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1971年11月至1980年任福建连城县革委会政治处干事,县妇联干事、秘书、副主任,县团委书记。1980年至1982年任福建省连城县北团公社党委书记。1982年至1984年任福建省连城县副县长,中共龙岩地委常委,中共武平县县委书记。1984年至1993年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妇联主任、党组书记。1993年至1998年任全国妇联第七届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1998年9月至今任现职。
是中共十三、十四大代表,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第五、六届执委,全国妇联第七届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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