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法维权工程”努力构建社会化维权五大网络

辽宁省妇联副主席 邱立明

 
  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为了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更好的履行这一职能,更加有效地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创造性的贯彻全国妇联提出的“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在全省实施“依法维权工程”,着力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全面构建“五大网络”,形成了新形势下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社会化、法制化的大格局。

  一、根据新形势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要求,精心设计“依法维权工程”


  实施“依法维权工程”,是99年我们省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省妇联面向新世纪作出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部署。本来,维权是妇联的常规性工作,那么,为什么要把常规性工作设计为一项“工程”隆重推出?我们基于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维权工作对象的多层次、多需求,从客观上要求新形势下妇联维权工作必须宽视角、广覆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过程中妇女群体不断分化,呈多元化状态,不同层次的妇女群体在维权方面有着不同的要求。面对这种新情况,构建全方位覆盖的维权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使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妇女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是妇联维权工作的最佳选择。

  二是维权工作领域的扩大和内容的多样化,决定了新形势下妇联维权工作必须坚持社会化、法制化。作为老工业基地的辽宁,在深化改革中遇到许多特殊的困难,我们通过几次大调研显示,计划体制下对妇女儿童保护的一些福利性政策措施不断弱化,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增多,由过去多存在于婚姻家庭领域扩大到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婚姻家庭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八大方面,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这种情况与妇联维权渠道过于狭窄,力量相对单薄,工作方法较为单一形成较大的反差。要解决这个矛盾,妇联组织必须充分发挥“联”的优势,协调各界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共同依法治理,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目标体现为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行动。

  三是贯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必须借助有效的载体,使维权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位。抓发展和抓维权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两者相辅相承,互相推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载体使“抓发展”这一手有声有色、成效突出;“抓维权”也需要有相应的活动来承载,才能使其内容具体化、工作系统化、效应规模化。
经过反复的论证,我们设计了“依法维权工程”。“依法维权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社会化的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推进新世纪初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新体系和维权社会化工作新格局的形成,使广大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工程”的具体目标任务就是建立起咨询投诉、司法保护、社会救助、普法及帮教、维权监督“五大网络”,并使其全面运行。

  “工程”周期为五年,分三阶段进行:(1)1999--2000年为制定计划、宣传发动和建立网络阶段;(2)2001--2003年为“工程”全面铺开,“五大网络”全方位运作阶段;(3)2004年为总结经验,分析新形势,确立新目标阶段。

  二、全面构建“五大网络”,形成有效覆盖的妇女儿童维权社会化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依法维全工程”的主体是全方位构建社会化维权“五大网络”,针对新形势下妇女儿童维权的要求,近三年来,我们下大气力全面构建这“五大网络”,并充分发挥其维权功能。

  一是建立健全妇女咨询投诉网络,解决妇女“告状难”的问题。

  为了方便妇女儿童信访投诉和咨询,我们在县区以上妇联普遍建立妇女投诉中心,80%以上城市街道和社区、农村乡村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岗),直接接待妇女儿童的咨询、投诉。基层维权站有公安、民政、司法人员参加,不仅为及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筑起第一道防线,而且还变群众上访为维权工作者下访,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使许多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由省妇联带头,设立了妇女法律、心理咨询维权热线,聘请一些法律专家、心理专家和执法者为咨询员坐台服务。目前,除148法律服务咨询线外,省、市已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热线15条,沈阳、鞍山、营口、锦州一些县区和街道社区也开办了维权热线,在全省形成网络,使妇女足不出户就能方便快捷地解决维权问题。为了解决专职维权人员少、力量不足问题,我们还积极扩大社会化维权工作队伍,于今年“三八”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专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省级维权志愿者协会,一些市已设立分会,有专门的章程、标志和工作规范,会员有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公务员、记者、教师等高层次人员,也有普通的工人、农民、大学生。直接为广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和为维权决策当高参、出良策。三年来,县级以上接待妇女儿童各种投诉近5万件。现在我们正准备在女性人群集中和特殊领域,建立一支思维敏捷、反映快速的维权信息员队伍。

  二是建立健全司法保护网络,运用法律武器直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避免或减少因执法不到位而影响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

  为了加强对重大侵权案件的协调处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共同研究妇女儿童维权大事,我们于去年“三八”节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牵头,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辽宁省维权联席会”,14个市和一些县区也相继成立。去年8月省维权联席会一次就处理了六件久拖不决的典型案件。联席会使妇女儿童维权重大问题协调议事制度化,由于政法委领导坐阵,亲自带领各成员单位研究处理维权重大问题,即解决了司法保护力度到位,又能避免一些疑难案件互相推诿和司法不公问题。为了解决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维护问题,我们与省高法联合推广了营口市西市区法院创办“三八”合议庭的经验,并提出县区普遍设“维权合议庭”的目标。目前全省已有4个市、106个县区法院成立了“维权合议庭”,近300名妇联维权干部担任陪审员。妇联干部陪审员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重大侵权案件的调查、庭审、合议,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如沈阳市马大亮将结婚仅三个月妻子孙越硫酸泼面,造成右耳缺损,右眼不能闭合,头发缺1/3,精神分裂的严重后果,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我们觉得量刑畸轻,权益部长关淑兰亲自为孙越代理,调查取证,据理力争,最后省高法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广大群众为之拍手称快。

  为解决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问题,我们与省公安厅联合在2000年起开展了“110”家庭暴力报警特别服务。到去年末,各市、县区普遍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基层派出所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挂牌服务,形成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绿色通道”,不仅及时处理问题,而且对家庭暴力行为还起到震摄和预警作用。今年四月上旬,我们又与省公安厅联合举办了14个市和100个县区公安局负责110家庭暴力报警工作的干警培训班,培训了140名骨干,然后在全省展开对公安干警社会性别意识和反家庭暴力的能力培训。椐不完全统计,全省“110”报警已受理家庭暴力问题近5万件。

  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网络,解决特困妇女儿童生存、权益保护问题。

  这种救助体系和救助行动充分体现妇联维权工作中人文关怀的特点。在省司法部门的支持下,省妇联于98年建起法律援助中心妇女联络部,各市县也相继建立。目前,全省市、县(区)妇联均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接待处,已形成省、市、县(区)的三级网络。三年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0件,代书法律文书500余件。为救助遭受家庭暴力暂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省妇联2000年在全国成立了省级第一家“妇女避救站”,之后13个市和部分县区相继成立家庭暴力避救中心(站),全省已接受避救妇女近百人,使受害妇女得到物质上、心理上的帮助和安慰。为对权益受侵害特困妇女儿童给予经济上的救助,我们省妇联协调民政厅、辉山乳业公司、体育福利彩票中心等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救助金”17万元。鞍山、抚顺等市也都分别设立了“爱心救助金”。今年,震惊全国的抚顺“小兰”案件,就是实施救助的典型,带动了全社会对处于困境中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关注。我们还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救助贫困母亲行动”,为贫困儿童找“代理妈妈”活动,救助失学女童的“春蕾助学”活动和救助灾区特困妇女儿童等专项社会救助活动。几年来不完全统计,各级妇联动员女企业家、慈善机构、新闻媒体、爱心人士为特困妇女儿童捐资捐物价值达千万元,使5万多名失学和即将辍学女童重返校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社会的爱心送到特困妇女儿童心中,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是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和失足妇女帮教网络,推动“依法治家”活动的开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们自上而下建立了普法宣传机构,组织制定实施妇女普法规划。在全省开展“依法治家”“法进家庭”活动,建立普法小分队1500多个,发放各种普法宣传书籍和小册子百万份。利用新《婚姻法》出台前后、《妇女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2、10周年以及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颁布实施等契机,大力进行社会宣传。除按计划普法外,每年都与司法部门联合举办一、二次大型宣传周、知识大赛、征文等活动,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而且还联合召开普法表彰和经验交流,推动普法的深化。为了加强对失足妇女帮助教育,我们建立失足妇女帮教工作机制,与监狱、劳教所联合制立帮教计划,各市妇联与省妇联和劳教、监狱管理部门签定对本地服刑、劳教和法轮功女性帮教责任书,建立帮教档案和帮教网络,开展主题帮教、结对帮教、接力帮教,全省各种帮教小组达3680个,每年利用“三八节”、“母亲节”、“中秋节”各市县妇联带着慰问品和各界妇女先进典型,对失足妇女进行帮助教育,鼓励她们安心改造,并为她们解决子女问题、出狱后的就业安置问题,有效地促进这些妇女的改造,促进了社会稳定。

  五是建立维权监督网络,保障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我们特别注意借助人大权力机关这一执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主渠道,推动省、市、县人大、政协都建立“两法”“两纲”的执法监督制度。各级妇联积极主动争取人大、政协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或调研,《妇女法》颁布十年来,我们全省对《妇女法》进行了四次视察。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解决。今年省人大与省妇联一道已经对全省《妇女法》十年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于4月1日召开了全省纪念《妇女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各执法部门会上汇报执法情况、问题和今后深化实施的打算,为下一步修改我省的“实施办法”和对《妇女法》深入贯彻奠定了新的基础;我们特别注意充分利用民主渠道,行使群团组织民主监督的权利。先后就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积极向各级人大提议案建议,向法院提司法建议,包括妇女参政问题、下岗女工问题、法律援助问题、生育保障问题、妇女儿童活动阵地问题等都是通过提案反映的,推动了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下岗女工安置培训、“女职工生育保险”、“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等项政策措施,从源头上维护了妇女儿童群体权益;我们还充分利用社会监督渠道,把维权监督延伸到各方面。如:我们在新闻单位、大专院校设联络员或信息员,及时反映各种侵权问题。针对社会丑恶现象增多问题,我们与省公安厅联合建立禁娼、禁毒、禁赌三禁监督员队伍,及时举报和查禁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同时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执法不公现象进行监督。各市已分别组织一些行动,对减少这些丑恶现象起到一定作用。

  这“五大网络”的建立和维权机制的运行,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覆盖了方方面面。每张网都是维权工作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互相衔接,互相联动,形成系统性、规范性。同时,每个网络的运作又都有一二个职能部门牵头或配合,成为运作主体,形成立体交叉、系统运作、互相策应,全面推进的社会化工作格局,达到维权工作的整体规模效应,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即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由妇联系统内部封闭式运作向开放式的推动全社会运作转变;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行政、法律、舆论相结合的手段转变;由信访接待、侵权个案处理为主向源头维护,促进政策法规出台,解决一个时期带普遍性的难点、重点问题,使妇女儿童整体受益转变。


  三、实施“依法维权工程”,推进妇联维权工作社会化实践中的思考和体会

  面对市场经济、面对入世带来的新挑战,要使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能得到充分体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我们必须创新妇联维权工作理念、工作体系、工作机制。

  第一,坚持创新思维,树立新的维权理念,是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的基本前提。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中国的各项事业将在开放条件下按照市场规则来运行,实现整个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协调发展。在这种大背景下,妇联维权工作必须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式,树立新的维权理念:一是注重人的发展的理念。不仅要注意抓个别受害妇女儿童的保护性维权,更要注重千方百计抓好帮助妇女儿童群体增强素质,提高市场竞争力的素质维权;二是依法治理的理念。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加入WTO更要求我们按规则运作各项工作。维权不能就事论事,感情用事,而要维在法上,护在理上。要更加注重源头参与,出台保护性法律、政策,解决群体受益的宏观维权;三是开放运作的理念。在市场和开发条件下,妇联必须走出“三八”线,更加注重精心策划,搭建各种舞台,牵动各方唱戏的社会化维权。这样,就使我们的“工程”从设计到实施,建立在较强的理性基础上,减少了盲目性、随意性和粗放性。

  第二,做好“借”的文章,构建纵横交错的维权工作网络体系,是实现维权社会化,扩大维权覆盖面和加大维权力度的关键。

  抓住这个关键环节,纵向建立完善上自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维权联席会,下到社区、村级维权站;横向强化咨询投诉、司法保护、普法宣传帮教、社会救助和监督五大网络,把与妇女儿童有关的部门都拉“入网”,使每个网络有一两个职能部门领衔主演,成为责任主体,其他部门协同,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实现互利双赢 ,就能延长维权工作手臂,促进维权合力最大化,形成维权工作社会化、法制化大格局。
第三,用足妇联的职能,建立维权工作的常效机制,是实现维权工作社会化的基本保证。

  中国特色下的妇联组织社会职能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党委的群众工作部门;二是人大权力机构的参与成员;三是政府妇女儿童事务议事协调的办事机构。充分利用这三方面职能,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建立起维权常效机制,就能改变维权工作一事一议的状况,常抓不懈、事半功倍。

  一要充分依靠和利用人大这一权力机构的立法和监督的维权主渠道,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立法和执法监督纳入制度化轨道。定期实施,妇联参与其中,真正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纳入依法治理的总体布局中。

  二要用好、用足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功能,推动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政府行为到位。市场经济是强者经济。在实行市场竞争条件下,体现公正,对弱者的支持和保护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给我们以得天独厚的优势,充分运用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议事功能,千方百计推动政府的维权行为,就能有效解决妇女儿童在劳动就业、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生存环境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

  三要充分利用党联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的角色,向省委充分反映广大妇女儿童的呼声,争取省委确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大政方针,并促进党委研究维权制度化。如我们去年经过“百日调研”拿出充分依据,争取省委下发《关于加强对妇联工作领导的决定》,把参政比例、劳动就业、困难妇女帮扶等用文件规定下来,带动各级党委对一系列涉及妇女儿童久拖未决问题的解决。

  目前,我们正在与省高法、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筹备召开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会议,并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意见》,同时出台三个方面的具体政策、规定:一是与人大、高法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妇联干部陪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二是与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110”报警处理家庭暴力问题工作规范;三是与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大多部门合作维权的力度将我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高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