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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性别关系平等是社会性别平等的支撑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9.10.11 字号:【

□ 杨菊华

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基础和前提。中国自古就形成了“家国同构”“家国一体”的社会格局,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一个家庭好,则家庭成员都好;千家万户好,则社会好、国家安。公域和私域彼此深度嵌入,使得家庭在国家整体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核心性地位。妇女是家庭的核心,妇女在私人领域的权益保障事关家庭的全面发展和家庭成员福祉的整体改善,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识。反过来,她们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过程中起到独特作用。

以法律制度奠定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坚实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首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婚姻法开宗明义宣布,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第1款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男女在……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此后,历次宪法和婚姻法的修订,都十分注重倡导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2015年反家暴法的出台,打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渠道,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禁锢,使家庭不再是法外之地;它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保障包括男性和女性的人身安全权利。2017年颁布民法总则并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男女平等的婚姻家庭制度。2017年,全国妇联等6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为群众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提供多元和便捷的服务。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破解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难题。此外,通过持续、大规模、深入的宣传倡导活动和示范项目,如“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等,从源头开始,推动性别平等制度规制的落实。这些都日渐完善了家庭领域的性别平等制度,基本打破了传统家庭要求妇女“三从”的文化规制,从制度上奠定了妇女成为独立自主主体的基础。

以公共服务助力妇女家庭与工作同步前行。计划经济时期,“家国同构”的战略思路,在治国中整合家庭,同步推进社会建设和家庭建设的发展目标。为将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全面参与社会主义建设,政府为家庭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比如,政府、单位、集体相互联手,建立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70年代开始倡导的“少生优生”理念,通过降低生育率进一步释放了妇女的家庭责任,助力她们更充分、更全面地参与社会生活。最近10年,家庭长期发展能力建设也被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均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并突出家庭在支撑社会发展、分担社会责任中的作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明确强调,夫妻共担家庭责任;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的措施。2000年以来,国家出台了大量的养老政策,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缓解家庭尤其是妇女在家庭照护方面的责任;2010年印发的《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旨在帮助更多夫妻更好地兼顾工作与家庭的双重责任。在“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或即将构建的托育政策体系和托育服务体系等,将给家庭提供幼有所育、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等在内的家庭友好政策和服务支持。近年,国家还广泛开展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新家庭计划,从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和家庭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着力,提升家庭抚幼和养老功能。

以项目为抓手激发妇女在家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在过去几十年中,党和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妇女工作,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顺应全体人民过上家庭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盼,从国家治理层面将家庭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明确指出家庭建设对促进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性,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受到高度关注。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家教、家风是家庭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各级妇联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家教是一切教育的起点和基础,是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方能培养出健康快乐的孩子,方能涵养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作为家庭的价值取向、文化传承和精神风尚,家风既深刻影响人的一生,也辐射整个社会风气。“最美家庭”寻找、“五好家庭”“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都是弘扬优良家风的重要渠道,约辐射到全国总人口的1/3。2019年开始的“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积极回应广大妇女和亿万家庭新时代的新需求,通过家庭精神文明创建、家庭教育支持、家庭服务提升、家庭深化研究四项行动,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大社会的和谐,推动形成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激发妇女在家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婚姻家庭中的性别关系愈发平等和谐。70年来,法律制度保障和全面的社会劳动参与,助力妇女实现了经济独立。性别平等制度和经济独立为改善妇女的家庭地位、更好地贡献家庭和贡献社会插上了翅膀。70年来,妇女摆脱封建婚姻制度束缚,享有了婚姻自主权,增强了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家庭地位得到全面提升。无论是对个体事务、还是对家庭大小事务,她们基本都具有平等的话语权。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三成以上的妇女对家庭的经济贡献不亚于丈夫;一半的夫妻在家庭中共享实权;90%以上的妇女参与家庭重大事情的决策;90%以上的妇女有权决定资助自己的父母。数据还显示,90%的受访者认为,配偶能倾听自己的心事和烦恼,且自己想做的事情也能得到配偶的支持,共商、共建、共担、共享成为新时代夫妻关系的主流;相敬、相亲、相爱、相扶成为新时代夫妻行为的主要模式。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