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首页
> 聚焦> 调研思考
第八届中法反家暴研讨会召开——
聚焦中法妇女权益保障立法与实践新发展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22.11.30 字号:【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11月25日,全国妇联和法国驻华大使馆联合主办的第八届中法反家暴研讨会以视频方式召开。本届研讨会的主题是“妇女权益保障立法与实践的新发展”。中法两国专家就妇女权益保障和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司法措施和地方实践进行了深入研讨。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林怡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宣介了新时代十年中国妇女事业发展成就,特别是中国党和政府促进和保障妇女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政策举措。她充分肯定了已连续举办七届的中法反家暴研讨会为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中方愿与法方相互学习借鉴,携手同心,为建设一个妇女免受歧视和暴力的世界、打造一个包容发展的社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不懈努力。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为新时代中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提供根本保证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李明舜介绍,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对妇女权益保障制度机制作出更加全面系统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此次修订关注并充分考虑了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反映了新时代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实现妇女全面发展的新要求,强化了妇女权益的制度保障,使保障妇女权益的理念更加先进、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有效。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法律形式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这不仅充分体现了保障妇女权益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而且为新时代中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李明舜说。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强化、细化了保障妇女权益的国家责任。”李明舜介绍,在其共10章86条的内容中,近60个条文都是规定国家、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妇女权益的职责。尊重和保障妇女人权的理念在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得到充分体现。新法高度重视妇女的全面发展、妇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以及困难妇女权益保障。

经过认真梳理,李明舜发现,本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新增和完善的重要制度机制共有十三个方面,包括党政主导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男女平等评估机制、分性别统计调查制度、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度、侵害妇女权益发现报告制度、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制度、就业歧视防治制度、孕产期特殊保护制度、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督促督查制度、联合约谈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等。“上述制度机制的完善,使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屏障更加坚实。”

国内丰富的反家暴实践

2022年3月,最高院、全国妇联、公安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2022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邹治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降低了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标准,拓宽了证据形式,规定法院依职权调查义务;代为申请增加“年老、残疾、重病”等情况,代为申请主体增加了“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对家庭暴力行为种类作了列举式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邹治注意到,近年来“冷暴力”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增加。“冷暴力”是否属于家庭暴力?“这个问题还存在争议,没有明确的结论。”邹治说,可以根据具体案件加以研究,结合具体行为、造成的后果、受害人的情况等综合判断。

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秘书长王延萍介绍,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发挥着重要作用,包括为受害人提供情感支持、法律援助、报警出庭协助、紧急帮助、资源链接等“一站式服务”,将反家暴内容融入婚姻家庭辅导、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同时也面临挑战,如家暴干预与服务的专业化精准化以及跨部门合作,家暴相对人干预等。

深圳市妇联主席刘蕾介绍,经过多年探索,深圳逐步形成了“以法治为基石,以共治为支撑,以智治为驱动”三位一体、相融互促的反家暴工作新模式,推动实现以良法促善治、以科技促智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妇联组织是一个桥梁纽带性质的人民团体,具有联通政府、联系社会、深入家庭的特殊优势,可以很好地协调各方力量来共同做好反家暴工作,为妇女、儿童和家庭创造更加和谐友善的发展环境。”

法国的“墙外”投诉和恢复性司法

法国香槟沙隆市共和国检察官欧贝林·马胡齐尔在2018年至2022年期间担任“妇女正义”协会主席。她介绍了法国妇女权利保护的一般法律框架。这个法律框架在法国过去200多年间发生了深刻变化。经过妇女组织等的不断努力,法国妇女逐步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包括成为法律主体、拥有选举权、有权提出离婚、拥有堕胎权等。

“法律框架为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男女实质平等提供了条件,其中很重要的是,最大限度破解针对妇女的暴力和歧视。”欧贝林·马胡齐尔说,在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各级政府要通过实际工作实现男女实质平等,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也提供了很多数据,帮助衡量法律实施效果。目前,法国恶劣暴力伤害妇女案件呈多发态势。香槟沙隆市正在采取包括评估风险、进一步保护受害者等五大行动,提供重大危险情况报警电话,创新方式促进配偶之间更好地对话等。

法国阿维尼翁共和国检察官弗洛伦斯·加尔迪尔说,研究显示,阻止家庭暴力受害者投诉的障碍包括害怕遭到报复、被心理控制、害怕其他人的评判和眼光、经济困难等。结合这些结论,法国探索了“墙外”投诉,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即时保护,改善投诉情况。

弗洛伦斯·加尔迪尔介绍了具体流程。家暴受害人进入医院,在舒适、有尊严和保密的环境开展心理、医疗检查。调查人员接到医务人员通知后,穿着便衣驾驶没有特殊标志的车辆直接前往医院接受投诉。遇有严重情况和造成严重后果的暴力事件,由医生联系家庭保护大队。该大队由6名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侦查员组成。“家庭暴力受害者在医院的简便投诉”措施获得了欧洲“水晶天平”奖项。

关于法国反家暴的另一项创新措施恢复性司法,弗洛伦斯·加尔迪尔介绍,其目的是在家庭暴力犯罪受害者和施暴者之间就暴力行为的后果和产生的创伤开展对话。对话坚持自愿原则,有中立第三方在场,是刑罚的有益补充。对话让施暴者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给对方和孩子造成的伤害,以避免再犯。2018年法国密集开展恢复性司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