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家庭暴力 我们共同的责任
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
2014-11-24

  创建单位:福建省莆田市

  实施范围:福建省莆田市

  创建背景

  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受家暴妇女勇于走出家门寻求救助、救济,家庭暴力问题逐步引起了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十年来,莆田市妇联倾力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积极借势、借力、借威,协调推动全市各有关部门在家庭暴力案件的立案出警、证据收集、司法审判,受家暴妇女的经济救助、诉讼援助、司法调解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凝聚反家暴工作整体合力。

  主要特色

  一是借各方之势,建立联动机制,构建反家暴工作格局。早在2003年,市妇联主动联合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5家部门专门制定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暂行规定》,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2010年,又协调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宣传部、综治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妇联、民政局、卫生局等9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反家庭暴力协调小组,拟定了反家庭暴力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的反家庭暴力格局。之后,各县区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筑牢反家庭暴力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借公安之力,设立家庭暴力报警点,规范家暴案件处置。2005年,主动协调公安机关在全市基层派出所和警务室设立了67个“家庭暴力报警点”,把家庭暴力列入公安机关“110”出警范围,对家庭暴力案件做到“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查处”。2013年,协调公安机关出台福建省首个规范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规范性文件《莆田市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工作流程、警情处置、询(讯)问要求及公安民警的执法职责。2013年,各级公安机关受理家暴案件270件,办结242件。

  三是借司法之威,成立反家暴合议庭,推行人身保护令。2010年,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试点法院之一,城厢区人民法院设立了福建省首家“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发出了第一份反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成为保护受家暴妇女的一把“利剑”。随后,在市妇联的积极推动下,各级法院纷纷成立了“反家暴案件合议庭”,为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发出人身保护令。全市各级法院已累计发出人身保护令42份。

  四是尽妇联之责,实施信访代理制,维护家暴妇女权益。市妇联始终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依托各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妇女之家层层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信访代理服务站,通过主导代理、协作代理方式,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困难救助等一条龙服务。2013年,1006名信访代理员成功代理包括家暴在内的案件966件。

  具体做法

  一是着力法治普及,增强维权意识。推动市委党校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防治家庭暴力知识等内容列入党校培训课程,强化各级干部和司法人员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部门以重点节日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通过编发宣传资料、典型案例巡回展览、媒体曝光、莆仙戏加演等有效宣传形式,营造人人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维权力度。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案件出警情况列入公安系统绩效考评,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程序和要求,并向施暴者发出“家庭暴力训诫书”。检察机关加大对残害、虐待妇女和儿童犯罪案件的打击、逮捕、起诉力度,做到快审快捕快诉。法院全面推广“人身保护令”先行快速保护、亲情调解后续跟进、心理咨询源头治理、调判结合切实维权、跟踪回访巩固成果的“五环维权”工作机制。司法部门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为遭受家暴的贫困妇女儿童开通绿色通道。民政部门依托救助管理站设立“家庭暴力庇护站”,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的吃住服务、简单的医疗处置和心理康复治疗。

  三是畅通服务渠道,创新维权载体。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作用,组织开展家庭暴力专题调研,提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议案、提案,推动全市反家暴联动机制的建立。完善各级妇女信访服务窗口、家庭暴力报警点、12338妇女维权专线、妇女维权服务站等诉求渠道,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帮助。组织巾帼维权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建立女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为家暴受害妇女提供专业法律援助和指导。邀请心理咨询师与家暴受害者和施暴者进行“一对一”的心理干预,让家暴当事人得到及时的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2010年以来,市、县妇联组织已妥善处理家暴案件349件。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衔接机制,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有效对接,全市妇女调解员已化解各类案件2034件,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是做好家庭文章,筑牢维权防线。各级妇联认真做好家庭领域服务工作,以家庭和谐促社会大和谐。大力评选、表彰、宣传一大批“五好文明家庭”、“孝亲敬老好儿女”、“好婆婆、好媳妇、好丈夫”等先进典型,积极倡导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社会主义新风尚。特别是2006年以来,在全市开展了以“七无一好”为内容的“平安家庭”争创活动,极大地增强广大家庭成员的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健康文明意识。市妇联牵头负责的平安家庭创建四年蝉联全市平安系列考评工作第一名。

  主要成效

  一是维护了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莆田市妇联充分发挥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善协调、懂政策、重实干的优势,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诉前调解、支持起诉、调查取证、开庭应诉等一条龙服务,有效维护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重视对重大、典型家庭暴力案件的跟踪督促,通过向有关部门发出妇女维权建议书,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联合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部门督查督办,确保家庭暴力受害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二是打响了妇女维权工作品牌。在各级各部门的倾力合作、共同努力下,莆田市妇女维权工作品牌推陈出新。从妇联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到妇联调解衔接机制的建立再到妇女维权三制的实施,从市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暂行规定的出台到各县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动机制意见的制定,从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的设立到“五环维权”反家庭暴力审判经验的总结推广,从法院的人身保护令到公安机关的家暴告诫书,树立并打响了莆田市妇女维权工作一系列品牌,获得了诸多好评。

  三是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市妇联对家暴受害者的倾情帮助,赢得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信任,也得到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关心和支持。2006年,为了解决大部分家暴受害者经济困难、无生活来源的问题,市妇联成立关爱妇女儿童协会,向社会募集爱心款241万元,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经济帮助。多年来,市关爱妇女儿童协会已救助贫困妇女儿童24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50万元,帮助受家暴妇女解决生产、生活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