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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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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 全国民主妇联发出《关于发动妇女群众和各级民主妇联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

1月29日 全国民主妇联副主席邓颖超、李德全招待朝鲜妇女访华代表团,并就中国妇女参加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及其贯彻婚姻法的情况进行了座谈。

3月2日 全国民主妇联发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组织和动员妇女积极参加“三反”、“五反”运动,宣传贯彻婚姻法。

3月7日 蔡畅主席致电国际民主妇联,要求国际民主妇联号召全世界妇女发动世界性的反对细菌战运动,制止美国侵略者在朝鲜和中国进行细菌战的罪行。

3月8日 首都各界妇女庆祝新中国第一批女航空人员“三八”起飞典礼在北京南苑机场举行。

3月8日 全国民主妇联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在反贪污、反浪费、反盗窃运动中,要做好家属工作》的文章。

4月12日 以全国妇联常委、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秘书长康克清为团长的中国妇女代表团出席在维也纳召开的国际保卫儿童会议并作了发言。

4月-5月 全国民主妇联派一批工作人员参加中央联合调查组,赴山西省昔阳县等地,了解《婚姻法》颁布后的婚姻家庭情况。

5月23日 邓颖超副主席会见英国副主教约翰逊夫妇,并向客人介绍了中国妇女在革命中的作用和中国托幼园所情况。

5月25日 邓颖超副主席同出席国际保卫儿童会议途经北京的越南代表团举行座谈。6月2日,双方再次座谈。

5月29日 全国民主妇联举行茶会,招待出席国际保卫儿童会议的缅甸、日本、朝鲜、英国等来华代表及出席亚洲和平会议的代表。

5月30日 全国民主妇联召开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欢迎出席国际保卫儿童会议代表团回国大会。

5月31日 为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全国民主妇联名誉主席宋庆龄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儿童-世界之宝》的文章。

5月 全国民主妇联副秘书长罗琼等同志组成9个工作组、分赴河北、天津等地农村,调查了解农村妇女参加互助组、初级社生产的情况及合理安排妇女劳动力中存在的问题。

6月4日 全国民主妇联发表《致妇女丰产模范们的一封信》。

6月6日 邓颖超副主席同出席国际保卫儿童会议途经北京的印度尼西亚代表就两国妇女运动进行座谈。

6月20日 全国民主妇联同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劳动部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国进行防疫常识教育的指示》。

6月24日 邓颖超副主席同来北京出席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筹备会的巴基斯坦和平委员会副主席拉库尔举行座谈。邓颖超介绍了中国妇女与妇联的情况。

6月28日 全国民主妇联向各级民主妇联发出学习刘澜涛同志有关正确处理信访工作指示的通知。

7月11日 全国民主妇联向各大行政区、省、市妇联党组转发《上海市妇联在“五反”运动中家属工作的一些经验》一文。

7月12日 针对有些地区在发动农民参加合作社组织时,忽视发动妇女的问题,全国民主妇联通知各大行政区、省、市妇联,要求贯彻男女一起发动的方针。

7月16日 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转发全国民主妇联函告《各地在农业生产中忽视吸收妇女参加》一文,要求予以注意。

7月18日 全国民主妇联派驻国际民主妇联联络秘书沈元晖出席在布加勒斯特召开的国际民主妇联执委会。

7月21日 向各级民主妇联发出《为按层教育干部加强婚姻法的宣传,减少以至消灭妇女自杀、被杀事件的发生的通知》。

8月1日 全国民主妇联向各级妇联发出《在妇女中推广速成识字法的通知》。

8月9日 全国民主妇联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发出《关于全国各级民主妇联申请审查登记备案的规定》。

8月10日 向各级妇联发出《关于协助政府贯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8月23日 蔡畅主席致电朝鲜民主妇女同盟委员长朴正爱。抗议美军侵略朝鲜,滥炸朝鲜和平城市。

8月23日 全国民主妇联发表《关于拥护国际科学委员会调查美国在朝鲜和中国进行细菌战争事实的报告的声明》。

9月4日 邓颖超主席为苏联《乌兹别克妇女》杂志撰文《妇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中的重要力量》。

9月18日 全国民主妇联发表《关于拥护中苏会谈公报的声明》。

9月24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周年,邓颖超副主席为《人民日报》撰稿,题为“新中国妇女前进,再前进。”

10月14日 全国民主妇联向各级妇联发出《关于热烈持久参加中苏友好月活动的通知》。

10月19日 邓颖超副主席同来北京参加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的国际民主妇联总书记卡尔门·桑蒂进行谈话。并就国际民主妇联工作情况交换了意见。

10月30日 邓颖超副主席会见苏联访华代表福米纳,并向她介绍了亚洲的妇女工作情况。

11月6日 全国民主妇联副主席李德全向全国妇女发表广播讲话,庆祝苏联十月革命胜利35周年。

11月10日 全国民主妇联宣教部部长沈兹九参加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任副团长。率领130多位各界妇女赴朝鲜前线40多天。

11月14日 毛泽东主席约见全国民主妇联党组成员,就如何作好妇女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11月20日 全国妇女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了毛泽东主席对妇女工

12月4日 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当时妇女工作的总方针。适应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祖国建设。

12月5日 全国民主妇联在北京召开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工作座谈会,就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工作特点及工作基础等问题进行座谈。

12月18日 全国民主妇联第一届第四次执委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蔡畅在全国妇女工作会议上作的《关于当前妇女工作问题的报告》等。

12月26日 全国民主妇联发表《坚决拥护我中央人民政府周恩来外交部长12月14日给联合国大会主席皮尔逊的复电的声明》。

12月28日 全国民主妇联发表《抗议美军屠杀我国战俘的声明》。

12月28日 全国民主妇联向各级妇联发布《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一级民主妇联机构与任务的决定》,行将大行政区民主妇联筹委会设作大区工作委员会。

12月28日 以全国民主妇联执委、司法部长史良为团长的中国妇女代表团一行2人出席国际民主妇联在维也纳召开的理事会议。

12月 中共中央转发全国民主妇联发表《关于目前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中央的报告》并批准在全国农村中实行和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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