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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省情 求真务实 促进青海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 高华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7.10.13 字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儿童优先原则,把妇女儿童事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立足省情,砥砺前行,实现了妇女儿童事业的新发展。

  五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指导,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全面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执行有力。《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青海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发展学前教育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权利得到有效实现。目前公务员队伍中女性比例达到32%,妇女从业人数占从业总人数的比例一直保持在40%以上。儿童健康成长和受教育、受保护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1.21%,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69%。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历史最低。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及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确保了妇女儿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促进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负责、人大政协监督、妇儿工委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大格局。

  五年来,各级政府针对妇女儿童在就业、健康、教育、社会保障以及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落实小财政大民生政策,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68.63亿元,减少贫困人口116.3万人,其中妇女儿童脱贫59.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3.6%下降到10.3%。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实施了农牧区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全面落实计划免疫规划,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稳步下降,城乡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在全面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不断加强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助学制度,确保城乡每个孩子都有学上。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在社会保障领域实现多个“全国率先”。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五年来,全省广大妇女儿童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时代主题,积极投身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广大妇女在经济建设中奋发进取,在参政议政中献计出力,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在本职工作中焕发活力、创造价值、奉献社会,涌现出十大感动青海人物韩慧瑛、何敏,“最美青海人”才仁吉藏、切阳什姐 ,“青海楷模——密切联系群众的基层共产党员”宋海萍等等一大批爱岗敬业、积极有为、广受赞誉的“巾帼英雄”。广大儿童沐浴在党的阳光下,实现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的“青海高原好少年”评选活动中300余名优秀少年脱颖而出。他们展现了青海省妇女儿童作为中国梦青海篇章追梦者和筑梦者的时代风采。

  青海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地广人稀且人口分布地区间不均衡、自然条件艰苦、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是基本省情,也是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现实条件。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战略任务,我们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深刻论述,在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伟大实践中准确把握生存权保护与发展权保护并重、长期性压力与阶段性压力并存等妇女儿童发展现状,以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以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把加快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实现青海妇女儿童事业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