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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司法所“妇女微家”法律帮助更专业更温暖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22.05.18 字号:【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姚建

■ 王丹青

“我很后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现在还有什么方法可以保护我和女儿的合法权益?”日前,在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西岗司法所“妇女微家”,王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前来寻求法律帮助。据王某讲述,她在2019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并在同年10月举办了婚礼。但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

“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我也以为在双方父母、亲朋好友、邻居的见证下结婚,就是‘合法’夫妻了,结婚证不过就是一张纸。”后来,王某怀孕并生下了女儿,她曾向李某提出领取结婚证的要求,但遭到了拒绝。“一提领证他(李某)就拖,拖到最后他不愿意跟我过了,连孩子都不愿意抚养。”

伤心欲绝的王某得知西岗司法所“妇女微家”可以提供法律帮助,便前来咨询。让她没想到的是,副所长徐静告诉她,由于其和李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虽然举行了婚礼并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但是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在受法律保护的程度上不同于婚姻关系。同居双方均无配偶的情况下,任何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为他们二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男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即使女方不同意,也无法像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那样在法庭上拒绝离婚。”徐静补充说。

几天后,王某与李某共同来到了西岗司法所。“我要争夺女儿的抚养权,也要跟他(李某)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在得知王某的诉求后,西岗司法所“妇女微家”工作人员对二人进行了调解教育,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解除与王某的同居关系,现居住房屋归王某和女儿所有,李某按月支付女儿抚养费1000元直至女儿成年为止。随着协议的签订,这起因感情不和解除同居关系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一杯热茶、一张笑脸、一片真诚、一句暖心的话,是我们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严格遵循的‘四个一’要求。”徐静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自西岗司法所“妇女微家”成立以来,已成功调处婚姻家庭纠纷16起,提供法律和心理健康咨询140多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00多份。

“我们以所内3名业务能力强、生活阅历丰富、具备妇女维权理念的女调解员为基础,择优吸纳镇村妇联干部、调解专家、村居法律顾问等妇女维权方面的行家里手,组建专门队伍负责辖区内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心理健康咨询等工作。”西岗司法所副所长赵龙介绍说,依托镇、村两级妇联、信访网络和人民调解组织,西岗司法所已构建起婚姻家庭纠纷访调体系,加强对两地分居、招婿、失独、继承、抚养关系变动等家庭纠纷隐患的摸排化解,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妇联调解“四调联动”工作模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使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多元高效。

记者了解到,像西岗司法所“妇女微家”这样的专业化“妇女微家”,西岗镇共有5个,可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健康指导、科普宣传、网格睦邻、创业指导等各具特色的服务。

而在滕州市,在党建阵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妇女合作社、家庭农场、“美丽庭院”、社区网格、小区楼院、社会组织、广场舞队伍中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建立的“妇女微家”已超过200个。滕州市妇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一个微家都公开了常规服务清单和特色服务清单,其中特色服务清单就是各个微家立足自身实际,实现资源与需求的精准对接,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凝聚“她力量”。除了西岗司法所的“妇女微家”,如小屯居的“豆芽博物馆妇女微家”,通过搭建妇女群众交流联络平台,帮助居民实现家门口就业,每户妇女家庭年收入增加到5-8万元; “睿智心理妇女微家”则针对周边职场女性平衡家庭、职场生活的迫切需求,开展各类活动,场场爆满……

“通过组织‘微活动’、创新‘微议事’、探索‘微创业’、开设‘微课堂’等一系列活动,我们希望能够把‘妇女微家’建设成为具有实用功能的服务平台,也让妇联组织服务更贴心,更温暖。”滕州市妇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