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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兰玉:选择无悔

  被选为全国妇女“九大”代表,丁兰玉坦言,此时此刻,感到十分自豪和骄傲。
  丁兰玉26岁时就是副处级干部。1999年,时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民政局负责人的丁兰玉来到市妇联工作。那时的吴忠市妇联,正处在撤地设市体制的重大转换中,机关干部只有4人,平均年龄40岁左右。树立一个适应地市级体制运转模式的全新的现代妇女干部形象,成为丁兰玉来到妇联后的第一个攻坚战。她给自己定下目标:改变妇联在人们心目中无权无钱的地位和形象。为此,她利用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将妇联的人员编制确定为7人,并结束了吴忠市多年来妇儿工委无编制的历史。她自己也在2001年当选为吴忠市委常委。
  丁兰玉深知当好妇女群众的“娘家人”,建好妇女与社会联系的桥梁,妇联的干部必须开阔眼界,更新理念。上任妇联主席后,她克服重重困难,四处奔波筹资,为单位配备了车辆及3台电脑,更换了办公设施,使妇联工作环境焕然一新,机关内部有了全新的面貌和作风,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针对吴忠市的现状,她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工程”,抓素质,引人才。在市县换届选举及机构改革之际,她作为市委常委,积极推荐优秀妇女干部进入县级班子。
  为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丁兰玉多方奔波,与市公安局、卫生局联合成立了“吴忠市家庭暴力损伤鉴定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维权合议庭,与市公安局协商联合成立110妇女维权预警专线,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妇女维权岗,在全市形成一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网络。她说:“做一些实际的工作,为妇女姐妹办实事办好事,这是我无怨无悔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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