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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检察院:微动画亮剑校园欺凌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7.11.08 字号:【

  正义感爆棚、拥有超能力的卡通检察官“检小丰”在某学校看到校园欺凌现象,不仅及时施以援手,还教会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该如何处理,引导观众从欺凌者、被欺凌者和旁观者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全面了解校园欺凌。

  近日,一部名为《对校园欺凌说NO》的创意微动画在网络走红,受到学校、家长和学生的追捧,吸引了大量观众转发。

  “校园欺凌事件多次进入公众视野,引发了全社会的思考和担忧。为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我院率先尝试以微动画的形式进行反校园欺凌的宣传。”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对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表示。

  校园欺凌案件频发

  2015年,16岁的犯罪嫌疑人岳某,因为在学校内与王某某语言不合,纠集陈某、余某、白某等10余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中学门口堵住王某某,并将其带至王某某所居住的小区内,对其进行言语挑衅、扇嘴巴等行为,强行索要王某某价值570元的拍立得手机一部,并要求王某某微信转账600元人民币。岳某等因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日益成为一个备受瞩目的社会问题,尤其是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屡禁不止,暴力程度恶化,表现形式多样,产生原因复杂,社会危害深远。

  “2014年至2016年间,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共办理校内及校园周边涉嫌欺凌和暴力案件35件69人。其中公诉并判处刑罚38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其他不起诉14人,涉及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抢劫、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强迫卖淫罪等。”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检察官陈莎莎告诉记者,校园欺凌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概念,很多校园欺凌案件都上升不到犯罪的程度,甚至到不了治安处罚。只有欺凌情节达到犯罪的,才会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办严重校园欺凌犯罪的同时,特别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不仅将帮教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而且积极开展对在校生的法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规则意识,切实防范、遏制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

  “很多校园欺凌之所以慢慢演化为犯罪,就是一开始家长、老师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却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关注到孩子的心理变化,没有及时采取严肃的、正确的处理方式,让欺凌的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被欺凌的孩子认识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从而让欺凌的孩子们觉得可以继续,被欺凌的孩子觉得求助无门。”陈莎莎说,从宣传的角度来说,校园欺凌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

  微动画亮剑校园欺凌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和其他检察工作不一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教育感化为目的,旨在让未成年人将来的人生之路走得更好,针对的是人,而不是事。”陈莎莎说。

  因此,近两年,针对校园欺凌,丰台区检察院和相关单位合作,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制作了专门的预防校园欺凌课件,在区内各中小学进行法治讲座。今年更是整体铺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校园欺凌说NO”轮回宣讲活动,启发学生、家长、老师应对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从检察案件办理和开展校园欺凌教育工作中总结提升出一些经验后,从去年年底开始,丰台区检察院着手预防校园欺凌视频的制作,并在今年国庆节前推出了《对校园欺凌说NO》微动画视频。视频一经推出,就受到广泛的关注和好评,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上学的时候,我们常常遇到这些事情:看到有人拽女孩子的头发,往同学书包里扔毛毛虫;有时候也会遭到纸团的‘袭击’,被骂‘丑’‘胖’‘奇怪’……这些在我们眼里‘开玩笑’的小动作,最后都有可能演变为残忍极端的暴力现象,甚至走向犯罪。”微动画视频从这些同学们“司空见惯”的小事着手,告诉同学们什么是校园欺凌,汇总了各类校园欺凌现象,并告诉大家如何处理校园欺凌。

  而且,两分多钟的微动画视频很具有观赏性。视频中,丰台检察院特别制作了一位萌帅的卡通检察官形象“检小丰”。正义感爆棚、拥有超能力的“检小丰”在某学校看到校园欺凌现象,不仅及时施以援手,还教会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该如何处理,引导观众从欺凌者、被欺凌者和旁观者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全面了解校园欺凌。

  该部微动画不仅创意新颖,而且具有独特的美术风格,给人印象深刻。该片以黑白动态漫画切入,场景化展示校园欺凌发生时的压抑氛围。随着检察官代表“检小丰”解救出遭受欺凌的同学,画面变为明朗的彩色,寓意从校园欺凌的阴暗走向和谐校园的光明。同时,人物语言既通俗活泼,又不失法律宣传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更容易让学生、家长接受和认可。

  “新媒体时代的宣传工作一定要符合时代特点,我们的传播要考虑受众时间碎片化、信息传播可视化的趋势,而这种两三分钟的微动画十分契合网络移动端短平快的传播特点,在传播的过程中可以借助更多的新媒体渠道,尤其是移动端的渠道,针对学生、家长、学校、教育机构等相关受众人群进行精准传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负责人金朝说。

  预防校园欺凌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与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的想法不谋而合,关于预防校园欺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建议,需要针对学生、家长、学校强化预防欺凌的社会宣传教育,研究、开发孩子们喜闻乐见的视频、故事、动漫等形式的宣传产品,注重宣传方式适合孩子身心特点,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校园欺凌事件的成因,可以用一句话形容,‘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也是多种原因混合交互影响所致。”张雪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校园欺凌案件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家庭监护和家庭教育或缺失或不当,对孩子逐渐形成的不良行为不重视、不关心、少引导,导致孩子行为偏差,道德意识淡薄,解决纠纷和矛盾的方式方法极端偏颇。有的家庭内存在暴力行为,致使孩子习得暴力。

  二是学校的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效果不好,一些孩子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法治思维没能真正建立起来。

  三是校园安全管理存在疏忽疏漏不到位的地方,对一些学生的危险行为和学生矛盾没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妥善处理化解。

  四是不良社会环境、不健康社会文化、暴力和色情影视视频传播、校园周边不安全因素、不慎交友同伴作用的影响,导致未成年人认同、追随、膜拜、模仿、随波逐流、放纵的心理。

  五是未成年人自身处于身心发育的成长时期,具有社会认知不足、社会生活经验有限、容易冲动、控制能力差、处事思维不周、自我为中心、把握和处理事务能力弱、易受不良影响、法律意识薄弱等特点,加之其他因素作用,容易导致暴力欺凌等问题。

  张雪梅表示,校园欺凌对未成年人影响至深。

  首先,对实施欺凌的孩子而言,如果教育引导不到位、不及时矫正不良行为,可能会造成暴力不止,会再次发生违法暴力行为或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对被欺凌的孩子,不仅其身体受到创伤,还会产生一系列心理健康问题,恐惧、自闭、孤僻、抑郁、偏激……甚至一生都会活在阴影之中,自身发展受限,有些孩子会选择“以暴制暴”的方式。

  因此,张雪梅建议,完善校园欺凌预防体系。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是预防欺凌、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的基础和关键。”张雪梅说,首先,学校、社会要承担起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更重要的是,父母要转变养育子女的观念,强化家庭教育和保护。政府和社会也要搭建起家庭教育、监护支持的帮扶体系,加大多方面宣传;其次,要加强严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大力发展专门学校教育,探索完善非刑罚的处置和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