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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十大将修改全国妇联章程并选举全国妇联新一届执委会
  2013-09-12

  28日开幕的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审议通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并选举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

  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2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预备会。预备会首先通过了大会议程。根据议程,本次大会还将审议通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报告。

  预备会还通过了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预备会由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主持。

  预备会后,中国妇女十大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推选陈慕华、彭珮云、顾秀莲、陈至立、张梅颖、黄晴宜、巴桑(藏族)、陈秀榕、孟晓驷、谢丽娟、刘雅芝、汪纪戎、吴启迪、莫文秀、赵少华(满族)、刘晓连、洪天慧、甄砚、张世平、王乃坤为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主席团会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全国39个单位推选的1280名代表,符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全国妇联对十大代表选举的规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会议还通过了大会日程、大会副秘书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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