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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众化时代妇女儿童网络舆情的复杂演进
——2017年度妇女儿童热点舆情观察与分析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8.02.06 字号:【

  编者按

  2017年,妇女儿童网络舆情在社会话语权泛众化的传播特点下呈现出新趋势。女性权益受侵害依然是妇女网络舆情高压区,并推动性别平等公共政策逐步完善;妇女网络舆情中性别认知依然不容乐观,延续、固化传统性别观念的倾向突出;儿童保护的制度完善获得网络好评,面对儿童伤害应该建立赋权视角。新态势要求政府、妇联组织、社会各界在把握妇女儿童舆情规律的基础上,消除传统性别观念误区,进一步建构男女平等的社会共识。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规范、网络犯罪惩治等方面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国家网络安全将拥有更为完善的法律基础和保障。随着网络治理的深化,互联网舆论场板块发生了结构性变化,新闻媒体和“意见人士”对舆论场的影响力减弱,更多大众话题引发舆论关注。政府加强网络中的议程设置,党的十九大召开、雄安新区设立等重要议题,获得了压倒性的舆论影响,网络生态继续优化,为妇女儿童网络舆情的应对和治理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借鉴相关研究成果,舆情观察员认为妇女儿童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有关妇女、儿童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网络舆论工作离不开对舆情规律的把握,通过对年度妇女网络舆情、儿童网络舆情的梳理,我们期待发掘并研究妇女儿童网络舆情的基本规律,为观察网络舆情并加强舆情应对提供经验借鉴,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完善网络治理提供参考。

女性权益受侵害依然是妇女网络舆情高压区,推动性别平等公共政策逐步完善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7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5.8%,互联网模式不断创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加速。当前互联网初步实现了人人皆可成为信息的社会性“传播媒介”的技术民主,如此庞大的网民规模和网络普及率,让社会议程的设置权与社会话语的表达权进入了人人皆可为之的泛众化时代。纵观2017年网络舆情,女性权益受侵害类事件仍然处于主导地位,并推动相应的公共政策不断完善。

  ——女性权益受侵害依然是网络舆情高压区

  2017年,“榆林产妇坠楼”“女游客丽江被暴打毁容案”“上海警察‘抱摔妇婴’”“抚顺女德班”等女性权益受侵害的事件,都获得了网络舆论的高度关注和广泛热议,不少议题可谓引爆舆论场。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就是,随着中国不断走向世界,发生在国外的妇女网络舆情也牵动国人心弦,2017年的“北大女硕士章莹颖在美失踪案”“江歌日本遇害案”等舆情热点事件,都在国内舆论场引发极大反响,也通过议题设置促进女性权益受侵害问题被发现,推动相关事件的处理。

  相比较抽象的公共政策类舆情而言,女性权益受侵害的网络舆情更能够引发公众关注。因为具体的女性权益受侵害事件,能够进一步降低公众言论表达的专业门槛,实现了公众从“可以发言”到“能够发言”的跨越,在网络舆情生成的过程中,公众的同理心引发共情效应明显,部分公众面对女性受害者甚至有强烈的代入感,通过社交媒体的议题设置,积极表达诉求,宣泄情绪,进而达到“我要发言”,通过网络参与带动舆论场的热议。

  女性权益受侵害舆情中的一些情绪化表达,刺激相关观点在网络上传播。有研究认为,情绪通过使人们对新信息更加敏感或者更依靠偏见而塑造舆论。在“榆林产妇坠楼”事件中,产妇从5楼坠下身亡震动网络,虽然网民情绪化表达异常激烈,甚至被认为是应该剔除的杂音,但是舆情观察员统计新浪微博排列前三的舆论声音分别是:质疑家属拒绝剖宫产,讨论医院和家属的责任归属,关注女性群体的人身权益。也就是说,网民无论是理性的分析,还是感性的情绪宣泄等,表达的核心诉求就是通过厘清责任,保护个人权益,防止伤害。如果说网络舆情中的情绪是对于议题的感性表达,那么理性则属于对于议题的事实性表达,在网络舆情引发公众参与热议、建构社会共识的过程中,公众会对信息进行处理,这一处理过程中有事实性表达,同时也会附带情绪性表达,共同参与舆论建构。

  ——妇女网络舆情呈现复杂的演进生态,从女性受害者身上找原因的偏见显著降低

  妇女网络舆情继续呈现复杂的演进态势,虽然女性受害者舆情是重灾区,但是其中也有女性加害者等其他角色存在,这正是女性群体的复杂性和多元分化的体现。而一些谣言充斥网络,部分网络舆情发生反转,在“12岁女生谎称遭老师强奸”舆情事件中,原本称遭老师强奸的女童突然改口,承认是骗了媒体、网民和大众。

  在妇女网络舆情的复杂演进过程中,依然可以看到一些积极的进展。从女性受害者身上找原因的偏见显著降低。2017年,有关性侵与性骚扰的话题似乎全年都盘踞在网络热榜之上,反性侵和性骚扰这场龙卷风从美国波及全球。#我也是(#metoo)这一话题标签在至少85个国家的社交媒体上被使用了上百万次。在我国,“南昌大学国学院副院长性侵女生”“电子科技大学疑似性骚扰”等一系列校园性骚扰事件曝光,引发了网络关于性骚扰的大讨论,从网民评论来看,受害女性的身份并没有像过去曾出现的那样成为受攻击的“软肋”,那种认为体面女性才有资格为自己维权的陈词滥调鲜有呈现。

  妇女网络舆情的稳定反应模式助推公权力介入。相比较其他议题而言,妇女网络舆情经过近年来的激荡,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反应模式,针对妇女网络舆情的线上表达和线下行动结合紧密,包括公开信、诉讼、自媒体发布等行动成为习惯性选择,这种反应模式在女性问题被呈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权力介入。在“南京南站猥亵女童”事件中,有网民持续联系河南省以及滑县的公安、妇联、民政、宣传部等机构,对收养程序是否合法,政府部门对该事件的处理进展等申请信息公开,一些网民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过程,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通话内容进行微博公开,引发网络围观,进一步推动社会关注和公权力机构的介入处理。

  ——妇女网络舆情呈现有利于推动公众参与性别平等政策完善

  内格尔认为,广义的政治参与是评估与舆论表达相关的政治活动的一种工具。参与是一种行为,通过这种行为,政治系统的普通成员影响或者试图影响结果。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舆情也是公众政治参与的方式之一,一定程度上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产生影响。就妇女网络舆情而言,妇女网络舆情的爆发和公众参与、意见表达,是完善性别平等公共政策的重要方式。

  一方面,公权力机构介入妇女网络舆情,壮大网上正面声音。2017年,政府加强网络治理和舆论引导,及时介入网络舆情,正面声音有效占领舆论场。就女性权利保护而言,全国妇联以“女性之声”两微一端等多元新媒体平台为依托,畅通网上联系妇女群众的渠道, 增强线上服务妇女群众的功能,积极回应网络舆情的问题议题。妇联系统针对性骚扰问题强调“性骚扰定性无关女性的身份”,针对奥迪二手车广告强调“我们坚决反对物化女性的各种宣传”的发声,都获得了公众的点赞支持和好评。

  另一方面,妇女网络舆情推动相关公共政策逐步完善。针对网络舆论反映突出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最高法2017年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等,直面“夫妻共债”这一司法实践难题,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教育部规定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国家旅游局关于提高女性厕位比例的规定等,背后都有相关妇女网络舆情中舆论建构的影响。

妇女网络舆情中性别认知依然不容乐观,延续、固化传统性别观念的倾向突出

  美国政治学家和新闻工作者沃尔特·李普曼对舆论传播现象提出了“刻板印象”和“拟态环境”两个概念,前者指人们对特定事物所持的固化的、简单化的观念和印象,后者是指媒介呈现的内容并非对现实世界“镜子”一般的再现,而是通过对象征性的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呈现的内容,这样的内容不仅制约人们的认知,而且通过制约人们的认知达到影响现实世界的作用。有研究指出,相关认知过程所产生的涵化效果与传统性别文化形成共鸣,从而形成强化人们的刻板认知与传统性别观念的效果。对于妇女网络舆情而言,在看到舆论建构维护女性权益的同时,也要看到其中物化女性、消费女性的倾向依然存在,延续乃至固化传统性别观念。

  ——网络舆情中物化女性、消费女性倾向依然突出

  物化女性、消费女性的倾向在互联网上的延伸由来已久,在妇女网络舆情中也不例外,但是这种对女性显而易见的歧视,隐藏在“惊艳”“性感”“时髦”等看似赞美女性身体的词汇背后。对已经被社会性别化的普通男女受众来说,这种性别歧视因为隐藏而具有一种不易被察觉的特性,面对这样一种明褒实贬的赞赏,公众往往只能看到其“时尚现代”“幸福美满”表象,而对于背后所被物化、被消费的事实往往处于无意识之中,甚至部分女性以网络所呈现的“性感女性”“幸福美满”作为塑造自我形象的目标和人生理想,或者认为网络塑造的女性形象只是一种传媒策略、娱乐方式,吸引眼球罢了。

  在2017年“奥迪二手车广告”事件中,广告视频将男性择偶与挑选二手车类比,而女性与二手车之间暗中形成了对应关系,所谓的“官方认证”也就是对女性身体的“检查”,这不仅是肤浅地以外表定义女性价值,而且是对女性的物化和女性人格的侮辱。同样,“绝味鸭脖低俗营销”事件中,鸭脖促销海报画面低俗消费女性。相关事件都引发舆论热议,并且遭到众多网友和媒体的强烈批评。这并非广告营销中第一次物化女性、消费女性,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类似的打擦边球的行为看似不经意之举,实际上都是延续物化女性并消费女性的套路。

  ——缺乏对婚姻关系商品化的反思,试图通过压缩女性生存空间求解

  2017年9月中旬,一个创业有成的程序员苏享茂饮恨自杀,他最后的遗言让人心寒:“我被歹毒的前妻逼死了。”天才程序员、世纪佳缘、1000万、VIP会员、毒妻、骗婚、跳楼、学霸等词汇集中在一起,既狗血又血腥。舆论聚焦“歹毒前妻”并大加声讨的时候,实际上忽视了这种婚姻关系商品化的链条对男性、女性而言都是一种束缚,这种男性以金钱为标准“匹配”女性美貌的“交易”成为一种心照不宣的游戏规则,二者都被绑架在这种性别不平等的链条上,但是网络舆论却鲜见对男性的抨击,更缺乏对打破这种不合理链条的理性反思。

  缺乏对婚姻关系商品化的反思,并不代表着网络舆论对此没有相应的行动,只不过是朝着压缩女性生存空间的方向求解。面对婚姻关系商品化带来的“天价彩礼”问题,“零彩礼”结婚被舆论热议和追捧。2017年11月份,“零彩礼”结婚让河北沧州市的年轻小夫妻成为“网红”,市委书记甚至专程到夫妻俩所在公司为他们点赞,“零彩礼”观念被认为是现代年轻人挣脱物质枷锁、勇于追求真爱的标志。实际上,在性别不平等的权力结构中,男性娶妻和女性嫁人被赋予不同的意义,不去打破婚姻关系的不平等和商品化倾向,而是单方面地倡导女性“零彩礼”,将会进一步打压女性生存空间。

  ——网络舆论继续热衷于父权制视域下的性别规训

  网络舆论既是社会建构的结果,也持续参与社会建构。纵观2017年的妇女网络舆情,冯钢教授“女生读研后继续走科研道路的十不足一,读研期间也少有专心学问的,大多混个文凭准备就业”的陈年微博被翻出,虽惹怒了不少女性,但是支持者甚众,一些学者认为这就是没法解决的“死结”,相关论战不了了之。“女德文化研究学者”丁璇在讲座中提出“女人衣着暴露易失身”“女孩最好的嫁妆就是贞操”等封建糟粕思想,也引发主流舆论挞伐。虽然类似的网络舆情热点事件听起来与时代格格不入,但却是堂而皇之地在充斥网络和课堂,父权制文化的规训力量由此可见一斑。

  除了对女性的要求,网络舆论也不乏通过男性气质建构,延续着父权社会对女人的“保护”。2017年,一篇名为《刺死辱母者》的文章迅速引发广泛网络关注,有网民称“之所以引网民群情激昂,在于我们同情于欢的遭遇,而这种同情源于自身对安全感的渴望”,该案被作为司法与公众良性互动案例。而反思该案就可以发现,一个引爆点就是母亲受辱,于欢作为儿子被鼓励用男子汉的血性来维护母亲贞洁,彰显男性气质来保护女人,此时的私力救济被公众赋予了某种“合法性”,如何通过法律救济来维护女性利益并没有成为舆论关注的核心要素。

儿童保护的制度完善获得网络好评,面对儿童伤害应该建立赋权视角

  从上海携程亲子园到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小红帽幼儿园、玉林市玉州区旺卢村小天鹅腾飞幼儿园,再到北京金色摇篮幼儿园、红黄蓝幼儿园,屡屡发生的极端虐童个案,不断撕扯孩子家长绷紧的神经,“南京南站一年轻男子当众猥亵小女孩”也让舆论为之哗然,相比较而言,留守儿童问题虽然出现,但并没有引发网络热议。

  ——针对儿童犯罪的舆情频发,推动相关儿童保护制度细化和完善。

  针对涉及儿童犯罪频发、网络反响强烈的问题,相关机构积极介入,不断完善预防针对儿童犯罪的制度,获得了网络好评。比如最高检强调对儿童犯罪零容忍,教育部等11部门发文界定学生欺凌,防止校园伤害案件,一些地方探索性侵犯罪实施信息公开、从业禁止的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2017年8月启动了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限制从业机制,主动公示性侵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充分揭示性犯罪风险,让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家长)更积极地做好防范。相关制度建设和细化实施,对于儿童权益保护而言是一个积极进步。

  针对系列幼儿园虐童事件,舆论呼吁进一步完善公共托幼服务。“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屡屡发生的虐待孩子的极端个案,不断撕扯孩子家长绷紧的神经,网络舆论的爆发也彰显了全社会对于儿童保护的高度重视,并且推动相关部门积极介入解决。网络舆论在愤慨于虐童工作人员暴行,在奋力深扒各责任方资质、追问处理方案的同时,也关注到结构性问题,呼吁不能因噎废食地否认多元化的公共托幼模式,而是应该进一步思考与行动起来,将它发展得更加完善,为儿童保护、女性职业发展乃至家庭建设提供更有利的支持。

  ——应注重赋权性视角在儿童伤害舆情中的应用。

  2017年以来,因为网民的举报,公安部门查办了河南郑州“西边的风”网站传播销售不雅图片视频及猥亵未成年人案、内蒙古包头“9·11”马某某录制传播儿童淫秽色情视频牟利案等一批涉儿童色情信息案件,经过舆论场的发酵和建议,关于儿童遭遇性侵伤害等问题的跟进处理逐步规范化,校园受欺凌儿童、特别是受性侵儿童的心理辅导体系进一步完善。但是舆论描述儿童伤害特别是遭遇性侵伤害等问题的方式值得反思,网络舆论通常为了描述伤害而描述,忽略了面向未来的赋权性做法。有网友建议,谈到性侵害问题应尽可能避免使用“受害者”这个词,而尽量使用幸存者的话语框架。因为,将一个“人”永远定义成“受害人”,无形将TA往后的一生和一件事捆绑,在很大意义上也是一种对人格的剥夺,并不是赋权做法。

  展望2018年,舆情观察员认为,妇女儿童网络舆情有可能仍将以女性、儿童权益受侵害为引入点,通过情绪化表达和理性分析,共同建构舆论生态,推动公权力机构和公共政策回应。随着网络治理的深化,主流舆论的声音将进一步增强。遵循妇女网络舆情的一贯反应模式,舆论以具体事件为切入点观察妇女网络舆情,呼吁在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会对妇女工作提出更为精准的要求。而物化女性、消费女性等延续传统性别观念的倾向仍会不同程度存在。

  新技术平台的多元使得网络社群依靠自己所依附的技术平台表达各种不同的社会意见。妇女儿童网络舆情的发展新态势要求政府、妇联组织、社会各界履行好推动男女平等的职责,要在把握妇女儿童舆情规律的基础上,消除传统性别观念误区,进一步建构男女平等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