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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盟妇联加快推进苏木乡镇(街道) 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工作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妇联 时间:2017.09.21 字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内蒙古自治区锡盟妇联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近日锡盟妇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工作的通知》,对各旗县市妇联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妇联改革任务总体上要在三年内完成。加强基层基础、扩大基层妇联组织覆盖面,是妇联工作的固本之举、妇联改革的重中之重,要求各旗县市(区)妇联确保在2017年底前,70%的苏木乡镇(街道)完成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嘎查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与明年的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步进行,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前谋划,全面做好准备工作,争取换届时将妇女群众中有热心、有专长、有影响的骨干、带头人选入“两委”。

  会议强调在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中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着力增强基层妇联组织成员的广泛性、代表性。锡盟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妇联要将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热心公益服务、自愿参与妇联工作的妇女小组长、女性科技致富带头人、“两新组织”女性带头人、各类女性组织负责人,辖区内具有法律、教育、调解等专长的女性居民和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的女干部职工等充分吸纳到基层妇联组织和工作队伍中来,有效解决基层妇联组织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切实增强广泛性和代表性,增强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兼职副主席和执委人数,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二)推动苏木乡镇妇联主席进党政班子、专职化。按照《自治区妇联改革方案》要求,根据锡盟委组织部、锡盟编办《关于苏木乡镇领导班子职数设置的通知》(锡党组发[2016]7号)、《关于增加苏木乡镇领导班子职数的通知》(锡党组发[2017]7号)精神,各旗县市区妇联要积极推动苏木乡镇妇联主席进党政班子;已经由苏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妇联主席的,要设常务副主席1名,负责妇联日常工作,确保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严格组织程序。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按照全国妇联《关于扩大基层妇联组织成员的意见》(妇字[2015]41号)要求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替补、增补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增补的规定》,增补的苏木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成员的产生方式,主要是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报请苏木乡镇党委和旗县市(区)妇联同意,在辖区内召开妇女群众会议,由旗县市区妇联颁发执委、常委、副主席证书,结果报苏木乡镇党委和旗县市(区)妇联备案。到期需换届的苏木乡镇(街道)妇联,按照换届工作程序,召开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妇联主席、专兼职副主席和执委。

  锡盟妇联对妇联改革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各旗县市(区)妇联要主动向党委领导汇报,加强与组织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党委的沟通协调,在旗县市(区)党委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加快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工作。二要精心组织。各旗县市(区)妇联要加强对苏木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工作的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确保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三要强化考核。苏木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盟妇联已召开三次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专项推进,并将在今年的年度考核中增加改革工作的权重。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年内全部完成苏木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目前,锡盟各级妇联已积极行动起来,全盟锡盟苏木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工作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