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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资本视角探讨农村女性创业创新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时间:2017.10.10 字号:【

  编者按

  在10月15日“国际农村妇女日”即将来临之际,《新女学周刊》特邀专家撰文,讨论农村女性创业问题。作者认为,当下中国农村女性创业创新面临来自人力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环境资本的阻碍,为此需要加强对农村女性创业创新的宣传,完善农村女性创业创新环境,提升其社会资本。妇联组织应发挥桥梁作用,帮助农村女性克服信息闭塞等难题,帮助提高创业创新政策的社会性别敏感度。

  随着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深入推进,空前活跃的农村创业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新要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了新模式,更为农业供给侧改革提供了新力量。但从性别构成来看,农村女性创业的整体比例仍较低——目前,农村创业人员中仅有8.6%是女性。加快促进占农业劳动力人口65%以上的农村女性创业创新,对于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精准扶贫问题,改善农村社会性别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女性创业创新的阻滞因素

  当前,农村女性创业创新之路,依然障碍重重。这些障碍既来自农村女性自身,也受传统性别观念和社会文化、制度影响。

  ——人力资本制约。教育水平对创业有重要影响。目前,我国农村妇女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据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我国18岁~64岁农村女性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占18.2%。目前的农民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在提高农村女性人力资本、引导其创业活动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与农村女性创业需求相比,相关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有待加强;缺少针对农村女性创业需求的个性化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的选择往往与农村女性家务负担冲突,降低了培训效果。

  ——金融资本短缺。政策性贷款为很多农村创业者解决了资金瓶颈。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放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已经达到3200多亿,鼓励580多万妇女创业,其中大部分是农村女性。但是,随着2016年年底妇女小额担保款政策的调整,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放贷门槛。此外,金融机构对农村女性创业贷款的申请和审核,手续复杂,需户主签字,提供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明,并有担保人,离异或丧偶的农村女性很难贷款。

  ——社会资本匮乏。人力资本的约束、社会资本投资模式的限制及传统社会性别文化和性别分工模式等因素的影响,制约了农村女性社会资本的开发和利用。农村女性繁重的家务负担影响了她们构建个人关系网络的时间和精力;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或协会,对农村女性而言准入门槛又较高,导致农村女性个人关系网络构建不足,从中获取创业资源的能力也较弱。

  ——环境资本障碍。首先,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和分工模式制约农村女性创业。其次,政府管理机制存在一定问题。比如,对于农村女性就业创业的培训工作,在很多地方,由多个部门共管,这往往在落实环节会因政出多门导致培训效果不尽如人意。再次,社会对于农村女性创业抱有一定程度的偏见。面对农村女性创业者,多数金融机构会不约而同地选择惜贷,使得本就弱势的农村女性在创业融资的关口更加孤立无援。最后,信息不对称加大农村女性创业难度。不少农村位置偏远,信息闭塞,抗风险能力弱,除各级妇联组织和政府牵线搭桥的项目外,农村女性并不容易寻找到适合的创业项目。

  进一步推进农村女性创业创新的建议

  促进农村女性创业创新,政府的责任主要是科学引导和政策激励,要增强政府服务职能,为改善农村女性创业创新环境做好扶持和服务工作。

  ——重视创业宣传。媒体可以加强对成功女性创业者的报道;在农村、乡镇开展“创业巾帼英才”等评选活动,激励创业者,提高社会文化对于女性创业的支持度,改善农村女性对于冒险精神和创新意识的认知,营造全民积极创业的社会文化氛围,从而提高农村女性的创业意愿。

  ——完善创业环境。各级政府应在创业环境建设上加大投入,促进农村女性创业。还应在科技园、创业园、孵化器等机构的建设中,为农村女性的创业提供个性化支持,打通创业创新扶持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

  ——加强公共服务。一是作好信息公开,提高农村女性对于创业政策、信息的知晓度。同时规范办事流程,为农村女性成功创业提供绿色通道。二是建立社会化养老和托幼机构,为农村女性创业“减负”。三是在税收减免、程序简化、创业项目提供及创业用地优惠等方面对农村创业女性给予倾斜,提升其创业意愿。四是建立专门机构,为农村女性创业者提供法律维权服务。主要在乡镇政府设立农村女性创业维权中心,维护农村创业女性合法权益。五是立足优势产业,引导农村女性创业。

  ——加大扶持力度。首先,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缓解农村女性创业的融资约束和资金约束;继续加大对中央财政贴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的财政投入。二是降低对女性创业认定的门槛。三是构建形式多样的农民创业融资体系。鼓励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创新贷款服务品种,积极探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互保贷款以及“公司+协会+农户”等贷款模式。四是与金融机构协调,简化农村女性贷款手续。进一步完善农户资信调查和资信体系建设,降低农村女性创业贷款的受拒率。五是加强监管,建立委托-代理监管机制,在农村寻找代理人对贷款进行监督管理,避免寻租,提高资金效率。

  ——加强创业培训。一是要健全农村女性创业的培训体系。二是要促进农村女性创业培训基金来源多元化。要加大财政投入,设立农村女性创业培训专项基金,并争取各类社会资本、优质资源为创业培训服务。三是创新适合农村女性的创业培训手段和方法。要将社会性别纳入到创业培训中,以“参与式”培训为主,利用“互联网+”创业培训平台,分散、灵活授课。此外,还应考虑在县/镇高中开设指导女性创业的选修课程。

  ——提升个体社会资本存量。一是引导农户注重社会资本的积累和培育,建设良好社会交往文化。政府应在各级乡镇、农村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活动,为农村女性提供与他人沟通、联系的场所。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农村女性学习考察,走出去,逐步增强“弱联系”。二是培植和壮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村女性的组织化程度。各级妇联应积极组织农村女性成立或加入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增强其组织化程度和经济参与能力,提高创业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市场意识、合作意识和风险意识。

  ——发挥妇联引导作用。一方面,各级妇联组织利用各种平台,向农村女性发布创业信息、进行项目推介、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帮助农村女性克服信息闭塞、缺少项目等难题。另一方面,各级妇联组织应发挥桥梁作用,与相关部门合力,定期举办女性创业者座谈会、联谊会等,让创业女性在互相沟通学习的同时,获得来自专家、学者的指导。2017年,全国妇联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中国妇女创业创新大赛”,就取得了很好的示范效果。此外,妇联组织还应注意向政府反馈农村女性的创业创新需求,提高创业创新政策的社会性别敏感度。