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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为错误家教理念纠偏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22.05.18 字号:【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打造“1+X”家庭教育法治服务体系

未成年人王某因结交一些热衷高消费的“朋友”,逐渐产生不当的消费欲望,多次伙同“朋友”盗窃商场名牌衣服、鞋子等物品;还多次利用打球之机盗窃他人手机。最终,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经济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依法从轻判处刑罚。

法官在回访帮教中发现,王某的父亲工作繁忙,对王某的日常教育参与较少;王某母亲为照顾王某兄妹全职在家,由于教育观念缺失,特别是对王某青春期的心理变化和需求、交友情况关注不足,有效沟通较少,亲子关系颇为紧张。

为此,法院邀请该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庭教育咨询高级指导师,联合区妇联对王某母亲进行“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针对王某性格特点和家庭环境制订家庭教育方案,建议父母正确引导孩子看待物质需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将孩子引导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区妇联还为王某母亲提供“女性终身学习平台”,帮助王某母亲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家庭亲子和谐。

典型意义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引导未成年人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道德品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北京市法院探索打造“1+X”家庭教育法治服务体系,通过法院这一司法载体,联合区妇联、区教委等X方力量,建立“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回访帮扶”等联动机制,努力让家庭教育指导发挥最大效能。

与社区党委合作共建协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李某与张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张某抚养。离婚后,李某发现婚生子身上有外伤并报警。经查明,张某在日常教育孩子期间存在过度责罚行为,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婚生子的抚养权。庭审中,张某承认在对孩子教育中存在不当之处,但表示均是由于孩子犯错不知改正,其心急之下才动手,并表示愿意积极改正。考虑孩子已年满10周岁,法院询问孩子本人意见,其表示仍愿意继续随张某共同生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张某在日常管理教育子女过程中存在过度责罚婚生子的行为,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的规定,依法对张某的错误行为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随后,法院依托与当地社区党委共建机制,邀请社区工作室人员及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共同对张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李某自愿与张某一同接受指导。

典型意义

长期以来,“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等错误家庭教育理念导致未成年子女在家庭教育中被过度责罚的情况时有发生。该案通过司法裁判纠正此类简单粗暴的错误教育方式,旨在提醒广大家长,家庭教育行为受到法律约束,过度责罚子女的家庭教育行为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受到惩戒。

法院还依托与社区党委的合作共建,凝聚多方力量,形成针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在辖区落地落实落细。

根据被害人家长需求开展家庭教育

被告人徐某通过网络聊天,分别骗取、威胁三名不满10岁的女童拍摄隐私部位供自己观看。后徐某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以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通过网络以欺骗、威胁手段猥亵儿童,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对其判处刑罚。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家长存在履行家庭教育不当的问题,对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上网疏于监管,对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安全教育不足。法院遂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针对上述问题形成指导预案,通过北京云法庭系统,线上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效果良好。

典型意义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家庭教育的理念、内容和方式方法都迫切需要不断更新。该案审理中,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要求,及时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结合8至10岁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重点围绕如何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预防性侵害等内容共同制定指导方案,对被害人家长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依托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开展涉网络家庭教育指导

2021年,未成年人张某放假期间,其父母在未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未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未采取有效消费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将其母个人手机交予张某使用,使得张某以其母名义注册某直播平台账号,在无需输入支付密码的情况下即得以在网络平台对游戏直播充值打赏。其父母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已充值的款项。

法院审理期间,张某的父母与被告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审理中,法院发现张某的父母存在对未成年子女关注不足、自身网络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遂向张某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其教育引导子女健康上网,加强亲子陪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并在法院线上家庭教育平台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学习掌握主要直播平台的“青少年模式”使用指南及提升家长网络素养、孩子自我管理能力方面的相关课程。

典型意义

近年来,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平台大额充值打赏纠纷不断。为进一步提升网络保护家庭教育水平,法院结合涉网案件特点,与相关研究机构共同创设全国法院首个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包括健康上网、网络法治、家庭教育三个板块,集合来自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校等研究机构、专业协会及公益组织提供的各类专业网络素养课程、互联网平台“未成年人模式”使用指南。该案即是依托该平台,帮助监护人提升网络素养的实例。

此外,法院还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反馈机制,通过与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义务人进行谈话、发放问卷等方式,及时跟进了解学习情况,督促他们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