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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妇联“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现场会在西宁召开
来源:青海省妇联 时间:2018.08.17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青海省委十三届四次全委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8月15日-16日,青海省妇联在西宁召开“青海省妇联‘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现场会”。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的妇联主席、2018年授表彰青海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代表和2018年认定的青海省巾帼脱贫示范基地的代表等近100人参加了会议,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海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海红主席在讲话中总结了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以来所取的成效,分析了存在的不足与短板,对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她要求各级妇联组织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责任担当。把“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作为妇联组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作为妇联组织做好新时代党的农村妇女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有力抓手,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实施“七大战略”(绿色产业、城镇带动、乡村振兴、生态报国、投资于人、幸福民生、创新支撑),进一步找准工作契合点,团结动员妇女在走具有中国特色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中贡献智慧和力量。二要聚焦关键环节,提升妇联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质量和水平。要紧紧围绕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突出坚持正面引导、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面向基层、坚持增强内生动力“四个坚持”,把握立足生态保护优先,在推动乡村生态振兴中积极作为;做优做强妇女实用技能培训,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提供人才支撑;大力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以文明家风促进乡风文明;持续深化巾帼脱贫行动,增强贫困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妇联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五个重点”,聚焦精准发力,做足“绣花”功夫,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落地见效。三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提供有力保障。要强化责任担当,大力倡导登高望远、自信开放、团结奉献、不懈奋斗的新精神,充分激发广大妇联干部投身“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加强学习,在领导讲话和文件中找观点、找重点、找着眼点和着力点,用学习的成效破解工作中的难题。要提高工作本领,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到田间地头走一走,多到农牧户家里坐一坐,了解农民,熟悉农村,深知农情,真心依靠妇女群众,真情关爱妇女群众,真诚服务妇女群众,在参与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提升服务群众的工作本领。
  会上,西宁市妇联、民和县妇联、大通县朔北乡东至沟村妇联、省女子职业技术学校、全国巾帼脱贫示范基地(海南州兴海楠迦生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和个人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交流发言,14个市州、县区妇联进行了书面交流。省妇联对200个2018年青海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进行了表彰,为2018年认定的70个青海省“巾帼脱贫示范基地”进行授牌,发放基地建设费70万元。
  会议期间组织参会人员赴西宁市大通县朔北乡边麻沟村和东至沟村进行了实地观摩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