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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农村残疾女性:权益保障与能力发展并重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21.04.13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设“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专节,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发展。农村残疾女性具有特殊脆弱性,必须尊重农村残疾女性主体性,确保其得以实质性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中国政府在反贫困实践中,特别关注因数重身份标签遭遇多重与交叉歧视的边缘群体,保障农村残疾女性权益也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

■ 程绍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设“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专节,以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发展。笔者认为,农村残疾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具有多重交叉性,保障农村妇女权益,特别是在接续推进贫困地区发展过程中重视农村妇女“因残致贫”问题,具有特殊重要性。

在接续推进贫困地区发展中关注残疾人权益保护与发展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在《全球贫困问题报告》中提出:贫困是指缺乏人类发展最基本的机会和选择,包括长寿、健康、体面的生活,自由、社会地位、自尊和他人的尊重。贫困具有多元的社会面相、是机会和能力被剥夺的产物,已逐渐成为共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一步把“残疾”与反贫困及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结合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这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维护妇女权益高度关注,对残疾人群体的“格外关心”。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反贫困及促进社会发展中,更加关注因数重身份标签遭遇多重与交叉歧视的边缘群体,残疾女性身在其中。  

十四五规划在关注残疾人帮扶制度建设、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基础上,特别关注残疾人能力发展,重视“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教育全覆盖”,体现了对残疾人群体的尊重与支持,在关爱、照护的基础上更凸显了推动残疾人发展、发挥残疾人创造力,使其得以充分共享发展成果的赋权式思维,这对残疾人,特别是农村残疾人的个人发展及社会融入至关重要,也可以成为推动贫困农村地区发展的重要力量。

农村残疾女性面临的生存困境

农村残疾女性面临家庭经济负担重、社会支持系统不健全、社会参与度低等多维困境,是一个面临更高风险和更多不平等的脆弱群体。

其一,家庭经济负担重。农村残疾女性自理生活能力较弱,存在着照护难、就医难、出行难等问题,既给家庭带来长期的照护负担,又很难获得自我发展的空间,往往导致“因残致贫”,是典型的支出型贫困人群。贫困低收入地区更因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托养服务,使残疾女性面临被社会排斥的风险。

其二,社会支持系统尚不健全。前段时间,一段“20岁智障女被嫁55岁男子”的视频凸显了农村残疾女性婚姻中的遭遇,凸显了农村残疾女性是面临更高风险和更多不平等的边缘群体。这种脆弱,呈现出家庭的无助。对农村残疾女性家庭的社会支持,必须考虑到其决不能止步于简单的救济,而应综合家庭与社会互动中的多方面因素。

其三,社会参与存在障碍。残疾人存在就业参与率低、社会参与度低、家庭参与度低、政治参与度低等问题,很难获得自我发展的机会,重度和智障残疾人“即使脱了贫,也解不了困”的矛盾更突出。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留守在农村的残疾人口比例会越来越高,农村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照护等是乡村振兴必须面对的困难和挑战。

进一步健全农村残疾女性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体系

十四五规划明确要“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政策体系,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农村残疾女性托养照护需求多、难度大,帮助解决重度残疾人家庭看护压力的呼声十分强烈。

与此呼应,各地积极探索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模式,以河南省驻马店市集中托养、南阳市“四集中”等为例,其探索和实施“服务型社会救助”模式,实现了“托养一人、解放一家、幸福一片”的助残社保扶贫,为残疾人提供了有效社会服务,在破解“因残致贫”的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农村残疾女性脆弱性不仅来自社会性因素,与其社会身份、人际关系、教育、经济条件等带来的社会资源的差异密切相关,也与其家庭相关法律信息知识的缺乏不无关系。基于此,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全面建设法治社会,尊重残疾人作为不同能力者的主体性,确保其得以实质性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相关单位可以开展针对帮扶残疾女性及其监护人的法律、卫生知识、心理知识普及、护理技能训练,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为她们提供法律救助援助,保障残疾人权益;组建社会关护网络,以社会力量介入,形成社会关注、帮扶残疾女性的合力,提供有效社会服务,用逐渐健全的扶残助残服务体系维护她们的人身安全;地方政府可以提供惠及农村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边缘人口的财政政策,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积极推动残疾人权利保护、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服务体系,让社会组织更广泛参与残疾人发展事业,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支持体系,形成残疾人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以此,托起农村残疾女性的尊严,保证“不落下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