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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琼 LuoQiong
1911--

 

 

 

全国妇联第四、五届副主席,第三届、第四届书记处第一书记。妇女运动领导人。江苏江阴人。1932年毕业于江苏省立苏州女子师范学校。1935年参加革命,当时为上海《妇女生活》杂志的撰稿人,参与以起上海各界妇女救国会,任该会理事、宣传部主任。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任新四军军部直属教导队政治教员。1939年冬参加全军党代会,被选为党的"七大"的候补代表(后补为正式代表)。1940年4月赴延安,当年10月调中央妇委工作,后任延安《解放日报》副刊《中国妇女》编辑主任。1945年4月至6月参加党的"七大",会后调山东解放区工作,10月任山东解放区妇联宣传部长、后兼任山东大学合作专修科主任。1947年冬调西柏坡,在中央妇委工作,1948年任中央妇委委员。1949年参加筹备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大会上被选为新成立的全国妇联执委、常委。大会后被选为全国妇联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代表。后历任全国妇联第一届第二届执委、常委、第三届主席团委员,曾任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全国妇联副秘书长;第二届书记,第三、第四届书记处第一书记,全国妇联第四、五届副主席。是中共第七、八、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一、二、三、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六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五、第七届全国政协常委。著有专著《妇女解放问题基本知识》、文集《妇女解放论丛》、《改革开放与妇女解放》、《苦难与抗争》,与姜平、季洪合著《战时妇女工作》,主编《当代中国妇女》、《启迪集》,与沈兹九合译前苏联柯化泰的《新妇女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