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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浔阳区将妇女维权与司法审判紧密结合
妇联法院建互动机制常态化为家事“把脉”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7.06.21 字号:【

  为进一步强化完善多元化家庭纠纷解决机制,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妇联与浔阳区法院携手合作,共同搭建起家事纠纷社会化解决平台,探索“调解员+”新模式,将妇女维权与司法审判紧密结合,在全省范围内规范化推行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制度。

  近日,浔阳区妇联与浔阳区法院召开家事调解员暨家事调查员聘任大会,共同推选聘任了来自全区80个社区的80名家事调查员和6名家事调解员,通过设立家事纠纷调解网格点,采用“固定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方式,为涉及离婚、赡养、抚养、家暴等纠纷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

  前不久,浔阳区妇联还与浔阳区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互动机制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见》,在今后的家事案件审判中,浔阳区妇联将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员的专业优势,针对家事纠纷具有强烈的情感属性和伦理属性的特点,利用家事调解员在情感处置、社会阅历、人性观察方面的优势,提出专业的审判意见。同时,浔阳区妇联将定期组织家事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参加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心理疏导、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培训,提升调解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据了解,在当地妇联和法院联合出台的意见中,对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包括完善诉讼绿色通道机制、探索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推进反家暴维权工作机制以及拓展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等。

  意见要求,法院对妇女儿童维权纠纷案件要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坚持诉讼服务中咨询到位,指导到位,救助到位。注重为妇女儿童维权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以及诉讼辅导,提高女性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的能力。法院应当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文化教育权益等类型案件。在具体案件审理中,把握好对于妇女儿童权益依法平等保护和特殊照顾之间的关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必要时指导女性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审理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此外,加强案件执行力度,对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加强生效裁判文书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种有效执行措施,优先执行涉及妇女儿童扶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等案件,保障妇女儿童当事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意见还提出,充分发挥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妇联组织推荐的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加强区法院和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协调联动,确保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依法得到公正审判和妥善处理。

  针对在“家事”中十分受关注的家庭暴力问题,意见还明确,妇女儿童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区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查申请是否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裁定;妇女儿童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规定的妇联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可以代为申请;妇联组织发现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应当及时向作出裁定的区法院通报。区法院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