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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幸福预期寿命及性别差异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9.01.15 字号:【

  编者按

  幸福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追求,是生命质量的综合体验。关注生命质量不仅要考察客观的生活状态,也要关注主观幸福感受。幸福预期寿命指人的一生中幸福时间的长短。本文作者利用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数据对2005~2015年中国人口的幸福预期寿命进行估计,发现我国居民的幸福水平存在“幸福扩张”趋势。研究显示,我国居民幸福水平随时间变化呈上升趋势,在各个年份和所有年龄上,女性幸福预期寿命均高于男性。

  ■ 陈卫 段媛媛

  幸福是人口生命质量主客观体验的综合表达,也是人类追求的终极价值之一。与健康状况相比,主观幸福感代表人们对整体生活质量状态进行的总体的、积极的评价。一般通过总体幸福感或生活满意度来测量,它的测量更具有主观性,能够为生命质量提供更加直接和直观的理解。

  幸福预期寿命将“幸福”和“长寿”两大追求目标相结合,反映的是在当年幸福和死亡水平条件下人们在幸福状态下生活的时间长度。简言之,即人的一生中幸福时光有多长。本研究利用中国社会综合调查2005、2008、2010、2012、2015共5次间隔 2~3年的数据对幸福水平及其时期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对象为18 岁及以上的人口,共计50803人,其中男性占48.41%、女性占 51.59%。本文采用苏利文方法对中国人口的幸福预期寿命进行测算,并关注我国幸福预期寿命的时期变动趋势及性别差异。

  幸福水平变动趋势及性别差异

  首先,我国居民幸福水平随时间变化呈上升趋势。笔者通过Logit 回归模型对幸福水平进行预测,发现我国居民幸福水平即处在幸福状态的人口比例随时间变化呈上升趋势。2012年、2015年幸福水平增速较 2008、2010年有所放缓,但整体仍处于上升趋势。已有研究证实,尽管人均GDP增速并不是时期层面决定居民幸福感的唯一因素,但是GDP的增长速度是这一时期主观幸福感不断提升的主要动力。因此,我国人均GDP增速保持在高速、中高速的增长水平,是2005~2015这10年间幸福水平增加的关键因素。

  其次,女性处在幸福状态的比例高于男性,但两性差异随时间不断缩小。尽管幸福水平的性别差异在绝对值上并不是很大,但是中国女性的总体幸福水平在2005、2008、2010、2012年均高于男性,即女性处在幸福状态的比例高于男性,但两性差异随时间不断缩小,至2015年男性幸福水平几乎与女性持平且略微高于女性。以往研究表明女性总体幸福水平高于男性主要是因为社会对男女角色定位不同、 标准不一,往往对男性的要求更高,且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满足。随着我国性别观念向着更现代、更平等的方向发展,总体幸福水平的性别差异逐渐缩小。同时,年龄结构变化也是两性差异缩小乃至2015年男性轻微高于女性的重要因素。

  其三,随年龄增长幸福水平先下降再上升。Logit模型结果表明幸福水平随年龄呈现“U”型变化。根据模型预测各年度人口分年龄的幸福水平,可见随着年龄增长幸福水平先下降再上升,最低值出现在50~54年龄组,这与之前对中国幸福感研究的结论也是一致的。

  幸福水平随年龄变化的趋势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解释。从生命历程角度来看,与青年人和老年人相比,中年人处在幸福状态的可能性最低。中年人面临较大的来自社会和家庭的行为责任和压力是其幸福感较低的原因。而根据社会情绪选择理论,尽管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和心理机能出现下降趋势,但是他们通常意识到时间限制,从而更关注情绪目标,弱化消极的情绪体验,增加积极的生活态度。同时随着年龄的增加,对生活环境的适应能力增强、对欲望和成就之间差异慢慢看淡,都有助于增加幸福感。同时幸福感较高的人往往更加健康、长寿,即生存具有幸福选择性:越幸福的人更有可能活得久,也是老年人幸福感较高的一个可能的解释。

  另外,从队列角度来看,20世纪以来的种种历史事件对不同出生队列主观幸福感产生影响也是其幸福感存在明显分化的原因之一,比如20世纪30~40年代出生队列和70年代出生队列分别受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改革开放,而主观幸福感较高。另外性别和年龄的调节效应则显示,随着年龄变化男性幸福概率的变化更大。

  幸福预期寿命趋势及性别差异

  首先,中国成年人的大部分预期寿命都在快乐状态上度过。从单个年份来看,幸福预期寿命随年龄的增加逐步下降,占余寿比重随年龄变化趋势与幸福水平的年龄趋势近似,也呈现“U” 型变化,但是其最低值提前至35~39岁组。除2005年以外,其余年份各个年龄幸福预期寿命占余寿百分比均在60%以上,说明中国成年人的大部分预期寿命都在快乐状态上度过。

  从时期趋势来看,在幸福水平不断上升和死亡率水平持续下降的共同影响下, 2005~2015年期间我国人口的幸福预期寿命不断提高,且幸福预期寿命占余寿比重不断增大。2005年、2008年、2010年、2012年和2015年我国18岁人口的平均幸福预期寿命分别为26.9年、37.1年、43.2年、43.8年和45.6年,占余寿比重分别为47.2%、64.1%、73.8%、74.3%和76.3%,幸福预期寿命在10年间增加了18.6年,占余寿比重提高了29个百分点。这意味着随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人们在幸福状态上存活的时间不但存在绝对量上的增加,而且幸福预期寿命相对于生命长度的比重也在增加,反过来讲就是,非幸福状态的存活时间和占余寿比重均不断下降,这说明这10年间我国幸福水平变动趋势符合“不幸福压缩模式”。

  其次,幸福水平的提高是幸福预期寿命不断增加的主要贡献力量。本文利用因素分解方法对幸福预期寿命2005~2015 期间的变动进行了分解。发现:幸福水平提升是主导因素。同时幸福水平的贡献占幸福预期寿命整体时期变动的比例随年龄增加而不断下降,而死亡水平的相对贡献则相反。在各个年龄上,幸福水平对幸福预期寿命时期变动的贡献均在70%以上。而死亡水平的贡献占幸福预期寿命整体时期变动的比重随年龄增加不断增加,其主要原因是较高年龄人口死亡率下降幅度更大。

  幸福预期寿命的性别差异

  首先,在各个年份和所有年龄上,女性幸福预期寿命均高于男性。随年份变动,幸福预期寿命的性别差异逐步增大。18岁人口男女幸福预期寿命差异(女性幸福预期寿命减去男性幸福预期寿命) 在2005、2008、2010、2012、2015年分别为2.3年、3.1年、3.7年、4.0年、4.5年,60岁人口的这一性别差异则分别为0.7年、1.5年、2.2年、2.4年、3.0年。对幸福预期寿命性别差异进行因素分解,结果表明,在各个年份和年龄的幸福预期寿命的性别差异中,幸福水平的贡献远远低于死亡水平的贡献。随着年份的增加,死亡水平性别差异对幸福预期寿命差异的贡献越来越大,而幸福水平贡献的绝对值则越来越小,表明幸福水平的性别差异随时间逐渐缩小。

  其次,幸福预期寿命占余寿比重的性别差异在不同年龄上表现出差异性。在各个年份中,女性幸福预期寿命占余寿比重在30 岁之前略高于男性,而在30岁及后则略低于男性。从时期趋势看,男性和女性人口幸福预期寿命占余寿比重均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增加,与总体趋势一致,表明两性人口在 2005~2015年间均存在“不幸福压缩”。但是2005~2015年这10年间幸福预期寿命占余寿比重的变动值则是女性在30岁之前略小于男性,30岁之后女性略大于男性。这表明了30岁之前我国女性人口的“不幸福压缩”略低于男性,而30岁之后则表现出了相反的趋势。

  (陈卫为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段媛媛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