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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社工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7.08.22 字号:【

  近日,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引导家庭尽责、充实基层力量、注重因地制宜、强化专业作用”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主要任务:一是协助做好救助保护工作。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监护照料、入学就学、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及时发现报告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受虐行为,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对无人监护或遭受监护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和临时监护照料工作。二是配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协助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法制宣传和家庭暴力预防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正确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三是积极开展社会关爱服务,协助中小学校和农村社区做好安全教育,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

  意见提出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重点,加大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力度,鼓励城市相关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街道社区中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对口支援、实习实训、提供培训督导等方式支持农村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加强相关单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使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通过开发设置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意见明确了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妇联组织的职责任务。民政部将为各地探索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提供支持,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动将由政府提供且适宜社会承担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信息收集、监护情况调查评估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