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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阆中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早开展、建网络、重宣传
​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屏障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23.06.07 字号:【

■ 李剑 侯琳

“孩子现在很愿意主动跟我交流,前几天还跟我说想去学一门手艺找工作,我也会支持她的。”近日,四川省阆中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苟凌波和同事来到一名未成年人欣欣(化名)家回访时,欣欣爸爸告诉她们。

时间回到农历2022年春节凌晨,路灯下,一名少女正失魂落魄地独自在街头游荡,可能存在危险。巡逻的社区工作人员发现了她,依据强制报告制度,向苟凌波进行了报告。刚和家人守完岁准备休息的苟凌波立即联系公安、民政和妇联工作人员赶到现场。

这名女孩就是欣欣(时年15岁,高中肄业),年幼时父母离异,随父亲生活,因家庭矛盾除夕夜没有回家。

了解情况后,苟凌波协调公安干警联系到了欣欣爸爸。但欣欣爸爸当时在外务工未返家,欣欣妈妈也早已远嫁外省,不能及时履行监护职责。苟凌波便与民政、妇联工作人员商议,将欣欣暂时安置在社区,指定一名社区女干部担任其临时监护人,共同陪伴欣欣度过春节。

欣欣爸爸返程接欣欣回家时,苟凌波和她的同事对欣欣爸爸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依法发出了《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欣欣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关怀。

为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阆中市检察院在2020年依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与当地监委、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卫健、文广、团委和妇联等部门,围绕哪些情形应当报告、向谁报告、怎么报告、由谁报告、报告后的处置、未报告的处理等内容,进一步细化操作举措和工作程序,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协作,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屏障。

在另一起案件中,阆中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汤丽,在普法直播时向网友讲述了一个她亲身经历的案例:一名少女到医院治疗,汤丽和医护人员结合诊断情况认为其可能遭受过侵害,便向阆中市检察院进行了反馈。经公安机关侦查,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得以及时发现,施害者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2022年6月,阆中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审查发现被害人所在学校负责人在了解到案件情况后,不但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还担心案件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企图大事化小,组织施害和受害双方进行调解。阆中市检察院将该情况移送了纪检监察机关,该名负责人受到了撤职处分。

近年来,该院在办理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都坚持双审制,既查案件本身,也倒查相关责任主体是否履行报告义务。对于查证属实未履行报告责任的,移送并跟踪督促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为加强强制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讲,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四川省阆中市检察院发起成立“阆淘淘”未成年人保护团队,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党的二十大闭幕后,该团队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的邀请,主持了一场网络普法直播活动,短短1小时的直播,在快手等正能量网络直播平台达到了600余万人次的观看,不少网友纷纷点赞,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

2022年5月,该院在四川省南充市检察院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同心护蕊”防性侵大型巡回宣讲活动,分别针对教职员工、家长、学生、医护人员、宾馆酒店从业人员、社区干部群众等不同群体、对象,进行了多场次的宣讲。同时,还通过电视、广播、户外广告平台集中播放公益广告片。2022年,该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南充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下一步,我们还打算发挥数字检察作用,通过开发、建立和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让强制报告等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得更实更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环境。”该院未检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