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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
为孩子们建一个快乐幸福的社区共享家园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7.09.11 字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儿童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儿童工作指明了奋斗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事业不断前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学龄前儿童几乎全天候生活在家庭和社区,学龄儿童有一半时间在家庭和社区度过,儿童和家庭迫切需要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社区保护和服务,各级政府应当强化举措、拿出实招,扎扎实实地建好、管好、用好儿童之家,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和相关成员单位都要充分认识加强儿童之家建设对于做好城乡社区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共同打造保护和服务儿童的社区平台,将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最直接地送到广大儿童和家庭身边,打通为儿童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在8月29~30日召开的全国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推进会上,四川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儿工委负责人,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团中央少年部、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中国科协科普部负责人分别就儿童之家建设做了发言。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四川省绵阳市沸水镇儿童之家、江苏省苏州市沧浪新城社区儿童之家和贵州省贵阳市大山洞社区儿童之家作了经验介绍,展示出相关各方对“齐心协力为孩子们建一个快乐幸福的社区共享家园”的深刻共识。

  ▶▶民政部:列为重点督查内容

  建立完善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行机制,是解决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力抓手和有效途径,也是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儿童福利和保护制度的具体体现。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推动各地民政部门积极拓展和延伸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着力加强城乡社区儿童服务设施和工作队伍建设。

  2013年以来,民政部先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和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等三个试点工作,打造市—县—乡镇—村居四级服务体系,强化城乡社区儿童服务阵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村居的儿童工作队伍,推动建立健全我国儿童福利和保护制度。各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重视,统筹利用财政预算资金、彩票公益金,着力支持基层加强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

  今年7月开始,民政部以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名义开展全国城乡社区治理督查工作,把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列为重点督查内容,从“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数量、占比情况,是否有儿童之家建设规划”“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运行和管理情况如何,受益儿童数和群众反响如何”等两个维度进行督查考评,着力推动各地加强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行。

  ▶▶国家发改委:盘活存量资源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作为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单位,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充分发挥规划、政策、投资、项目等职能手段,统筹推进包括面向儿童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维护儿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努力为儿童的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一是顶层设计、长远谋划,统筹推动将儿童事业发展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儿童生存发展和社会救助的相关内容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儿童之家要覆盖90%以上城乡社区的目标。二是保障基本、促进均等,不断完善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均等化水平。三是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完善儿童关爱服务政策体系并推进落实。四是多方统筹、盘活存量,统筹推进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 “十三五”期间,希望各地积极盘活现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福利体系等存量资源,并通过地方政府适当增加增量投入、发挥社会各方合力等方式进行统筹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的作用。

  发改委正在与联合国儿基会合作,研究梳理专门针对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儿童之家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以促进儿童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在决胜全面小康进程中谱写儿童全面发展、幸福生活的新篇章。

  ▶▶住建部:做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儿童之家主要依托和利用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住建部将按照中央要求,发挥好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的作用,在规划编制实施中做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保障儿童之家设施建设。

  一是指导各地在各层次城乡规划中落实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安排城市功能和用地布局,科学确定城乡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明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量化指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做好儿童活动中心等文化活动用地、托幼等服务设施用地等相关用地的安排和控制;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要按照《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落实居住区中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求。

  二是组织开展社区规划试点。住建部将重点考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设施综合利用要求,满足居民就近享用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发挥社区作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单元和社会治理基本单元的作用。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根据老旧小区、城市新区等不同特点和要求,开展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落实“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要求。

  ▶▶团中央:重视活动阵地建设

  团中央高度重视包括青年之家、儿童之家在内的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通过这些平台努力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目前,全国建有各类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4.3万家,成为基层团组织服务少年儿童的重要依托。我们注重青年之家与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在吸纳志愿者、提供服务等方面的有机融合。这些也是儿童之家的服务内容。

  通过项目化的运作机制、常态化的工作模式,有效集聚青少年事务社工、社会组织骨干、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力量,形成“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的工作力量格局。持续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动员586万志愿者为1707万农民工子女提供长期结对帮扶,募集资金和捐赠物资价值3.6亿元。

  2011年以来,争取财政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专项补助经费”支持,资助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累计向342家活动场所拨付1.77亿元。2013年,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团属青少年宫在免费开放基本公共设施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读好书、看电影、摄影、书法、绘画、戏曲、音乐、棋类、武术等公益性文化活动,通过流动少年宫、公益演出等形式,为弱势少年儿童提供免费服务。

  ▶▶全国妇联:转向满足多元需求

  多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为起点,逐步推进儿童之家建设,从满足留守流动儿童及其家庭需求,逐步转向满足广大儿童及其家庭的多元化服务。目前,在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建设“儿童快乐家园”722个。

  为充分发挥儿童之家服务儿童、服务家庭的功能,各地妇联积极探索有效的运行模式。一是注重规范管理。通过推动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儿童之家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关于规范儿童之家管理与使用的通知、制定儿童之家工作指南等,加强指导和管理,为儿童之家的规范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采取“妇工+社工+义工”的工作模式,推动基层妇联、社工机构、女性社团、巾帼志愿者以及基层各类妇女人才合力参与儿童之家的服务,开展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骨干培训,着力打造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儿童之家服务队伍。三是开展特色活动。立足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职能,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进村居(社区)活动,建立早教中心,开设亲子课堂,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设计丰富多彩的儿童实践活动,将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增强儿童之家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使儿童之家成为促进留守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温馨乐园。

  ▶▶中国科协:丰富科普内容

  中国科协于2015年开始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专项,打造了“科普中国”品牌。科普中国e站是基于科普中国服务云,依托已有的基层网络、阅读终端、活动场所等科普设施,借助基层传播渠道(平台)和移动应用等,细分公众,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实现科普信息服务落地应用的新阵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注重将科普中国e站建设与社区儿童之家的建设和服务有机结合,运用新媒体进一步丰富儿童之家的科普内容。

  鼓励支持各级科协与社区联合组织主题活动,增强青少年动手实践能力。重点推动各地在寒暑假期间,发挥社区科普活动室、社区儿童之家、社区科普大学、青少年工作室等阵地作用,开展科技实践活动体验、科普图书阅读、科普电影播放等活动;整合社区周边校内外科技辅导员的力量,为社区青少年开展科技实践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积极引导社区科普大学利用自身场地和资源优势,重点在寒暑假期间,增加适合青少年的课程,面向青少年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吸引更多的社区青少年参与其中。

  ▶▶四川:从紧急保护转向常态化服务

  2008年汶川地震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在四川省建立了40所儿童友好家园,为灾区儿童提供安全场所和帮助服务。201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儿童友好家园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儿童之家已从最初为儿童提供安全空间、帮助回归正常生活等灾后应急模式,转型为根植于社区,集传播儿童保护理念、促进儿童综合发展、关爱服务特殊儿童、开展减灾备灾工作等为一体的社区儿童服务平台。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建成儿童之家21670个,服务儿童688.15万人次。

  创新手段调动政府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儿童之家建设与服务。一是坚持职能部门主办与整合社会资源联办相结合。采取政府部门建设、单位结对援建、社会资源捐建等多种形式推进儿童之家发展。二是坚持依靠专业团队与社会组织参与家园管理与服务。充分发挥专家、儿童之家骨干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依托成都理工大学成立省级儿童工作资源中心,常态化开展儿童之家建设培训和指导,参与儿童之家管理服务。三是拓展网上儿童之家服务。建立网上儿童之家,将儿童之家的地理位置、联系方式、阵地展示、活动动态展示在网络上,打开手机就能智能定位,拓展儿童之家服务范围,扩大儿童之家影响力。

  ▶▶河北:纳入全省工作大局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儿童之家建设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一是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决策范畴。三是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四是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考核内容。省政府印发2017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建设儿童之家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进度措施和完成时限,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五是纳入财政预算。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打造省级示范型儿童之家。今年又增补100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500所儿童之家。“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将安排1亿资金,建设5000所儿童之家。

  省妇儿工委积极发挥作用,动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参与儿童之家建设;民政部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划落实儿童之家活动场地;教育部门将儿童之家纳入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发改委、住建厅、团委、科协、关工委等部门,整合乡村学校少年宫、社区家长学校、“四点半”课堂等资源共建儿童之家。通过各种方式长期吸纳巾帼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者,为儿童之家提供常态化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德政社工进驻儿童之家,提供专业指导和帮扶,其专业性、趣味性、娱乐性深受儿童和家长好评。

  ▶▶广西:探索儿童之家共享共用共赢

  广西妇儿工委紧紧围绕儿童之家建设的目标任务,抓住“建、管、用”三个重点,加快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已建成村(社区)儿童之家7016个,服务儿童250多万人。

  通过“三个整合”,探索儿童之家共享共用共赢新机制。一是整合部门资源,建立运行儿童保护服务机制。建立了由民政牵头多部门协作的儿童保护体系,将52.9万困境儿童、孤残儿童纳入范围。民政、财政、妇联等6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一名儿童福利督导员(落实劳务费100元/月),兼顾做好儿童之家日常管理”。民政、教育、妇联联合建立儿童信息共享联网系统,共同开展精准关爱帮扶。整合“妇女儿童维权岗”资源,公检法司等部门组织开展儿童安全、女童预防性侵害、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宣教活动5000多场次,参与儿童120万人次。二是整合项目资源,探索共享共赢模式。共争取民政项目经费773万元,购买98个社会组织为30万人次的儿童提供专业社工服务。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常态化服务,营造良好氛围。各地组织巾帼志愿者、大学生、爱心妈妈、“五老人员”等20万人次走进儿童之家开展志愿服务,受益儿童180多万人次,留守儿童参与率达90%以上。

  ▶▶中国儿基会:公共服务要依靠公共行动才能实现

  2014年以来,中国儿基会围绕儿童服务阵地建设,重点推出了“儿童快乐家园”“北斗关爱新行动”“中国儿童友好社区促进计划”3个类型儿童服务阵地。既是对儿童之家的先行探索,也是儿童之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如何切实提高儿童服务阵地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上有三点体会。

  一是要切实增强对儿童保护与发展重要性的思想认同。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认同,行动上才能更自觉、更有行动力。只有深刻认识到儿童这一群体的特殊重要性,才能增强责无旁贷建设好儿童服务阵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要建立一种协同工作机制。公共服务要依靠公共行动才能实现。实际工作中,必须集中政府的政策主导优势、社会组织的社会化优势、爱心企业的资源优势以及社会公众的服务参与热情,实现优势互补,才能有秩序、有质量、有效益的推进儿童服务阵地建设。

  三是要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儿童服务阵地的建设离不开四个基本要素,即服务对象、服务场地、人才队伍、方法路径,其中首当其冲的是人才队伍的建设。只有科学把握儿童的身心成长特点,清楚社会工作服务规律,掌握科学专业的工作标准和技能,才能确保服务工作效能最大化。

  四川省绵阳市沸水镇儿童之家:规范化 制度化 效能化

  沸水镇儿童之家始建于2008年6月,是汶川地震后,由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建立的全国首批儿童之家之一。服务覆盖全镇1483名儿童,9年来,累计服务儿童175200余人次,2500余人(含临近乡镇儿童),家长累计100400余人次,6730余人。

  自2011年5月起,沸水镇儿童之家每年由区财政预算3万元日常运行经费。儿童之家工作人员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给予日常生活补贴。镇政府投入30万元建成户外场地、添置设施设备及户外滑梯、蹦床等大型玩具。

  建立健全了《人员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评估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配套完善了《儿童登记表》《工作日志》等日常运行文献记录,做到儿童来园有登记、工作人员有考勤、财务有审计、物资有记录、安全有保障、服务有实效。省、市、区三级政府妇儿工委办和省级儿童工作资源中心专家定期来园督导指导,帮助家园发现、解决问题,促进了儿童之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效能化。

  江苏省苏州市沧浪新城社区儿童之家:打造综合性服务平台

  沧浪新城社区是一个以外来置业“新苏州人”为主的新型社区,社区面积约2.2平方公里,人口约1.7万人,其中18周岁以下儿童4000余人。自2011年承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项目以来,在党政领导的重视下,儿童之家硬件条件和人文环境不断优化。区政府和新城街道累计投入资金244万元,形成总面积182平方米的“一站、三室、一区”五大功能区,使社区儿童工作得以迅速覆盖辖区不同层次的少年儿童。截至目前,儿童之家累计开展活动393次,服务儿童及家长4.6万余人次。

  儿童之家自开办以来,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国儿基会的精心指导下,在省区市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和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的大力支持下,已经逐步成为融儿童知识和行为技能指导、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儿童之家网上博客、QQ群粉丝达到1000余人,活跃的志愿者120余名。

  贵州省贵阳市大山洞社区儿童之家:提高社区群众的满意率

  大山洞社区地处城市中心区,面积3.2平方公里,下辖四个居委会,人口4.2万人,18岁以下儿童7367人。大山洞社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儿童乐、学、做的问题,以建设集学习、教育、实践为一体的社区活动基地为出发点,以建幸福之家、快乐之家、温暖之家、阳光之家、成长之家为愿景,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儿童服务水平,为社区儿童打造了一个多功能、儿童和家长满意的幸福之家。

  大山洞社区儿童之家建立运行四年多来,一是探索了一条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新途径,通过调动组织、宣传、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和各类社会组织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工作,切实为社区儿童搭建了一个综合服务平台,提高了社区群众的满意率;二是夯实了一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阵地,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丰富了社区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广大儿童讲文明、树新风的文明素养,促进了儿童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三是培养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