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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和妇女“半边天”作用,全国妇联决定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 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是顺应亿万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 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妇女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 更是推动者、建设者。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是党中央赋予妇联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作为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农村妇女工作的重要载体, 作为进一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具体行动,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方面发挥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 最广泛地把农村妇女动员起来、组织起来, 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

  二、“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主要任务

  1.加强思想引领, 动员农村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引领广大农村妇女进一步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 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上来。大力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 帮助妇女及时了解、掌握和运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在农村广阔天地展现作为、彰显风采。

  2.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 提高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素质和能力。动员农村妇女积极参加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举办的培训, 促进妇女平等享有普惠性政策资源,推动提高妇女受训比例。加大网络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增强农村妇女网络学习意识, 开发多种形式网络教育培训课程,不断扩大妇女受训范围。面向农村妇女骨干、基层妇联干部和返乡下乡创业女大学生、女农民工等群体, 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手工制作等示范培训, 帮助农村妇女提高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 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3.开展“美丽家园”建设活动, 引领农村妇女共建共享生态宜居新农家。强化农村妇女的生态环保理念, 以大讲堂、宣传栏、文艺宣传和新媒体等农村妇女喜闻乐见的形式, 引导农村妇女绿色发展、清洁生产、绿色出行, 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妇女从家庭做起、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 清理整治房前屋后环境,清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 全面净化绿化美化庭院。动员妇女积极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广泛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以及厕所革命, 提升文明健康意识, 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 共同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幸福美丽新家园。

  4.拓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内涵, 以文明家风促进乡风文明。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抓住传统节日节点, 不断拓展寻找“最美家庭” 内涵, 动员组织农村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寻找“最美家庭” 活动。广泛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 在积极倡导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和谐的同时, 大力推动农村妇女和家庭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封建迷信, 带头移风易俗, 反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 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注重挖掘各具特色的家书家规家训等资源, 讲好家风家训故事, 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5.持续深化“巾帼脱贫行动”, 增强贫困妇女群众获得感。以帮扶深度贫困地区妇女为重点, 以增强贫困妇女内生动力和脱贫能力为突破口, 以更有力的举措、更精细的工作, 进一步抓实抓牢立志脱贫、能力脱贫、创业脱贫、巧手脱贫、互助脱贫、健康脱贫、爱心脱贫七项重点任务。加大贫困地区妇女骨干培训力度, 深入推进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充分发挥妇女特色产业的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姐妹手拉手·巾帼脱贫快步走”活动, 推动基层妇联执委、农村致富女带头人和女企业家等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齐心协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三、加强对“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组织领导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创造性地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 深入乡村、沉到基层开展调研, 充分了解掌握农村妇女所思所想所盼, 着力帮助解决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推动出台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修订和贯彻落实, 密切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宅基地确权颁证、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及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 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落实。

  强化工作落实。把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纳入重要日程, 明确工作思路, 突出工作重点, 探索工作路径, 搭建工作载体, 细化实化工作措施, 推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工作宣传, 注重线上线下结合, 运用好全媒体手段, 讲好乡村振兴巾帼故事、总结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培树农村妇女创业创新典范,大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 持续推进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坚持网上网下共建“妇女之家”,深入拓展“妇女之家”建设领域, 推动在“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夯实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阵地。不断壮大基层妇联组织工作力量, 切实发挥基层妇联执委作用, 积极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以改革激发出来的巨大组织活力,汇聚起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巾帼力量。

  全国妇联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