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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地方立法 加强部门联动
长春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举措落地落实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7.12.25 字号:【

  今年7月28日《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经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通过,9月19日长春市人大牵头召开新闻发布会,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春市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举措落地落实,构建起反家暴司法保障网络。

  将反家暴工作纳入法律援助体系

  按照反家暴法和条例要求,长春市妇联加强与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法院、卫计委、教育局等部门联动,制定并完善更加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地方文件,推动市公安局下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工作意见》,解决了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的执法范围、执法要求、案件管辖、现场处置、案件处理、家庭暴力告诫书式样等关键问题。同时与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家庭暴力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家庭暴力司法鉴定机构,将反家暴工作纳入全市法律援助体系。市妇联还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三家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所的决定》,明确了部门职责、申请条件、庇护程序、服务内容及庇护人员管理等相关规定,各部门支撑文件的出台,为依法维护家庭成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最重要的基础工作。长春市妇联积极调整工作思路,采用项目化运作手段,在朝阳区和南关区开展婚姻家庭调解工作试点,探索适合群众需求、具有妇联特色的婚调工作新方法。

  7月19日,朝阳区家事调解中心在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这也是吉林省首家成立的专业化婚调机构。中心注重发挥专业人员的业务优势和基层妇联干部的属地优势,由9名家事律师、3名心理咨询师和13名妇联主席共同担任调解员,主要负责离婚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抚养、扶养、赡养、继承、析产纠纷;其他婚姻家庭纠纷等调解工作。迄今为止,已成功调解家事纠纷48起。

  南关区婚姻家庭调适中心设立在华阳社区并在区民政婚姻登记处设立宣传版。该中心启动了反家暴心理援助项目,对20名受暴者和施暴者进行心理矫治,帮助受暴者走出困境,帮助施暴者化解暴力行为。

  构建反家暴司法保障网络

  结合长春市家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的新形势,长春市妇联顺应司法改革潮流,加强与家事法院的沟通和合作,构筑更加坚固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司法保护网。

  组织家事法官、律师等开展“三走进”活动(走进妇联信访窗口、电台直播间、走进社区村屯),今年以来,共计解答法律问题786个,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34件;在5个城区开展反家暴业务培训,432名基层妇联维权骨干参加培训,并建立微信互动群。在家事法官的业务指导下,一批熟悉民情、群众认可度高的基层妇联干部,成为法院的兼职家事调解员。

  引入“情”与“法”相结合的调解理念,与长春家事法院共同开展预立案案件诉前调解。目前长春市妇联已推荐一名妇联退休干部担当法院专职家事调解员,已接手案件170件,调撤率达到41%。8月15日起,长春市妇联牵头的家事调解中心与家事法院实现对接,目前已转接家事法院预立案案件53起,成功调解21起。

  目前家事法院已选聘15名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对家事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将妇联调解“情况熟”和法院审判“业务精”的优势结合起来,促进家事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公平、合理的解决。目前共参与调解成功婚姻家庭涉诉案件121起,推动了全省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11岁女童受伤害、因家暴起诉离婚等17起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

  为妇女提供全方位系统化维权服务

  由于家庭暴力行为隐蔽性强、取证困难,全社会对家暴的性质、危害认识不足,防治办法宣传力度仍待加强。长春市妇联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综治工作(平安创建)为主线,进一步落实反家暴法和条例要求,加强与市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法院、卫计委、教育局等部门联动,确保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举措落地、落实。

  以“建设法治长春·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妇联联动,运用条幅、展板、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终端等综合手段,让反家暴意识和常识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会组织、进每个家庭。

  聘请专业律师、专家学者,针对反家暴技能强化、家庭暴力干预处理与辅导等内容举办专题培训,有效提高工作人员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以“预防+治疗”双管齐下的方式,对婚姻家庭问题进行“标本兼治”,推行信访接待、家事调解、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和家暴危机干预的一条龙服务,打造具有长春特色的婚调模式。

  长春市妇联负责人介绍,还将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项目化运作家庭暴力危机干预、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维权服务内容,同时加大与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力度,形成妇联维权与司法维权多策并重、平台互通、载体共融、资源共享的格局。根据妇女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提供全方位系统化的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