占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40%左右。在城市,妇女就业结构趋向合理,参与改革和建设的热情日益高涨。全民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已有女职工4800多万人,占职工总数的36.8%。她们积极参加企业改革、民主管理和技术革新,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一批敢担风险的女性,闯入了合作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领域,在2100万个体劳动者中,妇女约占24%。许多有胆有识的女厂长、女经理,勇敢参与市场竞争,投标租赁、承包企业,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成为精明强干的女企业家。今年在全国和一些省市评选出的许多优秀女企业家,就 是她们中的佼佼者。我国女科技人员占科技人员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其中许多人已经跻身于高技术领域。她们勤奋钻研,刻苦攻关,为发展我国的科技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十年来,我国有1456名卓有建树的女科技人员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在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获得者中,女同志也占相当比例。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女指战员以及女民兵,投身卫国戍边的战场和抢险救灾的前线,为保卫四化、建设四化立下了功勋。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伟大事业中,巾帼群英各展风姿,显示了中国妇女的社会价值和时代风采。
  积极参政,在社会民主政治生活中影响日益扩大。改革开放进一步激发了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热情。广大妇女的公民意识、民主意识、参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她们关心国家大事,关心社会变革,努力通过各种渠道参与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监督。目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已有4826人,在各级人大和政协会议上,女代表、女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数,超过以往各届。女干部队伍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全国已拥有各类女干部800多万人,占干部总数的28.8%。在改革人事制度、实行差额选举的情况下,仍有一批优秀女干部靠顽强奋斗和出色政绩登上政治舞台,担任了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领导职务。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大批女工作人员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各族各界妇女利益的代表,妇联的参政议政作用不断增强。男女平等的原则日益渗透到社会民主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近年来国家颁布的宪法、婚姻法、继承法、企业法等各项法律中,都制定了保护妇女的条款;到目前为止,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法规。
  倡扬新风,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改革开放环境中,亿万城乡妇女以自身的文明进步,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广泛影响。一大批献身事业的女教育工作者、女文化艺术工作者、女新闻工作者、女医务工作者,用心血和智慧为时代奉献了丰硕的精神文明成果。在荣膺世界冠军的我国体育健儿中占46%的优秀女运动员,以顽强的拚搏振奋了民族精神。商业、财贸、邮电、交通以及各种服务行业中的优秀女劳动者,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弘扬了为人民服务的时代精神。各行各业的“三八”红旗手、女先进模范人物不断涌现,集中展示了中华儿女奋发向上的崭新面貌。在一些地区,妇女积极参加的“婚姻家庭理事会”、“新风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城乡普遍开展的“五好”家庭活动,在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婚事新办、勤俭持家、科学育儿、为国教子,已为越来越多的妇女所接受;民主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助人为乐,成为千万家庭的良好风尚。
  奋发进取,在丰富的社会实践中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改革开放开阔了广大妇女的眼界。她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风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焕发出日益增强的自主意识和进取精神,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一个学文化、学技术、学管理的热潮,在城乡妇女中勃然兴起。据1987年统计,有9500万农村妇女踊跃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其中60%的人掌握了一门以上的实用技能;近41万城乡妇女参加函大、电大等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占学员总数的32.9%。我国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呈现上升趋势。1987年高等院校在校女大学生有64万多人,比1978年增加两倍多,在大学生总数中所占比例达30%以上;攻读硕士学位的女研究生有22297人,攻读博士学位的女研究生有789人,这是我国教育史上的空前盛事。在广大城乡,众多具有“四有”、“四自”精神的新女性,充分运用改革开放提供的良好机遇,勇敢迎接改革开放带来的竞争与挑战,不断调整社会角色和家庭角色的关系,努力按照时代要求塑造自己。
  同志们,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妇女在改革开放中作出的贡献和取得的进步,赢得了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赞誉,进一步为社会所承认,中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得到了相应的提高。这一切标志着中国妇女运动有了新的发展。
  妇联工作在改革开放中日趋活跃,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在大力动员和组织妇女投身经济建设的同时,坚持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上。各地妇联注重引导妇女参加商品生产,促进妇女学习生产技能,帮助妇女缓解后顾之忧,推动贫困妇女脱贫致富。与此同时,从依法保护妇女的高度出发,广泛建立了法律顾问机构,普遍开展了普法教育,接待和处理了大量的来信来访,协同司法部门查处了一些残害妇女儿童的大案要案,并且促进了保护妇女儿童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一一坚持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战略任务,促进了妇女人才的成长。在全国各条战线广泛开展的“四自”教育和“三八”红旗手(集体)创评活动,成为推动妇女提高素质的很有特色的活动。各种学习培训、读书演讲、知识竞赛、科技展览等越办越好。妇联自办和推动社会创办的妇女干部院校、女子职业学校已发展到42所,培养了一批妇女专业人才,促进了妇联干部的知识化。一些地方建立的妇女人才开发中心、妇女人才信息网络,在发现、宣传、推荐妇女人才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妇联向党委、政府推荐了一大批优秀女干部,其中一部分已被选入各级各界领导班子。
――协调社会力量做好儿童工作,为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做出了重要贡献。家庭教育、托幼事业以及其他为妇女儿童服务的事业不断发展。妇女儿童活动阵地逐渐增多。全国和省、市儿童基金会相继建立。由妇联倡导兴办的各类家长学校已成为社会事业。各类托幼园所,特别是民办园所有了较大发展。
――妇女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历史研究工作,妇女报刊、出版事业迅速发展,为提高妇女运动的水平奠定了基础。目前由妇联创办公开发行的妇女报刊共32家,发行总量达1124万份。妇女图书出版事业受到社会重视。妇女理论研究的热潮正在全国兴起。妇女问题的政策研究日益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妇女运动历史的编纂取得了新的成果。
――各级妇联工作领域逐步拓宽,活动方式日趋多样,对妇女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逐渐增强,妇女联合会的特色更加鲜明。农村妇女工作在引导妇女发展商品经济方面取得了经验。城市妇女工作在面向各界妇女的同时的,注重以职业妇女为重点。各种形式妇女横向联合组织,开拓了妇联组织联系各界妇女的新的渠道。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单位的妇女工作得到了加强。丰富多彩的社会性活动,打破了比较单一的工作方式,扩大了妇联工作的覆盖面。
――各级妇联的组织建设日益加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妇女工作者队伍正在成长。各级妇联增添了新的血液,焕发了新的活力。目前,妇联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较为合理,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精神状态积极向上。广大妇联干部特别是基层妇联干部和妇女代表,艰苦奋斗、任劳任怨、开拓进取、积极奉献,以出色的成绩赢得了妇女群众的爱戴。许多妇联组织被评为先进单位,许多妇女工作者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各族各界妇女大团结更加广泛。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各民族妇女互相学习,团结奋进。妇女界爱国统一战线有了新的发展,妇联与各民主党派、宗教界妇女组织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内地与港澳妇女之间的姐妹联谊进一步密切,大陆与台湾妇女之间的联络交往正在发展。妇女组织为实现祖国统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国妇女与国际妇女的友好交往更加活跃。我们已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300个妇女、儿童组织建立了多种形式的联系。与国际多边双边援助机构的项目合作有了较大发展。我们还配合联合国“妇女十年”、“国际和平年”开展了不少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志们,改革开放的十年,是中国妇女运动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我们逐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运动的指导思想,初步形成了与改革开放相适应的妇女工作方针,并且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女解放道路进行了新的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妇女运动的新发展,是在党中央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下,广大妇女和妇女工作者顺应时代潮流,奋发努力的结果。在这里,请允许我以大会的名义,向亲切关怀我国妇女运动的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各级政府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大力支持妇女工作的部门和团体,向工会和共青团等兄弟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各条战线上建功立业的各族姐妹和为妇女进步事业呕心沥血的广大妇女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
  我国妇女运动的老一辈领导人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大姐,是德高望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中国妇女的光辉典范。在回顾妇女运动的发展道路时,我们永远不能忘记她们的杰出贡献。在这里,我代表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向她们,向所有妇女运动的老前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问候!
  我们在为妇女运动的新发展而欢欣鼓舞的时候,应该看到,当前社会上仍然存在着不少妇女问题。这主要是已经走上社会的广大妇女,承受着社会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双重负担,前进中有许多特殊困难;部分妇女文化素质不高,竞争起点较低;改革开放以来妇女在受教育、就业、参政等方面遇到了新的挑战;侵犯妇女权益的违法行为,甚至某些残害妇女身心健康的丑恶现象屡有发生;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妇女之间的解放程度仍很不平衡。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主要是:社会生产力不发达,全民文化科学素质偏低,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影响很深,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也有一定市场;保护妇女权益的法规不够完善,社会服务和福利事业不够发达,等等。
  同时还应看到,当前妇女工作中也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方面妇联组织在体制上存在弊端,上层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官”气和行政化倾向,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利益不够,为基层和为妇女服务不够,对妇女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面临的新情况调查研究不够:另一方面,妇女工作尚未得到一些党政领导的足够重视,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物质条件亟待改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呼吁社会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妇女问题,把妇女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纳入改革和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同时,我们要加快妇联的体制改革,以便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运动的基本指导思想
  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妇女运动的发展,历来同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物质生产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紧密相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妇女运动,既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又具有生产力不发达社会的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确认了妇女与男子具有平等地位,党和国家一贯注重保护妇女权利的实现。但受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程度的制约,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还难以完全成为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在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同时,建立保护妇女权益的新机制还需要一个过程。妇女的彻底解放仍是长期而艰巨的。只有正确分析和估价妇女解放程度,才能正确制定妇女运动的目标、方针和任务。有人认为中国妇女已经解放得差不多了,也有人认为中国妇女连解放运动的起点还没有踏上,这些看法都不符合我国妇女运动的现状,因而是片面的。我们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党的十三大确立的理论和路线为指针,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推进妇女解放事业。其基本指导思想有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妇女运动,从社会发展中求妇女解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解决妇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必须把维护妇女利益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统一起来,促使妇女工作自觉地服从、服务于改革和建设的全局,发动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和建设的实践。
  第二,必须根据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形成的过程中,存在着新旧两种体制的碰撞和交替,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和分配方式的并存和竞争,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矛盾和协调。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利益,必须在有利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建立保护妇女利益的新机制。
  第三,必须把引导妇女进步作为妇女运动的根本任务。法律上关于男女平等规定的逐步实现,不仅需要社会提供必要的客观条件,还需要妇女自身作出积极的努力。妇女只有投身改革和建设,在经济建设中实现劳动权利,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实现参政权利,才能充分展示自身价值,赢得社会尊重,获得真正的男女平等。因此,妇女运动的着眼点,必须始终集中到帮助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能力方面来。
  第四,必须坚持不懈地清除封建传统观念和各种不健康思潮在妇女问题上的影响。我国经历过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有着广泛的影响,并且极易和资本主义腐朽妇女观相混合。在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既要坚决抵制国外文化思想中有害成份的侵袭,又要始终不渝地把反对封建主义思想作为妇女运动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以形成有利于妇女解放的文化环境和社会条件。
  第五,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妇女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就是要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利益,根据妇联的章程和有关规定,行使应有的自主权利.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活动。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妇女运动的正确方向;只有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才能保持和发扬妇女运动的特色,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是妇女运动健康发展的正确道路。

  三、改革攻坚阶段我国妇女运动的光荣使命
  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改革攻坚阶段。党中央提出,要用大体五年左右的时间,搞好价格、工资改革,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确立起我国改革的基本框架。到那时,我国社会生产力将会有新的发展,我们将跨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性的一步。这是一项十分重大的战略决策。我们这次代表大会之后的五年,正好是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攻坚克险的五年,是我国从旧的经济体制转为新的经济体制的极为重要的五年。在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和前途的关键阶段里,我国妇女运动的总任务是: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各族各界妇女团结起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全面提高素质,积极投身改革和建设,为夺取改革攻坚阶段的胜利,促进妇女的进一步解放而奋斗。  主要任务有以下四项。
  (一)投身改革和建设,在经济振兴中大显身手。
投身改革和建设,是时代对妇女的要求,也是妇女自身解放的要求。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和建设,为发展社会生产力作贡献,是妇女运动的中心任务。
  要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改革开放给妇女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也向妇女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一方面,竞争机制的引入,打破了旧有体制对妇女聪明才智的束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妇女从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向适合妇女特点职业的转换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妇女劳动力从而获得了新的解放,大批优秀妇女人才得以脱颖而出。这一点已为改革十年来妇女的巨大变化所证明。另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包括对广大妇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些身体素质差、思想文化水平低、参与能力弱、家务负担重的妇女,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当前正在进行的价格、工资以及劳动制度的改革,也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妇女的工作和生活。对于这一切,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理解。改革作为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最终会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的发展,会使全体人民达到普遍的富裕,但在其长期、复杂的过程中,不可能使所有人同时得到均等的好处。特别是在新旧体制交替,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尚未建立起来的过渡时期,还会出现某些经济生活的困难,一些人的具体利益甚至会受到暂时的影响。改革带来的矛盾以及由此付出的代价。只有在改革的深化中才能得到解决和补偿:保护妇女利益的物质基础,只有在社 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条件下,才能逐步增强。我们必须用发展观点、全局观点和生产力标准来看待改革。对改革的成就要作足够的估价,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作实事求是的分析,对改革关键时期的困难和矛盾要作充分的精神准备,对改革的前景充满必胜的信念。要以深刻理解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的积极态度,充分利用改革提供的有利条件,做攻坚克险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积极力量,与党同心,为国分忧,同全国人民一道共闯难关,共建振兴中华大业。
  要艰苦奋斗,积极奉献。在改革的关键阶段,减少风险、增强承受能力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各族各界妇女要在本职岗位上,为提高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而努力工作。城镇女职工要以主人翁的姿态,与企业改革同呼吸共命运,积极参加优化劳动组合、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双增双节”活动,把自己锻炼成为素质优良、纪律严明、勇于创新的妇女劳动大军。各条战线的知识妇女,在改革和建设中负有重任,要充分运用智能优势,发挥创造潜力,推动科技、教育、文化领域各项事业的发展。商业、服务行业的女劳动者,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探求现代服务艺术,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农村妇女要适应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对农副产品的需要,开拓发挥优势的新途径,积极参与“星火计划”的实施,推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贫困地区妇女,要按照本地区的开发建设计划,找准便于发挥自身优势的位置,用辛勤的劳动实现脱贫致富。沿海地区妇女要充分利用对外开放的良好时机,积极参与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二)全面提高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在改革竞争的大环境中,当代妇女要争取自身的进一步解放,必须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意识。自尊,就是尊重自己的人格,维护自己的尊严,反对自轻自贱;自信,就是相信自己的力量,坚定自己的信念,反对妄自菲薄;自立,就是树立独立意识,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反对依附顺从;自强,就是顽强拼搏,奋发进取,反对自卑自弱。“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是“五大”提出的“自尊、自重、自爱、自强”口号的进一步发展,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妇女自己的口号。我们的“四自”口号,完全不同于资产阶级以自我为核心的个性解放口号。它的意义在于唤起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促使广大妇女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走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境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在改革中的竞争能力。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对于生产力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当前,我国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从总体上讲仍然偏低。这种状况限制着妇女对社会的贡献,也妨碍着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广大妇女应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主动接受各级各类文化科技教育,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处于文盲半文盲状态的青壮年妇女,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扫盲学习,尽快达到脱盲标准。具有初、中等文化水平的女劳动者,要尽快掌握生产技能和管理知识,使自己符合生产岗位的要求,在需要实行职业转换时也能较快适应。女大学生要珍惜青春年华,发愤攻读专业,理论联系实际,为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才奠定坚实的基础。已经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女知识分子,也应不断更新知识,保持知识结构的先进性,增强竞争能力。
  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树立现代意识,陶冶高尚情操。我们的民族要振兴,社会要变革,需要有凝聚全民族力量的精神支柱,需要有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要求的思想观念和道德风貌。广大妇女要坚决摒弃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平均主义、不讲效益、狭隘保守、不求进取等落后思想,牢固树立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相适应的价值观念、竞争观念、时效观念、信息观念等现代意识。要有效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道德的侵袭,大力发扬顾全大局、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和扶贫济困的精神,自觉维护民族尊严和妇女尊严。当代妇女要做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的推动者。要坚持文明进步的婚恋观,倡扬诚挚的爱情,反对封建包办婚姻和资产阶级“性自由”、“性解放”,坚持文明进步的家庭观,倡扬民主和睦、互助互敬的家风,清除封建宗族和狭隘家庭观念的影响;坚持正确的消费观,倡扬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力戒婚嫁丧葬中的铺张浪费,坚持正确的生育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消除“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等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
  改善心理素质,锻炼坚强的意志。改革开放的形势,要求人们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经得起社会变革的冲击。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给我国妇女的某些心理弱势,仍然是部分女性自主意识觉醒和创造精神发扬的主要障碍。因此,新时代的女性要克服自卑心理,充分发掘女性的优势和潜能;克服依附心理,坚持在改革的实践中实现女性价值,克服弱者心理,在激烈的竞争中积极进取。要主动进行心理的锻炼和意志的培养,逐步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健康的心理品格。
  (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动全社会为妇女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妇女权益的维护,除需要妇女群众和妇女组织的努力之外,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因此,妇女运动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动员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维护法律确认的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五个方面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为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推动全社会共同树立文明进步的妇女观,抵制歧视妇女的思想和行为。
  文明进步的妇女观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妇女观。其基本观点是,承认妇女和男子同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同是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力量,确认人类自身生产的社会价值,从而主张男女平等,提倡尊重妇女,宣扬男女具有同等人格、价值和尊严。这种妇女观,是反对封建主义妇女观和资本主义妇女观的有力精神武器。它不仅应当成为妇女自身世界观、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应当成为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呼吁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文明进步妇女观的宣传,列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贯穿到社会公共生活的各个方面,使之成为检验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水准的重要标尺。要清除各种歧视妇女的思想,坚决与侮辱、虐待、残害妇女的行为作斗争。对于一些地区出现的拐卖妇女等犯罪行为,以及死灰复燃的某些社会丑恶现象,各级妇联要协同社会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并帮助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抵制。
  调查研究妇女问题,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妇女在劳动、参政、受教育等方面遇到的新问题。
  改革开放为妇女的学习、劳动和多方面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但也使妇女在劳动、参政、受教育等方面遇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妇联组织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求得这些问题的逐步解决,促使广大妇女以更充沛的精力和更高涨的热情投身改革。
  在劳动就业方面,一些地方出现了把妇女的生理特点视为负担,因而限制招收女职工,拒收女大学生等现象,也有个别单位在优化劳动组合中不愿选用合格的女工。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深化改革中加以合理解决。妇女应当满腔热情地支持改革劳动制度,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因为这是解决企业人浮于事,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妇女按其所长合理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避免歧视妇女的现象,维护妇女的劳动权利,必须增强招工和优化组合的透明度,实行男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凡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行业,应尽量吸收女职工。对于在同一岗位上工作的男女职工,应实行同工同酬,体现多劳多得。对于企业富余的女职工,妇联要推动有关部门拓宽就业门路,加强职业培训,使她们得到妥善安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参加社会生产的具体形式,应该而且必然是多种多样的。我们要抓住当前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改革劳动制度的有利时机,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发展妇女就业的优势工种和行业,研究女职工在不同年龄段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需要进行合理流动的办法,探索一套适合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灵活多样的妇女就业制度.例如实行弹性工作制、半日制、工时制、计件制等等,使妇女能够根 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找到参加社会生产的最佳职业和最佳方式。
  在劳动保护方面,一些企业特别是有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现了片面考虑经济效益、忽视女工劳动保护的情况,例如缺乏劳保设施,滥行加班加点,甚至打骂、虐待、侮辱、残害受雇女工,非法雇用童工等等。这些现象严重危害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妇联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干预。我们反对雇用童工;我们还要督促企业从保护劳动力、发展生产力的角度出发,坚决贯彻国务院新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注意解决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更年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进行民主选举时,实行差额选举、取消对候选人事先确定各种比例,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但是在一些地区,妇女当选为党代会、人代会代表及参加各级各界领导班子的比例,却有所下降。这主要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女干部中参政人才较为缺乏,同时与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影响也有一定关系。我们认为,占人口半数的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是国家民主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应当给予足够重视。要帮助广大妇女增强公民意识,提高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大力加强妇女干部的选拔,特别是对她们的培养和扶持,造就大批妇女参政人才;要拓宽妇女参政议政的渠道,促使更多的优秀女干部通过竞争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对于在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女企业家,要给以热情支持,关心她们的命运,维护她们的权益。妇联作为培养、选拔女干部的重要渠道,应把发现、培养和向社会推荐、输送各种类型的妇女人才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
  在教育方面,许多地方出现了女童辍学增多和任意提高女生录取分数线等问题,导致了妇女新文盲的产生,影响了妇女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我们呼吁各级政府重视教育,尊重教师,增拨教育经费,在社会各方面密切配合下,积极创造条件贯彻九年义务教育法。家长应将送子女人学作为对国家应尽的责任。凡迫使子女辍学做工、务农或经商的家长,应该受到批评教育,有关部门应该研究对他们进行处罚的措施。中等以上学校凡无特殊要求的专业,录取新生时,在分数上应对男女学生一视同仁。有关部门还应发展各级各类适于妇女参加的成人业余教育,使城乡不同文化需求的妇女都能得到受教育的机会。
  妇女的生理特点不应被当作妇女的弱势,人类自身生产不应被当作家庭的私事。妇女的这些特殊问题,不应成为妇女实现劳动、参政、受教育权利的障碍。社会有责任研究解决妇女的社会保障问题,妇联对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更要作出努力。要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两种生产的理论为依据,确认人类自身生产的社会价值;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更为合理地解决人类自身生产的社会补偿问题。目前有些地区和单位,正在试行设立生育基金或者女工生育期工资由夫妻单位分担等方式,解决企业之间由于男女比例不均造成经济负担不平衡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加快这方面的研究和实施。同时,要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发展社会服务事业和福利事业,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现代化程度,逐步缓解职业妇女的后顾之忧,解决失去劳动能力妇女的生活困难。还要重视老龄妇女问题的研究,使她们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随着改革的深化,社会上还会不断出现新的妇女问题,需要我们及时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和对策上的论证,逐步形成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保护妇女的新机制。在研究妇女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要把眼光放长远一些,加强前瞻性和预见性,要分清哪些是有条件解决的,哪些是需要创造条件争取解决的,哪些是现阶段没有条件解决的。在加强对于具体妇女问题研究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对妇女运动的宏观研究,改变妇女运动理论落后于妇女运动实践的局面。
  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提倡尊重母亲的社会风尚。
  儿童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国家的前途,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妇女作为母亲,为抚育、培养、教育儿童作出了特殊贡献,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为此要在全社会提倡“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作表率、为儿童做实事”的公民意识,并树立热爱母亲、尊重母亲的良好风尚。妇联作为妇女利益的代表者,要积极参与儿童事业的社会协调工作,促进托幼园所的兴办、儿童活动场所的建造、儿童发展的科学研究、儿童基金的征集和保护儿童法规的制订;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宣扬母亲的伟大作用,激发子女热爱、尊重母亲的感情;并帮助家长不断提高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水平,特别要重视对独生子女的教育。
  (四)为祖国的统一与世界的和平做贡献。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妇女界的统一战线已经展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妇女、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妇女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妇女的广泛联盟,其中包括台湾女同胞、港澳女同胞和海外女侨胞。各族各界各阶层妇女要紧密团结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以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己任,发扬各自的优势和特长,促进妇女界统一战线的新发展。妇联作为各族各界妇女的联合会,要继续加强同民主党派、宗教界及其它各界妇女组织的团结协作;要树立“求大同存小异”的统一战线新观念,积极开展各种联络乡情、亲情、友情的活动,不断扩大同爱国妇女,特别是海外爱国妇女的联谊交往。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妇女工作是妇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少数民族妇女工作,直接关系到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妇女干部,提高少数民族妇女素质。
  中国妇女运动是世界妇女运动的组成部分。在不断推动我国妇女运动发展的同时,我们要遵照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继续扩大与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积极参加国际上妇女界的和平友好活动,为维护世界和平、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保卫和争取妇女权益而努力。要继续发展同联合国有关妇女儿童机构的联系,积极而有步骤地扩大国际双边、多边援助项目合作。要加强对国际妇女运动的研究,宣传和借鉴联合国通过的《内罗毕提高妇女地位前瞻性战略》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文件,将“平等、发展与和平”的战略目标与提高我国妇女地位结合起来。

  四、积极进行妇联的体制改革
  妇联改革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妇联改革的目标是:把妇联建设成为社会职能明确,充满活力,能够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对广大妇女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带领广大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妇女群众团体。
  妇联是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社会性和统战性。在男女之间存在事实上不平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有这样一个社会团体,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协助党和政府解决涉及妇女利益的各种问题,直接组织和推动妇女运动发展。
  妇联组织按其性质,应该遵循妇女运动的指导思想,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进行工作。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到政治体制中党政不分、党群不分等弊端的影响,妇联组织在某些方面往往难以与党委的工作部门或政府的职能部门相区别,群众团体的特色不够鲜明,在相当程度上存在着“官办”色彩和行政化倾向。自上而下的要求多,反映群众的呼声少,表达和维护妇女的利益不够,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妇女群众,从而也削弱了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的联系。要使这种情况得到根本扭转,必须从明确妇联组织的职能人手,积极进行妇联的体制改革。
  妇联的基本社会职能应该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具体来说,可以分解为:1.参与职能,发动和组织妇女参与改革和经济建设;2.教育职能,引导妇女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3.代表职能,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4.服务职能,推动有关部门为妇女发展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当前,妇联的改革要根据自身的性质和职能,着重围绕以下八个方面来进行。
  (一)理顺妇联与各方面的关系。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在党的政治领导之下,保持和发扬妇女群众团体的特色,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要在支持政府工作的同时,监督关于保障妇女权益法规的执行情况。妇联要与各群众团体平等协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要与各民主党派妇女组织密切联系,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二)加强妇联的法律保障。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在国家民主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应有法制保障。妇联要努力促成关于妇女问题的法律法规的制订和完善,将妇联组织代表妇女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义务及实施方法等加以制度化,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在各级人大、政协中的妇联代表要积极发挥作用,就涉及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问题适时提出议案提案,对有关妇女儿童利益的法规的制订和执行认真进行审议和监督。
  (三)改进妇联的领导机制。改进领导机制的着眼点在于,加强领导机构的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和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常委会、执委会的作用。常委会作为妇联的领导机构,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执委会除一年一次听取并审议关于妇联工作的报告外,委员们还可根据需要和可能,有组织地进行某些专题调查研究。各级妇联组织的领导成员应经常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加强民主作风,自觉接受妇女群众的监督。各级妇联机关要将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转向为基层服务的轨道,克服“官”气和行政化倾向。
  (四)改革妇联的组织制度。妇联是各族各界妇女的联合会,要通过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加强同广大妇女的联系,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组织网络。乡镇、街道妇联和城乡基层妇代会是妇联的基层组织。厂矿企业基层工会女工委员会以及各级工会女工委员会,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中的妇女委员会,是妇联的团体会员。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各种妇女团体,是妇联联系不同界别、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妇女的重要渠道,妇联欢迎她们作为团体会员。妇联要支持和帮助团体会员开展工作,并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团体会员要切实履行权利和义务。各地还可因地制宜探索更为有利的组织形式。
  (五)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城乡基层妇代会和各类团体会员,是直接联系各界妇女群众的基层组织。是妇联工作的基础和活力的源泉。各级妇联都要立足基层、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层层建立自己的联系点。领导机关要激发基层的积极性,尊重基层的自主权,重视提高基层干部的业务水平,帮助基层组织克服工作中的困难,为基层增强活力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类基层妇女组织,要按照妇联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妇女的具体情况,开展富有创造性的、具有吸引力的活动,为妇女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并及时向妇联机关反映妇女的意愿和要求。
  (六)加强和改造思想工作。群众团体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要作为妇女群众的知心朋友,从关心妇女、爱护妇女、尊重妇女出发,针对不同层次妇女的心理特点、思想追求和接受能力。采取寓理于情,寓教于乐的工作方式,帮助妇女解决在改革中遇到的最紧迫的问题。要不断提高各种“三八”红旗竞赛和“五好”家庭活动的水平,教育引导妇女进步;充分发挥妇女报刊及其它现代传播工具的作用,向社会宣传妇女,向妇女宣传社会。要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建设。
  (七)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各级妇联要逐步实现干部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干部的选举、聘任、考核、奖惩制度,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妇女干部成长的环境。各级妇联组织的领导成员,应由各级妇女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实行任期制。各级妇联机关的工作人员,应逐步实行聘任制,并公开向社会招聘,择优选用。妇女工作的队伍,应该由精干的专职干部、热心的兼职干部和众多的积极分子三种力量构成。妇女工作者应是热爱妇女事业,熟悉妇女工作,知识面较宽,参政议政能力较强,并且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自强奋斗精神和朴实廉洁作风的妇女社会活动分子。
  (八)扩大妇联活动经费来源。妇联活动经费,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同时各地妇联还可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运用群众团体的优势,多渠道地扩大来源,例如创办为妇女儿童服务的事业和实业、建立妇女发展基金等。
  以上八项是妇联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改革是一个艰巨的、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既要坚决勇敢,又要稳妥慎重,以期在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进行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胜利实现妇联改革的构想。
  代表们,同志们!实现四化、振兴中华是亿万中华儿女的共同理想。今天,在经过爱国志士一百多年的勇敢探索和中国共产党人60多年的艰苦奋斗之后,一条通向理想境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光明大道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包括港澳、台湾在内的各族各界中国妇女,应该在祖国统一和振兴中华的伟大旗帜下携手共进。大会盼望海峡两岸的姐妹能够早日会聚一堂,畅抒爱国之情怀,激扬报国之志向。
  代表们、同志们!改革开放是实现四化、振兴中华的必由之路。改革充满希望,也面临风险。要使改革之船迎着风浪驶向成功的彼岸,需要社会每一个成员,包括占人口半数的中国妇女齐心协力。大会号召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团结起来,坚定不移地投身到改革的洪流之中,奋力拼搏,开拓前进,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在闯关克险的改革攻坚战中,推进妇女解放事业,谱写无愧于伟大时代的中国妇女的创业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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