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第七届文件
第七届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 关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决议
  2013-09-12

  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六届执行委员会提出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决定自通过之日起,经修正后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即行生效。

  大会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团体会员认真贯彻执行章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的建设,认真履行妇联基本职能,团结教育各族各界妇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 《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中国妇女出版社1993年版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