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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多部门合力保障妇女权益
近两百个基层派出所设立妇儿维权投诉站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22.12.04 字号:【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富东燕

“我要向妇联求助!”今年5月10日,一男子急匆匆地跑到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妇联,反映其妹妹王某某遭受家暴的情况,并称现已报警,希望妇联能协助办理离婚。

“初步了解情况后,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辖区派出所,进一步核实情况。”宜丰县妇联副主席晏婷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此后一周内,晏婷多次与派出所沟通,关注案情进展,“这是关系到受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决不能姑息,希望公安机关能够依法处理此案。”

一周后,辖区派出所给予回复,已对施暴者张某做出拘留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县妇联在与王某某多次沟通后了解到,王某某带着与前夫所生女儿与张某再婚,因性格不合等问题常发生矛盾,有时还动手。此事件让王某某受到伤害较大,坚决表示要离婚。

“鉴于王某某被家暴的特殊情况,我们帮助她向县法援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法援中心指派专门律师承办该案。”晏婷表示。

“申请检察机关支持,既可以达到震慑施暴者的目的,又可以为原告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救助。”晏婷介绍。县妇联以书面形式向检察院提交司法救助移送函,法援律师也同时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因此案涉及家庭暴力,检察院支持王某某起诉离婚,并针对其离婚后无住处、承担两个小孩抚养义务的现实困难,给予王某某1.3万元的司法救助。

其间,县妇联为王某某的女儿申请了“春蕾”助学款,并通过县女企业协会会员为其献爱心,给予2000元资金帮扶。

“我们和女企协的同志多次看望王某某,她现在身体和精神都恢复得很好,特别感动地对我们说,有这么多部门一起帮助我,感觉太温暖了,以后一定把日子过好。”听到这样的话,晏婷终于放下了心。

妇联组织与公检法紧密互动,通过协同配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例,在江西省宜春市并非个例。

近年来,为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江西省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加强与公检法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一系列合作机制。

宜春市妇联主席易回香介绍,市妇联联合市检察院建立了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合作机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司法局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司法鉴定援助中心,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191个基层派出所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投诉站……

“妇联组织在联系党和政府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作为群团组织,没有执法和处罚的权力。”易回香坦言,因此,对于妇女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必须紧紧依靠相关部门,共同搭建维护妇女权益的平台,做到风险隐患联查、信息情况连通、社会干预联治、依法处置联动、救助帮扶联手,织密社会化维权网络。

特别是与检察机关的协作,宜春市、县两级妇联与检察部门不定期开展座谈,就如何开展司法救助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交流,建立了更加有效的联动机制。

“线索及时共享,案件快速办理”是宜春市两个部门达成的共识。在具体执行上,宜春市建立了三个机制:一是发现报告机制,各级妇联组织发现妇女儿童遭受家暴、性侵等线索的,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检察机关及时处置,快速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妇联组织;二是司法救助机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妇女、未成年人被侵害需要救助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并及时将信息通报妇联组织;三是开展联合救助,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在心理辅导、经济帮扶、家庭教育、就学就业等方面联合开展救助工作。

联动救助机制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宜春市各级妇联组织向检察机关移交线索23条,救助8名妇女,救助资金11.9万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深化协调联动,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联调联排,共同打造发现报告、信息共享、案件处置、互联互通平台,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办好每一起涉妇女群体的司法救助案件。”易回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