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首页
> 聚焦> 依法维权
内蒙古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把好源头维权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8.08.01 字号:【

  7月31日,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内蒙古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该委员会成立3年多来,形成了“人大主导、妇联协调、部门联动、专家评估”的工作模式,组织专家学者累计对38部法规政策提出222条修改建议,其中40条被采用,切实为把好妇女源头维权第一关、保障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5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法工委,政府法制办与自治区妇联联合建立了内蒙古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使内蒙古成为全国首个把人大法工委、内司委纳入联合单位,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省份。

  目前,已对《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等36部法规政策提出一般性评估建议178条,内容涉及妇女生育保障、土地权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保健、文化教育、民政福利、残疾人保障等多个领域,其中36条修改意见建议被相关单位采纳,推动了性别平等理念在地方法规政策中的贯彻和体现,切实保障了妇女合法权益。评估专家组分别对《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拟稿)》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送审稿)》两部法规规章进行了专项评估,提出修改建议44条,其中针对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老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有权予以制止,经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等4条建议被采纳。报告提出的在老年人监测统计表述中体现男女性别统计、老年人同居关系中的女性权益保护缺失等问题从社会性别视角,为立法注入了社会性别视角。去年,组织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成员参与了自治区人大开展的《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执法调研项目,在自治区妇联的积极协调下,《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已被列入自治区人大五年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