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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意见加强妇女维权工作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8.08.02 字号:【

  7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妇女维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宁夏推进群团改革的一项有力举措,充分体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妇女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新时代妇女维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意见》包括三部分:一是“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强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二是“依法履职,形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妇女维权工作的领导保障”。第二部分是重点,从保障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六个方面,结合近年妇女维权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提出了15条具体实施意见,责任单位涉及27家单位、部门和各市县(区)党委、政府。

  《意见》主要突出了以下特点:一是权益保障与维权工作紧密结合。《意见》中每一项权益的维护都通过1~3项维权重点工作来体现和保障。二是注重一般权益与特殊权益的维护。《意见》紧紧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涉及的六大权益,同时将妇女发展纲要中的一些重难点指标和事关妇女民生、特殊权益方面进行了重申和强调。三是关注维权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四是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形成维权工作的合力。《意见》共涉及责任单位和部门27家,涵盖了妇女维权中的15项大的重点工作,每项重点工作中又涵盖了具体的措施和责任者。五是加强维权工作机制的保障。《意见》强化了对妇女维权工作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阵地保障、经费保障和监督监察,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建立妇女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妇女维权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重大疑难案件和问题处理解决不力,并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协届期内对妇女维权工作至少进行一次视察或专项检查、调研。要求力争三年内实现区、市、县(区)三级妇女维权服务中心全覆盖。支持自治区、五市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