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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推动辽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冮瑞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7.09.12 字号:【

  近年来,辽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推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中期评估显示,妇女规划84项指标中,有64项完成了2020年终期目标,达标率为76.2%;儿童规划59项指标中,有48项完成了终期目标,达标率为81.4%。“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妇女儿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4亿元;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92.8亿元,省本级投入贴息资金2.5亿元。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统筹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辽宁省委、省政府始终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民生工程,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工作,有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今年8月,召开第六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十二五”时期以来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成绩,对促进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部署。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和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目标责任牵动、监督考核促动、示范工作带动等长效机制,全省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突出重点难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不断加大妇女儿童民生保障力度。全省共设立71所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46所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连续5年达到100%,孕产妇死亡率降至9.2/10万。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覆盖所有农业县,“两癌”救治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范围。构建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在农村建设198所“留守妇女儿童之家”。连续三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建立救助管理站71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救助管理网络。

  不断提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与社会管理水平。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全省组织41.2万名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平均每年新增女性就业人员达30.6万人,占新增就业总数的43.9%。充分运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载体,培训县处级以上女干部2100余人次。有计划选派女干部到基层锻炼,选调1328名女大学生到乡镇(街道)锻炼,选聘3375名女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有效改善了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妇女参政议政比例。

  不断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586.7万农村居民和31.1万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改厕工作进程,完成农村改厕104万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全省侵害妇女儿童犯罪类案件呈总体下降趋势。投入资金1000万元,建设“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开展法律宣传、心理疏导、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为2.6万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开拓创新,扎实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再谋新篇

  未来一个时期,是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我们将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落实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实施两个规划为主线,在更高水平上促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发展。要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着力推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下大力气解决妇女儿童发展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着力改善城乡困难群体妇女儿童生活条件,促进和保障全省妇女儿童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保健服务、更加平等的教育就业和参政权利、更高标准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更加优化的生存发展环境、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立足更高水平,确保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要加强引导服务,引导和帮助更多妇女在新兴产业和行业实现就业,强化女性技能人才培训,加大对妇女从事新业态的扶持力度,坚持共谋共建,动员广大妇女在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中贡献智慧,再立新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