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依法维护妇女权益道路上砥砺前行
  • 2014年妇联组织实施“巾帼维权行动”综述
  • 2015-01-06
  •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2014年,各级妇联组织不断探索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的有效机制和途径,坚持依法维权,抓源头、建机制、强基础、送服务,大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促进妇女各项平等权益更好得到保障。

      源头维权 协调推动妇女权益保障立法不断健全

      立法前进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

      2014年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标志着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取得重要进展。

      反家庭暴力立法一直是全国妇联源头维权的重要内容。从2008年起,全国妇联连续6年在全国两会期间通过代表委员或单独以全国妇联名义提出关于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建议。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2014年,全国妇联积极配合并努力推动国务院法制办对草案的审查工作。2014年9月,由全国妇联联合央视创作的八集大型反家庭暴力纪录片《中国反家暴纪事》与观众见面,呼吁尽快立法。2014年11月24日,全国妇联专门举办反家庭暴力高层倡导会议,进一步凝聚反家庭暴力的共识,积极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的进程。

      翻开全国妇联权益部编写的《反家庭暴力立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上下卷)》,近900页的厚厚两本书翔实记录了妇联组织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的点滴努力。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性别平等应当是法律政策体现的重要价值。

      全国妇联积极推动地方逐步建立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利用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立法法的契机,呼吁通过立法确立评估机制,提出在制定法律过程中建立和完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建议。截至目前,江苏、浙江、北京、安徽、天津、四川、湖北、山西等省市根据本地实际,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在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中发挥作用。

      全国妇联呼吁通过完善法律政策解决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突出问题。参与立法法、刑法、广告法、不动产登记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居住证管理办法、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11部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修改,针对拐卖妇女儿童、虐待家庭成员、性侵女童、生育二胎等当前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制度性建议。

      突出重点 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普遍关心的权益问题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妇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妇联组织工作的重点。

      土地是农村妇女生存的基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一直是妇女维权的突出问题。全国妇联扎实开展维护妇女土地权益调查研究,深入山东、安徽、四川、甘肃等地实地调研,与农业部以会谈纪要的形式共同推广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地区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有益经验,编写下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手册》,为各地开展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实现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四川、浙江、安徽、上海、江西、江苏、陕西等19个省区市通过党委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妇联与农业等部门联合或单独下发文件或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同步推进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同时,积极开展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及时纠正村规民约中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男女分配不平等、歧视妇女的问题,为维护好妇女土地权益奠定基础。

      为更好地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全国妇联与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推出“助推高校女生,促进平等发展”——2014年助推女大学生就业创业行动,寻找和展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榜样、提升女大学生求职能力、开展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凝聚和传递有利于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正能量。活动产生了广泛影响,共推出340多名就业创业榜样,网络投票数达36万多票。

      女童保护问题依然突出。针对全国各地屡屡发生的女童被性侵害的案件,全国妇联组织召开女童安全保护工作座谈会,交流各地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促进儿童保护尤其是女童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深化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织,提高参与率,拓展帮扶内容。

      加强机制建设 为妇女群众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

      服务传递温暖,服务凝聚人心。

      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在2800多个县区开通,全国建立了25万个妇女儿童维权站、维权合议庭、维权岗、家庭暴力投诉站等各类维权服务机构,把维权服务落实在基层、送到妇女群众身边。

      全国妇联加强对基层维权工作的指导,起草下发《巾帼维权行动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妇联开展“巾帼维权行动”。22个省区市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申请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款247万元,帮助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及残疾人总计1535人,挽回经济损失近8300万元。

      信访是妇女群众反映问题和呼声的重要途径之一。全国妇联修改并正式下发《妇联组织信访工作规定》,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协理等妇联信访创新机制,提出建立与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法律援助相衔接的机制,加强12338热线、妇女之家维权服务在基层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网上受理信访事项,明确领导定期接待制度等,指导妇联系统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全国妇联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开展维权宣传工作,加强妇女儿童舆情监测工作,及时跟进妇女儿童舆情热点,注重从网络上发现妇女儿童侵权问题,主动指导地方妇联跟进提供维权服务。针对广东惠州教学点性侵女童、山东东平疑似性侵女学生、厦大教授诱奸女学生等舆情热点事件,及时发出妇联的维权之声。

      有的地方出现所谓“女德班”现象,传播封建三纲五常,侮辱女性人格尊严,严重践踏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包括“闽姐姐”在内的多个省区市妇联官方微博发出声音,引导舆论,大力推进先进性别文化建设。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为妇联组织依法维护妇女权益提供了重大契机。妇联维权工作必将迎来崭新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