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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的构建与发展
​——对话重庆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李孜教授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22.09.20 字号:【

2022年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李孜教授科研团队搭建了国际、国内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为完善婚姻家庭生育政策及其政策评估提供数据支撑。构建数据库的初衷是什么?目前数据库的构建达到怎样的程度和规模?应如何利用数据库去支持现实中调整完善婚姻家庭生育政策?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与李孜教授就此展开了深度对话。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白晨

记者 蔡双喜

2022年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重庆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李孜教授科研团队搭建了国际、国内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为完善婚姻家庭生育政策及其政策评估提供数据支撑。构建数据库的初衷是什么?目前数据库的构建达到怎样的程度和规模?应如何利用数据库去支持现实中调整完善婚姻家庭生育政策?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与李孜教授就此展开了深度对话。

我国总人口增速放缓: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构建缘起

记者:面对我国总人口增速放缓的趋势,您提出了构建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这样一个崭新的概念,请您谈一谈构建数据库的初衷。

李孜:人类的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是人类公共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人类的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效果评估难度非常大。随着社会计算方法的不断发展,婚姻家庭生育政策评估迎来了新的发展机会,而且当前中国和世界都面临婚姻家庭生育政策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科学完善婚姻家庭生育政策,如何精准评估婚姻家庭生育政策的实际效果,都是政府和学界非常关注的重要议题。为此,亟需搭建国际、国内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为完善婚姻家庭生育政策及其政策评估提供数据支撑,为家庭发展和人类幸福以及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记者:数据库作为众多数据的存储空间,可以想象是非常庞大的体系。目前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构建的程度和规模是怎么样的?

李孜:目前已构建的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由国际数据库和国内数据库两部分构成。国际数据库覆盖了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时间上最早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涵盖了家庭结构、家庭成员就业、家庭公共政策等3个主数据库。其中,家庭结构数据库包括家庭规模、婚姻状况、伴侣关系、生育、子女等14个子数据库,家庭成员就业数据库包括已生育女性的就业状况、就业性别差异、主观幸福感、生活满意度等13个子数据库,家庭公共政策数据库包括产假、育儿假、托育服务、课外照料、家庭福利的公共支出等19个子数据库。国内数据库收录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省、区、市的婚假、产假、哺乳假、陪产假、育儿假、生育保险、津贴政策等多维度共20多个变量信息。

记者:您不仅研究国内生育政策,也关注北欧这样的西方国家家庭生育政策,您是如何建立起涵盖着国内国际双向并行的数据库的?

李孜:构建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的主要工作是建构指标体系和搜集基础数据。国际数据库数据主要来源于OECD家庭数据库和德国马普人口研究所的家庭政策数据库,在对标国内数据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整理最终形成婚姻家庭生育指标体系。国内数据主要来源于我国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政府各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和统计资料,其指标体系构建在参考国际数据库指标体系的前提下,结合我国国情和婚姻家庭生育政策的特点,剔除或修改部分目前我国尚未统计或完善的指标,补充增加了新的指标。

记者:构建国际性的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您的研究团队需要付出许多努力,在数据库创建和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哪些研究瓶颈和难题?

李孜:在构建婚姻家庭生育政策国际数据库的过程中,由于不同国家的国情差异以及语言习惯,对于同一个政策规定的指标命名有较大差异,即使同一个指标名称的统计口径也不一定完全一致,因此往往需要对相关国家的政策内容进行深入了解,才能继续进行归类整理,同时国际数据的来源比较广泛,更新数据难以及时。在构建国内数据库时,首先,相关政策数据零散分布于不同省份的不同部门和不同文件中,相对时间较早的政策文件较难找到原文,搜集和核对数据的成本较高。其次,我国婚姻家庭生育政策处于进一步出台和实施阶段,政策效果还未完全显现,成效数据比较缺乏。

支持完善人口政策: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的发展

记者:针对当下生育率走低的现实情况,您如何看待通过完善人口生育政策调整生育趋势?

李孜:从生育政策动态调整的成效来看,仅仅放宽对生育数量的限制对提升生育率的影响并不显著,完善人口婚姻家庭生育政策、促进生育配套措施的落地实施成为众望所归。从国际政策实施情况来看,单一的家庭友好政策对生育影响的效果比较有限,包括时间支持、资金支持和服务支持的一揽子家庭友好政策的良好衔接、配合才更为有效。

记者:制定政策应从问题根本出发,您认为未来在促进职业女性就业和生育良性互动上,我国的生育政策主要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调整?

李孜: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位居世界前列,职业女性是我国人口生育的最主要承担者。国内外经验表明,生育政策不仅要改变家庭生育的成本收益,更重要的是要平衡女性在工作和家庭角色之间的关系。促进职业女性就业与生育良性互动,我认为可以从三方面进行调整:一是完善性别平等的休假制度,加强男女双方的就业保障。从保障职工生育权益、保护生育职工健康权和职业发展的功能定位出发,合理确定母亲产假、父亲陪产假和父母育儿假时长,建立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结合实际完善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明确相关各方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女性职工假期待遇。二是尽快建立普惠式的儿童津贴制度。在实施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础上,根据家庭收入水平及未成年子女的数量和年龄大小,探索实施不同等级的育儿津贴,对生育行为提供多种津贴补充支持。三是发展普惠、可及、质量可靠的育儿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区配套托育机构、幼儿园等建设,持续提升普惠性托儿所、幼儿园的覆盖率,适当延长孩子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的衔接,切实为职业女性提供公共托育照料的家庭服务型福利,解除其后顾之忧。

记者:我们应当如何利用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去支持现实中调整完善婚姻家庭生育政策呢?比如,如何促进完善城乡儿童保育公共服务供给政策?

李孜:我们成功申请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人口发展关键转折期家庭友好政策提升职业女性生育水平的路径研究”,后续将基于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的指标分析,并结合家庭友好政策影响职业女性生育水平的实证研究,进一步明确家庭友好政策提高职业女性生育水平的作用机理和关键路径,为政府或企业等部门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基于已有的研究发现,实践中可以通过提升家庭福利公共支出、增加家庭现金福利、对有子女家庭实施税收优惠、实施育儿假制度、开展托育服务、提供课外照料等来保障城乡儿童公共服务供给。

记者:考虑到人口是衡量国力的底层砝码,您主张“建立我国人口家庭数据库,全面监测人口现状”,那么,建立人口家庭数据库最大的挑战是什么?在数据库的后续发展过程中,您的研究团队计划如何突破研究瓶颈?

李孜:建立我国人口家庭数据库最大的挑战,来自全面人口家庭监测统计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庞大基础数据的定期调查。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借鉴国际数据库的架构,补充和完善我国人口家庭监测指标,做实人口家庭大数据的动态监测。后续,团队拟在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中国人口发展与研究中心等部门支持下,完善国内婚姻家庭生育政策数据库的建设,并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开展实证调查,比如已生育妇女的家庭状况、夫妻就业、托育服务等调查,了解和评估我国人口家庭发展情况和政策效果,为优化数据库结构、补充监测数据和完善家庭友好政策提供循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