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的通知
中国妇女网  2014-07-15

  定于7月17日(周四)至18日(周五)在北京召开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把妇联建设成为可信赖依靠的“妇女之家”。会议将总结交流近年来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举措和亮点工作,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
  二、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7月16日(周三)全天
  报到地点: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一层大厅(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7号)
  三、 参会范围   
  全国妇联主席、副主席、常委
  非常委的省区市妇联主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主席
  中直机关妇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负责同志
  非常委的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妇研所、妇女报、妇女杂志社、女子学院主要负责同志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将安排31个省区市妇联主席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主席作大会交流发言,常委自由发言。发言内容要突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创新发展的特色、亮点,时间6分钟之内,请预作准备。
  2请于7月9日(周三)前将参会回执反馈到全国妇联总值班室,联系电话010—65225318、65135507(传真)。

  附件: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报名回执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4年6月16日
全国妇联办公厅2014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