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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代表的责任不仅仅是开好一次会
——妇女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探索
中国妇女报  2013-10-31

戴蕴

杨芳

范素华

 
  妇联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脱离了妇女群众,妇联组织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进一步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创新吸引和凝聚妇女群众的载体渠道,增强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妇联组织面临的重要课题。
 
  妇女代表来自妇女群众,代表妇女群众,是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妇女骨干,是开展妇女工作的巨大人才资源。
  将充分发挥妇女代表作用与密切联系妇女群众有机结合,变“一次性会议代表”为履行一届职责、联系一方妇女群众的“常任代表”,也是中国妇女十一大上代表们思考的问题。
 
  “妇女代表联系妇女群众的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创新妇联工作机制、拓宽妇女工作渠道的一种实践探索。”
 
  就在两个多月前,天津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天津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该《制度》对天津市出席中国妇女代表大会和天津市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的职责、履职方式及相应的机制保障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制度》规定妇女代表担负着联系妇女、代表妇女、宣传妇女、服务妇女的职责,并设立了联系代表、代表活动、信息反馈、调查研究、代表服务、学习培训、履职汇报等七大履职方式。”天津市妇联主席戴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介绍。
  为什么会出台这样一份《制度》?谈起初衷,戴蕴说,这源自自己的一段切身经历:身为天津市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她发现,有一些妇女代表,五年里只在开大会时见过一面,之后就鲜有联系了。“妇女代表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骨干,如果仅仅是五年来开一次会,这不是人才资源的浪费吗?”而另一方面,身为妇联主席,工作中的戴蕴常常为有限的妇联工作人员要去联系全市650万妇女群众而犯愁。
  于是,既发挥妇女代表作用、又密切与妇女群众联系的《天津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制度》应运而生。“这是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妇女代表广泛联系妇女群众的工作制度,也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创新妇联工作机制、拓宽妇女工作渠道的一种实践探索。”戴蕴说。
  《制度》几易其稿,为的就是“能够建立起一套内容相对完善、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代表履职的具体制度,《制度》于今年8月提交到天津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经由全体代表表决通过。
  记者注意到,《制度》规定每位常委要联系3~4名执委,同时联系1~2个代表活动组,每位执委联系10名左右妇女代表,每位代表主动联系10名以上妇女群众;妇女代表随时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市妇联官方微博等向所在的代表活动组或市妇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每位代表在任期内至少提交一份反映妇女发展、妇女权益、民计民生等问题的调研报告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通过上门走访、深入调研,了解妇女诉求,反映妇女呼声,有针对性地反映妇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戴蕴告诉记者,每位天津市妇女代表手上现在都有一本活页联系手册,以便随时记载联系妇女群众、参加代表活动组活动以及履职情况。每年年末,市妇联都会将这个手册收集汇总,以了解代表履职情况。
  为保障《制度》的实施,天津市妇联在组联部还专门设立了妇女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代表联络管理、活动安排、组织协调等事宜。
  “《制度》现在才刚刚开始施行,过程中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修订完善。”戴蕴表示。她期望,《天津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制度》不仅能充分发挥妇女代表作用、为代表履职拓展空间,更能从而推动形成全市上下“妇女群众有呼声、妇女代表有反映、妇联组织有作为”的良性互动。
 
  “妇女代表意味着责任,不仅仅是开好一次会,5年任期当中都要履行好代表的职责。”
 
  “妇女代表不是一个简单的荣誉,它意味着责任,不仅仅是开好一次会,5年任期当中都要履行好代表的职责。”一见面,陕西电视台主持人杨芳代表就对记者说,“我觉得我们每个妇女代表无论是否从事妇女工作,都有责任去多了解妇联工作,联系、团结身边更多的妇女群众,尽己所能地帮助妇女姐妹解决困难,这是我们妇女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国妇女十一大代表的身份,让杨芳开始自省:“我觉得自己对妇女工作了解得太少了,对妇联开展的一些具体工作还不清楚。而且作为一名女性,对女性自身、妇女事业的发展关注得也不够。”
  会议期间,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参加讨论、选举,审议报告等的同时,杨芳也在思考,会后的自己该如何履行妇女代表的职责?“这次报告向全国妇女发出‘巾帼建新功 共筑中国梦’的号召,我觉得我们妇女代表首先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实干,作出表率。同时,在任期的5年当中,我要广泛地联系我身边的妇女群众,发动身边的家人、同事、朋友等多关注、了解妇女工作。促进男女平等,不能仅靠妇联,我们妇女代表也要出力……”杨芳说。
  杨芳认为,妇女代表是妇女与妇联组织之间的一个纽带,她希望,妇联组织能为代表联系妇女群众提供便利,“如果能够建立制度就太好了。”杨芳说。她还建议,“妇联组织要提供机会让代表多去了解妇女工作,比如妇联每年的工作总结,能不能让妇女代表也去听一听?只有了解妇女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妇女代表的作用。”
 
  “要更好地发挥妇女代表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应健全保障措施,理顺工作机制。”
 
  “妇女代表肩负着联系妇女、宣传妇女、服务妇女的重要任务,在自己的任期内就应该始终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自身作用,代表各行各业、各地的妇女群众发出自己的声音,进而为妇女群众解决更多的问题,促进妇女的发展和提高。”在山东女子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范素华代表眼中,妇女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建立“理所应当”。
  一项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措施保障实施,也只是空中楼阁。
  范素华认为,要更好地发挥妇女代表的作用,“首先,代表本身应自觉践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其次,更为重要的是应健全保障措施,理顺工作机制。”
  范素华提出,妇女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首先要对妇女代表的职责予以明晰,明确妇女代表主要代表哪个区域、哪个行业的妇女群体,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其次,要规定妇女代表应定期听取妇女群众的意见,督促妇女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再次,要明确建立回复机制。代表听取妇女群众的意见之后,应予以及时回复,能解决的应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反映,应拿出自己的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建议。
  对于各级妇联组织,范素华认为,妇联组织应为妇女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营造环境、争取政策,确保妇女代表在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的过程中保持渠道畅通。同时,分期分批对妇女代表进行培训,提高其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代表妇女群众的能力。妇联组织应定期对妇女代表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总结、交流、表彰,使大家相互学习,激励、督促妇女代表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同时主动争取各级党组织的支持,通过党建来带动、推动妇建。
  “健全制度、理顺机制,使妇女代表深入持久地‘接地气’、深入到广大妇女群众中去,了解、反映和帮助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党分忧,十分必要而必须。”范素华说。(本报记者 乔虹 高丽 周韵曦 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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