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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成立于1949年4月3日,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之一。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享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

  基本职能
  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任  务
  1. 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 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3.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 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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