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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第四届书记处书记。湖南临湘人,汉族,大专文化。1937年在湖南岳阳市上学期间,参加抗日救亡运动,担任过教育界抗战服务团团长、抗敌后援会委员。1938年去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1939年转入中国女子大学。毕业后分配在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处工作,先后任档案员、资料员、校对员、临印员。1942年调陕甘宁边区政府行政学院,在行政系司法班任助理员、中共支部书记、研究员。在生产运动和文教工作中曾被评选为区文教英模大会。1945年到《解放日报》社任助理编辑。1947年到晋绥抗日根据地,参加土地改革工作,先后任土地改革组组长、分团团长。1948年到晋察冀边区平山县,在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资料研究组工作。建国后,历任全国妇联宣教部副部长、书记处办公室副主任,国内工作部部长、农村工作部部长、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主任、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中共党组成员、第四届书记处书记等职。曾任全国职工教育委员会委员。是全国中共党史研究会理事。编著过《新中国妇女在前进》一书,参加《当代中国妇女》(任副主编)、《妇女工作手册》(任主编)的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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