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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措施确保儿童舌尖上的安全
明确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校区(园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7.04.13 字号:【

  近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济南市为保障儿童舌尖安全,落实《济南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 “儿童与安全”的具体举措。

  《济南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在“儿童与安全”领域,重点强调“加强对儿童食品的安全监管,建立儿童食品安全监测、质量检测和预警机制,将儿童食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降至最低。”

  新出台的《意见》将该规划落细落实,明确要求,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校区(园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鼓励学校食堂和配送单位在加工操作间、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便于家长进行监督。

  《意见》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及学生统一订餐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教育,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将食品安全和饮水卫生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管理与督导内容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档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人;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季度监督检查制度,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之际,对学校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2、4季度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每年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4次;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原料采购与贮存、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济南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儿童就餐食品安全是一项重大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希望和未来,历来是政府、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及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该《意见》的出台,将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