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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渭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妇女权益保障有效工作模式
​三级联络员机制让妇女维权零距离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22.08.15 字号:【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党柏峰

日前,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与渭城区妇联联合印发了《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意见》,这是渭城区检察院“建立‘4+N’机制,共同守护‘半边天’”省级品牌项目的首个机制。

近年来,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一直致力于妇女维权保护工作,创新提出建立“4+N”机制,严厉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发出涉妇女权益保护各类检察建议46个,充分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

整合四大检察职能,构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体系

“我是一名在基层院工作了几十年的检察官,我们的职责之一是让辖区妇女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一些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因没得到及时救助又受到二次伤害,所以我们不仅要在家暴发生后及时维护受害妇女的权益,更应该思考如何预防这样的情形发生。”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尚锋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鉴于此,渭城区检察院党组开始尝试构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完整链条。该院党组在整合四大检察职能的基础上,提出与多部门联合共同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思路,努力让老百姓办事最简化、让妇女权益保护最大化。“建立‘4+N’机制,共同守护‘半边天’”省级品牌项目由此产生。

与渭城区妇联会签的《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意见》是渭城区检察院“建立‘4+N’机制,共同守护‘半边天’”省级品牌项目的首个机制。渭城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站和“渭水木兰”女子办案组也在市、区两级领导的见证下揭牌成立了。

“立项后,我们第一时间就和区妇联沟通、对接会签机制的事儿。区妇联的同志很欢迎我们的到来,表示要共同做好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站工作。”该院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崔立伟告诉记者,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站成立以来,通过聘任区、街办、社区的妇联工作人员作为三级妇女维权联络员,更好地共享案件信息,“这个机制在源头上有效地构筑起保护妇女权益的网络体系。”

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室,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为更加有效地服务每一名有维权需求的妇女姐妹,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联合作创新成立了妇女权益保障“检·爱”检察官工作室,进一步延伸了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家门口检察院”的优势,畅通沟通渠道,丰富法律服务、释法说理、法治教育、支持起诉、困难帮扶等纠纷解决措施,促进社会矛盾就地化解。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在与区妇联互通工作信息时,渭城区检察院了解到辖区存在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情况。为此,渭城区检察院针对女性职工较多的单位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社会调查活动,结果发现不少对女性职工劳动保护权益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但是很多女职工因种种顾虑选择隐忍,放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这种情况,渭城区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就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问题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达成了一致决定,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并对整改情况持续进行监督。

“检·爱”检察官工作室成立一年以来,已先后为4名追索劳动报酬的妇女提供起诉支持,并成功追回工资4万余元。

三级维权联络员,让妇女群众更安全更幸福

作为一名最基层的妇联干事,渭阳街道妇联干事张鸽一干就是五年,从一个对妇联工作略知一二的“新人”,到熟知各项政策、法规,擅长调解的“前辈”,其间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如今,张鸽被渭城区检察院聘任为辖区60个妇女权益保障联络员之一,干起工作来更有动力了。

每天早上八点,张鸽就来到办公室,除了日常工作外,她还负责妇女维权问题。张鸽说:“我们每年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中,最多的就是涉及婚姻家庭权益的,基本占总数的七成有余,自从我被检察院聘任为联络员,处理起各类投诉纠纷更加有把握了。”

一次,张鸽接到所在辖区一位妇女赵某打来的求助电话,说自己长期遭受家暴,并且丈夫不准她出门工作社交。张鸽立即与同事一起上门了解情况,经走访后了解到:这是一个重组家庭,夫妻之间极度缺乏信任,丈夫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赵某是远嫁的外省人员,在这里也没有亲戚朋友,只好求助妇联。张鸽首先对赵某进行情绪疏导,随后与村委会人员一起联系其丈夫,严肃告知他家暴行为的严重性,同时向赵某表示可以帮助她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如果想要起诉,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张鸽说:“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站建立以后,检察院会帮我们一起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对一些需要走司法程序的案件,与司法机关沟通比之前更加顺畅。妇女权益保障联络员联系机制,能够全方位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我要发挥出岗位优势,尽力履行好这份职责。”

对此,渭城区妇联主席谢晓梅深有感触:“我们与检察院合作设立了妇儿维权服务工作站这一协作平台,建立覆盖区、街办、社区三级区域的联络员机制,有效将法治保障与网格融合,充分发挥街道办和社区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让‘最小细胞单元’释放最大能量,很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机制建立以来,救助符合条件的妇女28人,发出救助金15万余元;接待来信来访的妇女12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