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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推动社会公正——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妇女工作的思考(2)

  可持续发展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在当代,人们普遍认为,可持续发展不仅要促进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也要促进人类之间的和谐;不仅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互惠共生关系,也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互惠共生关系。两性关系是人与人关系的重要方面,男女平等所要造就的两性和谐与互惠共生关系,越来越被视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必然是良性运行的社会;一个良性运行的社会,必然是社会公正得到充分实现的社会;而考察社会公正的实现程度,其天然的也是最关键的尺度就是男女平等的现状。妇联的维权工作,小而言之,涉及的只是一案一情,解决的是一个个具体问题;大而言之,则关乎社会公正,对可持续发展有累石之功。
  2002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了“弱势人群”的字眼,引起舆论的关注。弱势人群的存在是客观的事实,正视这种存在是解决问题的开始。弱势人群的性别比例,虽然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但基于历史和现实的判断,女性肯定是其中的多数。弱势人群占有的经济和其他资源是很微渺的,而且因为贫穷失去了话语权,这使他们的处境很容易被忽视。长期以来,对于女性弱势人群的关注,一直是各级妇联组织引以为使命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配合政府做好维护弱势人群的权益,并在其中发挥独特作用,依然是妇联组织必须承担的道义责任。
  阶层分野、贫富分化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必然产物。对于市场来说,奖励竞争中的胜者和惩罚败者,是它天生的游戏规则,无分善恶。资本追逐利润,市场追逐效率,都是本能的冲动,而对于社会公正的考虑,则是它的盲点。但是,一个文明的、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不会容忍贫富分化的无限膨胀。标示贫富差距程度的基尼系数是否突破警戒线,学界存有争论,但没有争论的是,这个问题是到了需要解决的时候了。通过税收调节、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纠正市场在社会公正方面的固有缺陷,政府应该起到主导作用。作为社会管理事务的参与者,妇联组织也有很大的活动空间。首先是坚持社会公正的道义立场,可以保持对舆论的影响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以公正为价值取向;其次是推动政府在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上的积极作为,确保社会成员的生存底线、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通过人大、政协等民主政治渠道监督政府的政策及其执行是否对弱势人群的生存和发展带来损害,遏制不公正的资源分配及其分配方式。长期以来,妇联开展的一系列面向弱势人群的慈善公益活动,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改善了更多人的处境,这种切实的帮助是妇联组织身体力行推动社会公正的体现。小额贷款、母亲水窖、安康计划、儿童慈善日等已经成为妇联工作的品牌,也提升了妇联的社会形象和威望。教育援助是国际公认的阻断贫穷世代延续的最有效方式,妇联的春蕾计划利在家庭,功在千秋。今后,要应因时需,整合社会资源,改进、提高和创新妇联的“民心工程”。
  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充满辩证的智慧。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进步,是维护妇女权益的根本途径,但是,发展本身也需要维权,这是因为,女性发展所需要的平等环境,在现阶段仍然要通过维权来实现。机会平等是社会公正的前提,但是一些貌似公平的游戏规则却隐含着巨大的不公正。比如,对于女性的职业评价几乎没有考虑到她们在生育和家务劳动中的付出。市场经济在资源分配上的有效性,并不必然导致在实现社会公正上的有效性。尤其是在不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它的固有缺陷很可能被放大。当前,最需要警惕的是,那些不公正的规则下产生的结果,却打着市场的名义,要女性“平等”地承担,这在当前的就业和经济领域中是大量存在的。对女性的就业歧视,正被披上“市场选择”的合理化外衣;使用“黄金年龄段”也被认为是“成本”和“效率”的正常考虑。将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变成事实上的男女平等,依然要走很长的路。但是,即使是法律制度层面上的男女平等也没有得到彻底的实现,无论是原有制度及其修改,还是新的制度的设计和出台,依然需要性别平等的审视,妇联组织把此当作维权的源头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在当前情况下,我们认为,对女性必要的政策性保护依然是有价值的,也是合理的,在很大程度上,这只是一种补偿机制,属于政府对市场的正当干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妇联组织要正确把握维护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与代表妇女具体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处理好竞争和保护、效率和公平、当前和长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需要指出的是,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并不是空洞的,与妇女的具体利益从根本上是统一的,并必然包含妇女的具体利益。那些与妇女的正当权益发生冲突的所谓“总体利益”,很可能只是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短期利益甚至是非法利益。妇联组织不应该受制于虚假的“总体利益”而在维权过程中畏手畏脚。在一些地方,妇联组织因担心被指责影响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对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如事实上泛滥的色情业、打工妹合法权益遭侵犯、就业和福利分配中对女性的歧视性规定等,不敢反对,甚至不敢表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失职行为。应该意识到,维护妇女权益,推动社会公正,从长远来看,有助于健康的市场秩序的建立,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完全符合人民的总体利益的。
  可以相信,妇联组织在推动社会公正上的努力,将使这个组织因为她的人道精神而受到全社会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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