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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第四届副主席,现任国家计委副主任,原纺织工业部部长。山东青海人,汉族,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参加工作。上海纺织学院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49年至1954年在青岛国棉纺六厂任挡车工,1951年创造"郝建秀工作法",当选为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1952年当选为全国青年模范团员。1953年当选为纺织工业系统全国劳动模范。1954年至1962年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速成中学和华东纺织学院学习。1955年出席了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当选为共青团中央委员、全妇联执行委员、全总执行委员。1962年至1964年任青岛市国棉六厂技术员。1964年至1971年任青
市国棉八厂副厂长、厂长、工程师。1971年至1975年任青岛市革委会副主任、青岛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委常委。1975年至1977年任山东省总工会副主席、省妇联主任。1977年至1982年任纺织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82年任部长、全国妇联副主席等职。为第一至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十一至第十五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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