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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体系 补短板 抓重点 破难点
青海省把“两纲”目标落在实处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8.02.13 字号:【

  2月5日,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青海省妇儿工委办了解到,不久前,由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青海省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实施。该方案的实施,意味着青海省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筛查的“三级”防控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得以全面构筑。

  长期以来,青海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把“两纲”“两规”作为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建体系、补短板、抓重点、破难点,一件一件解决,一年一年推进,攻坚克难,一些制约妇女儿童发展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妇女儿童发展各领域目标得到逐步落实,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赋予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0-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规定的重要工作目标,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预防性传播疾病的一级预防措施。为把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第一道关口,提高婚检率,青海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我加压,政府买单免费开展婚检。2017年11月底,由青海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青海省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以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式,将婚前医学检查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积极宣传动员和引导广大欲婚人员自觉参与婚检,通过营造“健康婚配、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两纲”“两规”目标实现。

  《方案》规定,免费婚检工作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对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辖区户籍,结婚登记前3个月内的准婚人员或登记结婚3个月内的已婚人员提供免费婚检或孕检服务。以婚检项目328元/对的补助标准和同时选择婚检、孕检项目以454元/对补助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胸部X线透视及常规心电图检查,对严重遗传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进行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和建议。

  《方案》特别要求,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机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县级及以上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定点机构应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要求配备房屋、设备、环境和人员等。从事婚前医学检查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为保障婚检工作的有效实施,《方案》要求卫生计生委、财政、妇儿工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合力推动。其中,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要求妇儿工委办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广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顺利实施等。

  《方案》还规定了免费婚检保障机制,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经费由省级财政和市(州)、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50%,市(州)县财政承担50%。婚前医学检查经费结合任务完成情况,通过绩效评价,次年进行结算,由省级财政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资金同时下拨。

  另据了解,近年来,青海省为了推动“两纲”“两规”指标的逐步落实,先后实施了一系列切实的政策,有效推动了青海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

  2016年起,青海省开始实施15年免费教育,在均衡和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2016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1.21%,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卫生保健领域,青海省通过整合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认真实施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及均等化水平。在社会保障领域也实现了多个“全国率先”:如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和全覆盖;率先建立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并实现了全民医保目标;率先实现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全覆盖;率先以政府补贴参保的方式,全面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等。

  截至2016年,青海省“两纲”“两规”统计监测的160余项指示中,已有21%的指标全面达到2020年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