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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优势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中国妇女网 时间:2016.03.21 字号:【

  基层妇女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基层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开展妇女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提高其整体队伍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挥其重要作用。

  近年来,湖南省江永县妇联按照“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的工作要求,坚持巩固与拓展同步,不断加强和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建设和优势。近期,为全面了解全县妇女组织建设现状,更好地发挥基层妇女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排头兵作用,笔者对全县14个乡镇场的妇联,223个行政村(居)妇代会,51个县直妇委会,27个省、市驻江永单位,30家企业妇委会的组织建设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了深入调研。

  现状

  江永县14个乡镇场全部组建妇联,223个行政村(居)中有210个组建了妇代会。县、乡(镇)、村(居)三级妇女组织组建率达98%,初步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社会化、开放式的组织网络。实现全县女性进“两委”比例达100%。

  2010年以来,有7名乡镇妇联主席先后被提拔,进入乡镇党委、政府班子,走上领导岗位。

  从调查的情况看,江永县基层妇女组织网络基本健全。妇联干部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有所提高,年龄趋于年轻化。妇女组织基本上能够履行本职,发挥职能,积极带领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同时还肩负着地方党委和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整体发挥作用良好,她们的工作得到了当地基层党组织的肯定和认可。

  主要制约因素

  村妇女工作线长面广,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千家万户,可谓是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妇女,哪里就应该有妇女工作。通过调研发现,对照新形势对基层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者的要求,江永县的基层妇女组织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镇村妇女干部兼职过多。全县专职村(居)妇代会主任17人,占7.6%;兼职193人,占92.4%。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组干部交叉兼职,一般村妇代会主任都兼任计生干部,有的少的兼2职,多的兼3职4职,有的村妇代会主任身兼5职至6职,影响了把主要精力放在妇女工作上。且乡镇计生考核兑现力度较大,而妇女工作与工资报酬无硬性约束机制,因此乡镇对妇女工作的约束力和监督力较弱,致使部分妇女干部思想认识发生偏差,重计生工作,轻妇女工作,导致了工作的被动性。加上镇乡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由于镇村两级集体经济收入减少,人员经费开支相对减少,工作人员精减,因此,妇女干部身兼数职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

  妇女组织活动经费有限。通过调查掌握,税费改革后,部分村的经费开支主要来源于财政转移支付,经费有限。一方面,各级党委财力,无法为妇联拨付更多的经费,导致妇联活动运作有困难;另一方面,基层妇女组织自身造血功能也不太强。乡镇(场)妇女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很少,村级办公经费除掉人员工资开支后,要优先保证党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妇女工作几乎没有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政治经济待遇落实不够。随着中央到地方对女干部工作的重视,各级党委政府都加大了对各级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应该说妇女干部的社会地位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从妇联组织内部直接提拔的干部并不多,造成“老妇联干部”和“妇联干部老”的现象较严重。由于流动性差,妇女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造成视野不开阔,综合能力受到限制。二是经济待遇偏低。村妇女主任的工资基本实行误工补贴,主要靠兼任计生专干拿工资,导致了工作的被动性。

  对策思考

  以上存在的问题中映射出:随着社会的转型、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一些基层妇女组织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农村妇女组织基本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团结动员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能力较弱。因此,要解决当前基层妇女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其重要作用,从强化基层妇女组织网络、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强化服务职能入手,使妇女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抓延伸,健全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网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参政议政氛围。要巩固基础阵地,优化妇女组织机构。把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共筑共建,形成一个辐射面广、延伸线长的妇女组织网络。抓住机构改革、村居合并的契机,把一大批年轻化、知识化、工作能力强的妇女充实到妇女干部队伍中来。要不断延伸触角,健全妇女组织网络。依托“党建带妇建”,把非公经济领域中妇女组织建设工作主动纳入党的建设的整体格局,依托党建优势,突出配套功能,做到与党组织建设同加强,同推进。

  抓发展,不断提升妇女组织社会地位。要树立典型扩大妇女组织社会影响力,并要切实解决基层妇联干部政治经济待遇。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落实和改善基层妇联干部待遇作为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保障。县以上妇联负责人应分别作为同级党委委员、人大党委会委员和政协常委候选人。乡镇妇联主席应由党委委员兼任。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应按相关规定选进“两委”,享受相关待遇。

  提高村妇代会主任进支委会的比例。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后,若村两委中有女性的,其必须担当妇女主任,且兼任村副书记或副主任,若没有女性的,则选出的妇女主任可以列席村两委会议。

  实行政策保障,将年满60周岁,工作满20周年的村妇代会主任纳入享受农村干部退休津贴的人员范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工作委员会、妇女委员会主任的政治、生活待遇,是党员的应参加或列席与妇女工作有关的同级党委委员会议。

  支持农村基层妇女组织依照妇联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保障,活动经费应根据妇女人口的数量,结合当地经济状况,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抓创新,加强妇女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思路,争创学习型妇女队伍;创新维权手段,提升妇女组织凝聚力;形成保障机制,配强妇女干部队伍。

  一是扩大妇女专职专选的范围。能否将女委员专职专选的做法推广到村党支部的选举中,并保证一定的选举经费,开辟女性参政的新渠道。各党支部不得为女性入党设置障碍,如在座谈过程中了解,有个别村党支部以妇女去过庙堂烧过香为由,不予批准其入党,致使这名妇女一直被拒绝在党外。能否在不违反党章的情况下,规定每个党支部女党员比例数,为女性进入党支部提供保障。二是加大女后备干部、女党员的挖掘。加大农村后备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重视发展妇女党员。三是争取完善相应政策文件,使农村妇女干部配备的指标刚性化。四是建立完善科学化的考评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和党建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四是加快妇联干部队伍的交流速度。妇联班子应形成年龄结构合理、知识和专业结构恰当、整体素质优良的坚强集体。

  (作者系中共江永县委党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