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事迹公示

  由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目前已进入公示、投票阶段。经过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模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评选并报评选表彰委员会审批,确定了60个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含群体)。候选人事迹还将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媒体上刊登,面向全国公示,发动公众投票,评选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模范(群体)。

  一、公示投票时间:8月3日至9月3日

  二、投票网址:http://www.cjyyw.com(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网站)

  三、投票说明:

  (一)本届评选设手机短信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每位投票人只能任选其中的一种方式投票,每人限投一张选票。

  (二)每票选10人,多选、少选、重选均无效。

  (三)通过手机短信投票时,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用户请编辑投票短信发送至1069003658389 ;短信投票直接输入10个候选人(含群体)的阿拉伯数字序号,以“,”号分隔;每条短信除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收取基本通信费(不超过0.15元)外,无其他任何费用。

  四、本次评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

  五、人民群众对候选人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投票截止日期前实名向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模评表办反映,通信地址: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模评表办,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院内),邮编:100741;联系电话:(010)66266317、66266328,联系人:史先超、李娟。电子邮箱:da@cjyyw.com。

  六、此次群众投票结果将与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委员会评审会议投票结果加权统计后,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分和排名顺序,确定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模范(群体)获奖名单。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综治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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