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7月17日(周四)至18日(周五)在北京召开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把妇联建设成为可信赖依靠的“妇女之家”。会议将总结交流近年来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举措和亮点工作,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
二、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7月16日(周三)全天
报到地点: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一层大厅(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7号)
三、 参会范围
全国妇联主席、副主席、常委
非常委的省区市妇联主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主席
中直机关妇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负责同志
非常委的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妇研所、妇女报、妇女杂志社、女子学院主要负责同志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将安排31个省区市妇联主席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主席作大会交流发言,常委自由发言。发言内容要突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创新发展的特色、亮点,时间6分钟之内,请预作准备。
2请于7月9日(周三)前将参会回执反馈到全国妇联总值班室,联系电话010—65225318、65135507(传真)。
附件: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报名回执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4年6月16日
全国妇联办公厅2014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