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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时代内涵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8.07.03 字号:【

  编者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运动,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指导,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新的时代内涵:创造性地转化主题和路径,拓展了马克思关于妇女解放与阶级解放、人的解放关系的理论内涵;创新性地确立女工和农妇是其主体力量,开阔了妇女运动主体力量的选择视阈;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探索与推进,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男女平等理论的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理论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创新,推动马克思主义不断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职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运动,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指导,并依据国情关注和回答时代与实践提出的妇女解放和发展的重大现实课题,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新的时代内涵。
  拓展了妇女解放与阶级解放、人的解放关系的理论内涵
  中国妇女运动依据时代变化,创造性地转化主题和路径,拓展了马克思关于妇女解放与阶级解放、人的解放的关系的理论内涵。
  马克思深入揭示了妇女解放和无产阶级解放之间的辩证关系,明确指出“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没有妇女的解放,无产阶级和整个人类的解放就不可能实现。同样,阶级解放是妇女解放的前提,妇女解放只有在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中才得以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运动坚持了这一基本原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将妇女解放运动纳入民族独立和解放运动中,在实现民族解放进程中实现妇女的政治解放;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发动广大妇女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现代化建设,在推进国家发展中推进妇女的社会解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征程中,又带领广大妇女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事业,为逐步实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创造物质基础和精神环境。中国妇女运动的主题和路径在不同历史时期虽有所转换,但始终与民族复兴和国家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妇女自身的解放和发展也因此取得了跨越式的进步。这一成功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无疑是对马克思关于妇女解放理论的丰富与拓展。
  对于中国妇女运动与国家体制建制紧密相连的路径选择,西方女性主义者是给予普遍的批评和质疑的。她们认为,一个社会没有出现“完全独立于建制的女权运动,则说明女权力量不彰”。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形成的“国家女权主义”,在这样的标准下,则被认为是性别平等视野下的失败案例。国内有学者也认同这一观点,认为“中国妇女解放从一开始就不是一种自发的以性别觉醒为前提的运动” ,中国妇女的解放是在男性主导的国家和民族解放振兴当中兴起并发展的,这样的妇女解放算不上真正的妇女解放。这种认识无疑是偏颇的。且不说中国妇女解放的路径是中国妇女根据国情的自主选择,中国妇女解放的“成色”只能由中国妇女特别是广大劳动妇女来评判。只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去解析,就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因为妇女首先是带有阶级和阶层性的人,然后才是带有阶级和阶层性的女人。妇女的解放首先是作为人的解放,其次才是作为女人的解放。从人的解放来说,只要社会存在等级差异,消除性别等级就不一定比消除非性别等级具有优先性。
  因此,与国家、民族解放和发展紧密相连的中国妇女的解放和发展,是阶级解放、人的解放与妇女解放的一种很好的结合。中国妇女运动早期杰出领导者和实践者向警予就曾说过:“非将人权民权首先争回,女权不能有存在的根据。”这一见解,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开阔了妇女运动主体力量的选择视阈
  中国妇女运动依据国情,创新性地确立女工和农妇是其主体力量,开阔了妇女运动主体力量的选择视阈。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文化极其落后,在全国人口中,工人阶级所占比例很低,女工数量也很少。毛泽东从中国国情出发,提出中国妇女运动的主体力量是女工和农妇,这不仅突破了以往国际无产阶级妇女运动的主体力量是女性工人阶级的定式,也为中国妇女解放运动乃至民族和人民解放运动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我国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程度提高,人口结构有了很大变化。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仍未脱离农业人口居多的特色,农村妇女在女性中占据重要比例。在城市人口中,女工即蓝领女性仍是女职工的主体。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妇女运动的主体力量仍是女工和农妇。这是中国现实国情使然,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妇女运动主体力量的一个创新性发展。
  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男女平等理论的内涵
  中国妇女运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探索与推进,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男女平等理论的内涵。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出发,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还难以达到支持事实上的男女平等的条件,因此,男女不平等现象还会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普遍存在。但这一时期的男女不平等,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男女不平等有着本质区别,它是男女两性在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下的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前进中的问题,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
  社会主义时期的男女平等运动,不是以男性为斗争目标的“女权”运动,而是两性共同参与的,以男女平等占有社会资源、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平等分享发展成果为前提,以达到两性协调发展、进而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社会运动。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征程中,中国妇女运动以男女平等和谐发展作为重要目标。男女平等和谐发展是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基础的,两性均为独立的社会主体,是相互尊重、互助友爱、协调发展、共同进步的关系。这种男女平等,不是要求男女绝对均等,而是在承认和尊重两性生理差异的基础上,既不用一方的价值尺度和行为方式去要求另一方,也不因生理差异而排斥、歧视或剥夺任何一方应有的权益和地位。这种性别和谐,不是以压抑女性发展来支持男性发展,也不是以牺牲男性利益来换取女性的发展。
  男女平等和谐发展不仅是对受压抑女性的解放,也是对男性所受束缚的消解,是社会平等和谐的重要基础和条件。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主持全球妇女峰会时指出:“男女共有一个世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将使社会更加包容和更有活力。”“我们要以男女平等为核心,打破有碍妇女发展的落后观念和陈规旧俗。”中国妇女运动对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理解与追求,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男女平等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理论和现实依据,也为马克思主义男女平等理论贡献了新鲜的时代元素。
  (作者为北京大学校刊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