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家庭暴力 我们共同的责任
完善机制创新模式 深入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
2014-11-24

  河北省妇联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以源头立法为保障,以构建机制为依托,以创新模式为动力,扎实推进反家暴工作,为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源头推动,为反家暴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一是推动出台《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河北省妇联积极联合省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和专家论证会,推动出台了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并以条例形式出现的地方性法规,明确界定了“家庭暴力”的概念,规定了基层组织、医疗卫生及民政等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反家暴工作中担负的具体职责,参与出台了14部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为我省妇女维权工作增添了重要的法律武器,实现了反家暴工作“有法可依”的重大突破。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条例》知晓率。省财政将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1125”反家庭暴力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开展“法律大讲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这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法规深入人心。以《条例》等妇女维权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开展层层培训,提升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和妇联系统维权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扫除法律认知死角,提高反家暴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条例》落实。省妇联联合省人大对全省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家暴典型案件,总结了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有力促进了《条例》落实。如沧州市新嫁女卢丽惨遭夫家暴力侵害的恶性案件,在省妇联、省人大的积极督导下,当地公安部门依法查办,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

  二、完善机制,为反家暴工作落实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建立反家暴合作机构。全省建立县级以上反家暴110报警中心137个,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110个,妇女维权合议庭197个,各种形式的妇女儿童家暴保护中心(庇护所)153家。各部门加强沟通配合,通过联席会议、调查研究、协调推动、个案督办、信息交流等形式,在推动解决家庭暴力恶性案件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省妇联协调解决的丰宁县周士强杀妻灭门案,从一审死缓判决到二审改判死刑,突破了“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罪,一般不适用死刑”的司法解释,对此类案件起到了示范意义,被全国妇联评为优秀维权案例。

  二是拓宽妇女利益诉求渠道。全省乡镇全部建立了妇女维权站,全省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实现了全覆盖,省、市以及151个县级妇联实行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全天候值守,24小时畅通,进一步拓宽了妇女利益诉求渠道。组建了一支以妇女信访代理员为主体、“热心大姐”、“帮大嫂”等共同参与的96万人的妇女维权队伍,及时收集妇女舆情、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说服教育和心理疏导,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完善维权经费保障机制。省、市、县每年拨付妇女维权解困专项资金近千万元,为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贫困妇女进行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和临时危难庇护,对典型家暴案件实施法律援助,提高了反家暴工作的实效性。2012年起省级新增12338热线及妇女信访代理工作专项经费,为2652件妇女信访代理案件发放了办案补贴,对233件案件进行了援助,为推动反家暴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创新模式,为反家暴工作延伸拓展开辟路径

  一是成立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省妇联认真总结反家暴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家庭暴力的成因和现状,明确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力求把婚姻家庭矛盾控制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12年12月份,在全国妇联的指导下,我省在鹿泉市正式挂牌成立了全国首个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将家庭暴力矛盾纠纷的解决关卡放在事前干预和服务上,努力减少家暴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把家庭暴力危机干预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先”。中心由妇联牵头,综治、民政、教育、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同参与,围绕宣传预防、心理疏导、庇护救助、警示训诫、法律援助、排忧解困、调查研究、信息服务等八项功能,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干预服务活动。将干预节点前置,对重点村、家庭以及遭受家暴侵害的求助妇女进行摸排跟踪,建立高危人群档案,定期巡访,防患于未然,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强化基层反家暴工作网络。加强妇联内部资源整合,统筹发挥妇女诉求绿色通道中心、基层妇女维权站、反家暴投诉站的作用,建立起集妇女信访、法律援助、维权预警于一体的反家暴网络,实现了专业化规范化运行,初步形成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基层反家暴工作模式,为探索家庭暴力危机干预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可复制模式积累了实践经验。2013年4月,全国妇联在石家庄鹿泉市设立了中澳合作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地方试点,并在我省召开了项目启动暨培训会。

  反家暴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反家暴工作,不断完善反家暴工作机制,探索创新基层反家暴干预服务的有效工作模式,为推动我国反家暴立法和实践,保障妇女人权、促进性别平等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